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计件制

计件制是以完成工作数量或产品件数为计算报酬的标准。其工资是随其产品增减而高低不同,工人自身负担其时间的得失。其计算是某人生产数量乘以每一单位应得的工资。

这种制度的适用范围为:

  1. 工作性质重复而便于以件数计算的。

  2. 工作监督困难不便采用计时制的。

  3. 有鼓励提高生产速度及数量的必要的。

  4. 原料分配便于分散在厂外工作的。计件制的优点为:

  1. 按工作的劳绩及成果计酬,较为公平。

  2. 易于计算单位产品的人工成本。

  3. 员工为增加产量多得薪资,常能改良工作方法增进工作效率。

  4. 可减少监督人员节省支出。该制度的缺点为:

  1. 员工只求增加工作速度,产品品质易致粗劣。

  2. 员工为求增加收入常工作过度有碍健康。

  3. 因管理或技术改进而使生产效率增加时,如依原标准实施计件制,则工厂负担过重,如减低原有标准,常易引起员工不满。

薪资制度虽然是以计时制与计件制为主体,但实际上根据调查显示,大约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工厂还是以计时作为报酬的基础。但是如果一家公司的生产力已经正常,而且对生产上的各种工作绩效,都已建立了客观的计算标准,那么根据计时及计件的原则可另采用奖工计划,则对公司及员工均有利, 奖工计划如执行妥切可使产品增加,员工的收入也增加,而公司亦可得到较多合乎品质标准的产品,且单位产品的人工成本也降低。

所有的奖工计划都是对超出水准的工作给予奖金,但各种奖工计划的奖金,都各有其依据与方法。除以上的“计件制”外,现举其要者说明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