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培养层次教学法

采用层次教学培养学生能力,不但是当今教学改革的需要,而且符合考试改革的要求。这是其固有的客观性所决定的。

首先,教学目标具有层次性。高中历史教材 5 本 72 万字,教学内容是系统的、复杂的,教学目标自然就应该是分层次的。布鲁姆把认知领域的目标分为识记、领会、运用、分析、综合、评价六个层次,也就是六级学习水平。

其次,能力本身也具有层次性。知识是能力的载体。既然知识内容有深浅之分,能力也就必然有高低之别,即能力具有层次性。布鲁姆对认知领域所做的六个层次分类,其中“记忆、领会、应用”三个层次就是我们所熟悉的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依据这种教学目标培养出的学科能力,就是基本能力,属于低、中层次能力。而“分析、综合、评价”三个层次则属于对智能的发展,依据这种教学目标培养出的学科能力,属于高层次能力。此外,《考试说明》从高考命题角度,对历史学科能力的考查具体作了不同层次的 10 项要求(以下简称“要求”)。著名中学历史教研专家陈庆军先生也曾把历史学科能力归结为五种不同层次的能力。

再次,班级授课制,同班学生的认知水平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也就是具有层次性。

建筑在上述理论基础之上的层次教学,其实践活动应该是:划分教学单元,分层次制定单元教学目标、落实目标。

具体教学中,为便于操作。山东省茌平一中李宪祥老师将“要求”与布鲁姆的六级教学目标相结合,把历史教学的能力培养分三个层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