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业结构与农轻重结构变化趋势

工农业结构与农轻重结构是安排我国国民经济计划时常用的概念。采用这两个概念的主要缺点是不包括迅速发展的第三产业。

我国计算工农业和轻重工业产值时,常用总产值指标。总产值包括全部产品的产值,服务项目的产值,出售电产值,自产自用固定资产价值,在制品期末与期初价差等。总产值包括原料、燃料等物质消耗部分,即物化劳动转移部分,也包括活劳动创造部分。物质消耗部分的比重在不同的产业间有很大差别。农业总产值中物质消耗部分占 38.1%。工业总产值中物质消耗部分占 73%。按总产值计算工农业结构容易产生错觉。1992 年我国工农业总产值 45887 亿元,其中工业 36802 亿元,占 80.2%。扣除物质消耗部分,按净

产值计算,工农业合计 15559 亿元,其中工业 9937 亿元,占 63.9%。用净产值指标更能反映经济结构的特征(国家统计局,1993)。

由于资源和技术条件的差异,各地轻重工业结构不可能一致。金属矿产资源和能源丰富的地区重工业比重大些。农产原料和劳动力充裕的地区轻工业比重大些。广东、浙江、福建、广西、江苏等东南沿海一带轻工业比重较大。

我国重工业的地理分布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大型企业的地理分布有相关性。重工业大都由国家投资,以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大型企业居多。甘肃省是我国重工业比重最高的省分之一,也是全民所有制工业和大型工业比重最高的省分之一。浙江省是我国重工业比重最低的省分之一,也是全民所有制工业和大型工业比重最低的省分。

为了深入研究工业部门的特征,日本经济学界提出立体结构概念。内容是从不同的侧面对工业进行分类:①根据使用劳动力的状况分出劳动密集型工业;②根据知识集约的程度,分出知识密集型工业;③根据资本投入情况, 分出资本密集型工业;④根据加工程度,分出深加型工业。每一个工业部门在多维的框架中找到自己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