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因素与主导因素相结合原则

综合因素与主导因素相结合是综合自然区划的第二原则。综合自然区划研究的因素很多,有气候的干湿、冷热、光照、土壤、植物、动物等生物气候因素,有地貌、岩石、沉积物等非生物气候因素。在大量因素中,要找出有决定性作用的主导因素。

在划分我国一级自然区划时,突出季风区、干旱区和青藏高原三个主要

特征,把全国分为三个区域。年平均 400 毫米降水量的等雨线和青藏高原的

边缘成为我国三大综合自然区的界线。①东部季风森林区,年降水 400 毫米

以上,干燥度 1.5 以下。②西北干旱荒漠草原区,年降水 400 毫米以下,干

燥度 1.5 以上①。③青藏高寒草甸草原区,海拔 3000 米到 4000 米以上,气候寒冷,天然植被是寒荒漠和草甸。

我国二级综合自然区以活动积温为主导因素。活动积温是日平均气温> 10℃期间日平均气温的总和。有活动积温时,大多数植物生长活跃。云贵高原>10℃的日数较长,但是夏温低,积温少,除少数干热河谷,大多数地方不宜栽种喜温的棉花。塔里木盆地和吐鲁番盆地夏温高,形成>10℃的日数虽然不长,积温比较高,可以种长纤维的棉花。在热带地区,最冷月气温和最低温度平均值是决定能否种热带作物的因素。云南西南部的芒市,活动积温 7075℃,不到热带标准。由于越冬条件好,可以种植橡胶和咖啡。橡胶在世界大多数地区只能在北纬 17°以南栽种。芒市已达北纬 24°25′。

划分三级综合自然区时,干湿度是主导因素。平原、丘陵(相对高差 100

米左右)、低山(相对高差 200 米至 500 米)、山地(相对高差 500 米以上)、高原等地形单元是划分三级综合自然区的重要地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