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

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建立一个统一的共和政府,不仅是这次革命的目标,而且是当时起义各省共同对清王朝进行斗争的迫切需要。中央政权如何建立,由什么人掌握,这是资产阶级革命派和卷入革命营垒中的立宪派、旧官僚政客等各派政治力量最为关注的问题。此外,由于各派政治力量重新组合而出现的湖北、江浙等地方集团,也都力争对中央政权的控制权。这就使得组织临时中央政府的斗争更加尖锐复杂。

11 月 9 日和 11 日,湖北和上海两地先后发出建议成立临时中央政府的通电。上海方面提出由各省谘议局和都督府各举代表一人到上海“集议”的方法。15 日,第一次各省代表会议在上海召开,定名为“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由于湖北方面力争,24 日,各省代表联合会决定迁往武昌开会,各省留一人在上海以便联络。

当时,湖北革命军正与清军处于紧张对峙状态中。重新被清政府起用的袁世凯派他所掌握的北洋军相继攻陷了汉口和汉阳,武昌已处于清军炮火的威胁之下。11 月 30 日,各省代表联合会不得不由武昌改在汉口英租界举行。各省代表联合会的成份十分复杂,革命派与立宪派占有几乎相等的席位,另有少数旧官僚和封建士绅,甚至有清政府的密探在内。12 月 2 日,代表联合会作出两项重要决议:一是通过《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一是决定“虚临时总统之席以待袁君反正来归”。从一开始,组织民国临时政府就和期待袁世凯“反正”紧密联结在一起,这充分反映了革命阵营对封建买办势力的妥协性和对袁世凯反动集团所寄予的深切期望。同一天,江浙联军攻克南京,江浙集团声势大振,决定在南京成立临时中央政府,电催汉口代表迅速东下。12 月 14 日,汉口、上海两地的各省代表齐集南京开会。代表名额由原来的

23 人增加到 45 人。同盟会员在其中所占比例有所提高,约占二分之一强, 其余为立宪党人、旧官僚士绅和独立活动的光复会员。代表们获悉袁世凯的议和代表唐绍仪到达武汉以及袁世凯表示赞成“共和”的消息,决定暂缓选举临时总统,虚位待袁,而推举大元帅、副元帅“专征北伐”。因人选问题争执不下,临时政府的组建陷于难产。

12 月 25 日,孙中山自海外回国,到达上海。各省革命党人大都同意推举众望所归的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立宪派和旧官僚政客也认为在“争取” 袁世凯反正以前,这个“过渡”总统“非孙莫属”。29 日,孙中山当选为临时大总统,临时政府才在难产中诞生。

1912 年 1 月 1 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

以 1912 年为民国元年,改用公历。

南京临时政府的行政首脑,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副总统黎元洪和九名国务员(各部总长)组成。九名国务员名单由孙中山和黄兴提出,1912 年 1

月 3 日在各省代表联合会议上通过。其中,陆军总长黄兴、外交总长王宠惠、教育总长蔡元培为同盟会员,实业总长张謇、交通总长汤寿潜为江浙立宪派首领,内务总长程德全、司法总长伍廷芳为旧官僚,海军总长黄钟英是起义的舰长,财政总长陈锦涛是当时的所谓“理财专家”,曾在清政府任职。根据同盟会设计的“部长取名,次长取实”的方案,由孙中山直接任命的各部次长、局长和总统府秘书长等,除海军次长外,都是同盟会的重要骨干。程德全、汤寿潜、张謇等人没有到南京就职,各部几乎都由次长代理,当时有“次长内阁”之称。所以,实权是掌握在革命派手中的。

1 月 28 日,临时参议院在南京成立。作为立法机关,40 余名临时参议员

中,同盟会 30 人,立宪派不足 10 人。从汉口各省代表联合会、南京各省代表联合会到临时参议院的成立,短短一个月内,出现了很大变化。立宪派代表锐减(主要是北方未起义各省谘议局的代表),革命派代表激增,反映了革命形势的迅速发展和同盟会在建立政权的角逐中取得了暂时的胜利。

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开幕典礼

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是资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的产物。临时政府中虽有立宪派和旧官僚参加,但资产阶级革命派居于领导地位。

“临时之政府,革命时代之政府也”,这是南京临时政府发表的第一个文告《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庄严宣布的。在这个宣言书中,对临时政府的施政方针作了如下的规定:对内要实现民族、领土、军政、内治、财政的统一,对外要将清政府“辱国之举措与排外之心理,务一洗而去之,持和平主义,⋯⋯循序以进”。①对内强调统一,克服各省起义以后各自为政的现象, 以利于推翻清朝反动政府,建立一个统一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这显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对外要洗雪清朝反动政府的“辱国举措”,也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宣言书并没有提出明确的革命任务和实现革命任务的步骤,显得有些空泛。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里,颁布了不少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和文化教育的法令。根据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的原则,它宣布人民享有选举、参政等“公权”和居住、言论、出版、集会、信教等“私权”;命令各级官厅焚毁刑具,停止刑讯:通令保护华侨,禁止贩卖华工;严禁买卖人口,禁止蓄奴,解放“疍户”、“惰民”等所谓“贱民”,允许他们享有“公权”和“私权”;革除历代官厅“大人”、“老爷”等称呼,以及禁止蓄辫、缠足、赌博,严禁种植和吸食鸦片,等等。在发展民族工业方面,它颁布了保护工商业的规章,废除清代的一些苛捐杂税,奖励华侨在国内投资。在文化教育方面,它提倡以“自由平等博爱为纲”的“公民道德”;禁用清政府学部颁行的教科书,新编教科书必须合乎“共和民国宗旨”,废止“有碍民国精神及非各学校应授之科目”,《皇朝掌故》、《大清会典》、《大清律例》等一律禁用,小学禁读经科等等。所有这些法令,无不体现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原则和利益。

南京临时政府的各项法令,对资产阶级利益表现了热忱关切的态度,但

① 《南京临时政府公报》,《近代史资料》总第 25 号。

对地主阶级利益,没有根本的触动,对广大农民的要求缺乏任何积极的反映。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于南北议和开始之后,革命党人普遍地希望通过和平

谈判争取袁世凯反正和清帝退位,以便尽快地结束革命。同时,他们把争取获得帝国主义国家的承认,作为临时政府的首要目标。临时政府在《宣告友邦书》中,重申承认清政府和帝国主义国家缔结的一切不平等条约,承担过去的外债和赔款,保护帝国主义在华的各种特权和利益。软弱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天真地认为,主动承受清朝卖国政府的可耻“遗产”,就可以换取帝国主义对临时政府的同情和承认。临时政府外交总长根据《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所规定的对外施政方针,仅仅怯懦地声明:租界的行政警察权“应俟大局底定,再行设法收回”;侵害我国司法主权的上海会审公廨,“当向各领事交涉,使必争回”。①临时政府为取得列强承认,进行多次交涉,都毫无结果。帝国主义一直不承认临时政府,使临时政府的领导者们感到很大的压力。

南京临时政府从成立的时候起,便面临着十分严重的财政危机。清政府所课征的许多苛捐杂税已经宣布废除;海关及部分常关、盐厘的税收被帝国主义者把持,拒绝交付临时政府;各地的田赋和其他税收也被各省军政府截留,不上缴中央。军需紧急而款项没有着落,各处要钱的电报接踵而来,南京附近的民军“嗷嗷待哺,日有哗溃之虞”,每日前往陆军部索饷者不下数十起,致使陆军总长黄兴“寝食俱废,至于吐血”。②临时政府一度准备命令各地商会认捐款项,以救燃眉之急。但是,各地商会大都操纵在资产阶级上层及其政治代表立宪派手中,他们不肯从经济上支援临时政府,公开阻止募捐计划的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南京临时政府不从发动群众、争取人民支持中寻找出路,而是乞求帝国主义国家的贷款,作为解决财政困难的主要途径。孙中山在回国前后,亲自进行过多次贷款活动,几乎每天盼望外国银行的复电,可是,直到他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为止,始终杳无音信。南京临时政府还曾企图以国内大企业(如轮船招商局、汉冶萍公司等)作抵押,向外国举借几笔贷款,又遭到立宪派的坚决抵制,临时参议院内外一片反对鼓噪声。南京临时政府束手无策,始终没能摆脱财政困难的处境。

南京临时政府的基础是脆弱的。它名义上是一个全国性的中央政府,但是,它的权力并不能推行于被立宪派和旧官僚控制的省区。即使在革命派掌权的地方,也往往各自为政,不完全服从中央的号令。作为资产阶级革命政党的同盟会,早已处于十分涣散的状态,内部“意见不相统属,议论歧为万途”,起不了革命政党的领导作用。直到 1912 年 2 月,同盟会才在南京召开改组会议,议决由秘密转为公开,并制订了新总章。这时,清帝退位已成定局,新总章遂以“巩固中华民国,实行民生主义”为宗旨,具体政纲包括: 完成行政统一,促进地方自治,实行“种族同化”,采用国家社会政策,普及义务教育,主张男女平等,厉行征兵制度,整理财政,厘定税制,力谋国际平等,注重移民垦殖事业等九条。新政纲保持着民主精神,但缺乏应付当时复杂政局的革命对策,起不了统一革命党人思想和行动的作用。在组织上, 根据宋教仁扩大招纳会员的建议,把黎元洪拉入同盟会,并推举他为协理, 大批官僚、政客、豪绅纷纷混入党内。许多同盟会员蜕化变质,和立宪派、旧官僚打得火热,为猎取个人权位而组成了形形色色的政治团体。孙中山等

① 《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第 476 页。

②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第 8 册,第 55 页。

少数坚持革命主张的革命党人,被攻击为“理想派”,在同盟会中处于孤立的地位。孙中山无力改变“过渡”政府与“过渡”总统的局面,在他当选为临时大总统的当天,便不得不致电袁世凯,表示“暂时承乏”,“虚位以待”。

不过,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尽管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弱点,但它坚持了民主共和的立场,在促成清朝覆灭和民国成立的革命大业上,仍有其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