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划的本质

区划是人们主观对客观存在区域的反映,是地理学研究地球表层的重要理论和方法论。

区划的成果应该符合区域的要求,应具备系统性和可度量性。按照统一指标进行的区划应该具有不遗漏性(全覆盖性)和不重叠性。如果一个地区, 在同一指标区划下,既属于甲区,又属于乙区,或者不属于任何一个区,都不是正常现象。在政治区划中,重叠的后果尤其严重。许多武装冲突都由政治区重叠引起。遗漏在政治区划中也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区划的类型很多。主要有自然区划、社会经济区划、技术经济区划。各有不同的方法论。反映某一方面因子地域差异的区划称部门区划。反映多因

子综合地域差异的区划称综合区划。

区划可以形成体系。例如,为农业服务的区划由四部分组成,形成农业区划体系。

  1. 农业自然条件区划。根据农业生产有关的自然环境及其地域分异进行区划。有单因子的农业自然区划,如农业气候区划,农业土壤区划等。也有综合的农业自然区划。

  2. 农业技术改革区划。按照不同的农业技术改革途径和措施,针对不同的地域条件,因地制宜,划分不同的区域,包括农田基本建设区划、水利区划、土壤改良区划、水土保持区划、良种选育区划、农业机械化区划、化肥和农药施用区划等。

  3. 农业部门区划。根据具体农业生产部门或作物、果木的特性、适生条件,进行区划,如柑桔适宜栽培区划、甘蔗适宜栽培区划等。

  4. 农业综合区划。农业综合区划在农业自然条件区划、农业技术改革区划和农业部门区划基础上进行。农业综合区划是全面反映农业生产条件、特点和发展方向的综合性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