自然环境的综合性

自然环境并不是纯粹的自然概念。在一部分自然环境中,综合有社会的因素。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出发,从综合社会因素的程度出发,可以把自然环境分成六个层次:

  1. 未认识的自然;

  2. 人迹未到,但有所认识的自然,包括有所认识的星体; (3)人迹所到的自然;

  1. 经过人类劳动加工,面貌改观的自然,如农田、牧场、果园等,称人化自然;

  2. 自然界中没有的,人类根据自然规律创造的,如汽车、飞机等,称人造自然;

  3. 人体自然(黄南森、赵光武,1989)。

自然环境的主体是第三层次和第四层次。由于人类活动加强,第四层次的比重增大,自然环境中综合的社会因素越来越多。

以风景为例,大都是人化自然,是自然和人文的美的结合。“知者乐水, 仁者乐山”。在中国风景资源中,山水与仁知的融合更为密切。“我国名胜也好,园林也好,为什么能这样吸引无数中外游人,百看不厌呢?风景绚美固然是重要原因,但还有个重要原因,即其中有文化,有历史”。历史名城、帝王陵寝、石窟艺术、寺庙园林、亭台楼阁,是我国风景的有机组成。名人故里、名人故居、名人游地、名人墓葬、名人笔触,都为风景增色。黄鹤楼、滕王阁毁而再建,全仗李白、崔颢、王勃的佳作。“先天下之忧而忧, 后天下之乐而乐”不朽名句是岳阳楼的精神内涵。西湖十景中的三潭印月、苏堤春晓、曲院风荷、柳浪闻莺、花港观鱼、雷峰夕照,都是自然与人文的融和。“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镇江焦山顶的别峰庵,为郑板桥读书处,小斋三间,一庭花树,门联写着‘室雅无须大, 花香不在多’。游者见到,顿觉心怀舒畅,亲切地感到景物宜人,博得人人

称好,游罢个个传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