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1817 年建立,现在研究生 1800 多人。法学院在美国和世界都很有名。有“美国律师的摇篮”之称。进法学院必须有学士学位。学习三年,可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课程有:宪法、行政法、商业法、公司法、税法、法哲学、法律史、比较法、联合国法、公司财务、会计学、劳动法、反托拉斯法、家庭法等。学生在律师工会会员指导下,到法院或法律扶助会,参加审判或辩护实习。高材生可取得学生主办的“哈佛法学杂志”编委的职务,被认为是最高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