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境论评述

关于自然环境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有两个极端观点。一个是环境决定论观点。另一个是漠视自然环境影响的观点。前者形成比较系统的理论。后者虽然没有形成理论,对社会实践的危害却相当严重。

环境决定论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主要受自然环境制约,用自然环境的差异解释社会和经济发展过程。类似的论断在我国和西方都由来已久。希腊亚里士多德认为地理位置、气候、土壤决定民族和社会。希腊半岛位于温带, 赋予希腊人优秀品质,可以统治其它民族。

环境决定论作为独立的学说在西方资产阶级反对封建贵族和神权时形成。那时,新兴资产阶级试图用自然代替神权和封建特权。

德国拉采尔(1844—1904)是第一个系统宣传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地理学家。他在《人类地理学》和《政治地理学》等著作中用生物学的规律解释人类的分布、迁移、生产、生活。他认为国家犹如植物,是有机体,国家为了生存要不断扩张生存空间。拉采尔的学说被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拉采尔关于国家的观点被称为国家有机体说。

把环境决定论延伸到政治地理学——地缘政治学领域可以得出为帝国主义侵略诡辩的结论。地缘政治学和种族主义曾是希特勒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两个工具。德国豪斯浩弗提出“生存空间论”,认为“弱肉强食”是国际关系的原则,战争是解决德国生存空间不足的手段。英国地缘政治学家麦金德在 1904 年提出大陆腹地概念, 1919 年提出“世界岛”概念。他认为“谁统治东欧,谁便控制了心脏地带;谁统治了心脏地带,谁便控制了世界岛; 谁统治了世界岛,谁便控制了世界”。麦金德的观点反映当时英国在控制海洋的基础上征服大陆的雄心。他所讲的世界岛就是欧亚非大陆。

斯大林、毛泽东、恩格斯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有助于说明环境决定论的错误。

斯大林从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速度的差异入手,批判环境决定论,指出: “地理环境的稍微重大一些的变化都要几百万年,而人们的社会制度的变化,甚至是极其重大的变化,只需要几百年或一两千年也就够了”。①从发展速度的差异上推导出自然环境无法决定社会制度的结论。

毛泽东从两种宇宙观对立和内因、外因的相互关系入手,批判环境决定论,指出:“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

① 李用兵等,法学基础,428—432 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1984 年 12 月。

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②自然环境作为社会发展的外因,不是社会内部矛盾的一个方面,无法决定社会的前进。

恩格斯把物质运动分为五种形式:①机械的力学的运动形式;②物理学的运动形式;③化学的运动形式;④生物的运动形式;⑤社会的运动形式。恩格斯认为“每一种运动形式有自己的规律;每一种高级的运动形式中有低级的运动形式的成分,但又有自己特殊的规律”。社会发展受社会运动规律制约,属于社会运动形式。自然环境发展受生物、化学、物理、机械规律制约,与社会运动规律有本质区别。

自然环境是社会发展的舞台,对社会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研究自然环境对社会的影响,或深或浅,或偏或激,与环境决定论有本质区别。

② 司徒尚纪,海南岛历史上土地开发研究,北京大学地理系,198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