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劳动分配率
劳动分配率由以下的算式来计算:
用 人 费劳动分配率 = 附加价值
即由企业所赚出来的附加价值当中,究竟有多少被分配到用人费,以比
率所表示者为劳动分配率。因此,该比率高则表示:对附加价值生产性而言用人费过多(原因如不是每人的平均用人费已高过一般的水准,可能为员工的人数有浪费等)或与此相反,倘用人费仅达一般水准,无异是附加价值过少。
劳动分配率的理想方式为,做为分子的用人费,每人的薪资高于一般水准,而做为分母的附加价值亦要使每人的附加价值提高。据此,合理适当的劳动分配率应如此掌握:
先检讨过去的劳动分配率。不仅检讨自己公司的比率,也要与他公司的比率比较。因为,所谓适当的分配率,以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全国平均做为尺度的居多。当然,自己公司的实绩数值,假如既安定又有适当的业绩时,该实绩数值亦可视为适当的分配率。只是,劳动分配率跟着企业的资产负债的构成因素,即资本构成或资本效率、资产周转率、折旧率等的变动,这一点应予注意。若过份依赖负债来大幅度进行设备投资而使得利息与折旧膨胀时,该膨胀率若大于用人费的增加率时,劳动分配率就有可能下降。
其次,劳动分配率计算公式中的分子——用人费的范围业已说明,分母的附加价值就指企业通过生产或销售行为所产生的价值,亦即企业所努力创造的部分。因此,欲比较公司的活动状况时,与其利用“每人平均销货额”, 不如计算附加价值较为正确。附加价值的计算方式有二,一为扣减法,一为相加法,前者计算方式如下。
附加价值=销货(生产)-外购部分
即由销货减去原料、材料等从其他企业所购入的费用(他公司所创造的价值)。此一方式可详细分析为:
附加价值=销货净额-当期进货成本-(直接原材料+购入零配件+外包加工费+间接材料)
相加法的计算亦比较普遍。其计算方法为:
附加价值=利润+用人费+形成附加价值的各种费用
=利润+用人费+财务费用+租金+折旧+税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