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军事工业和新式陆海军的建立一、军 事 工 业

洋务运动的范围相当广泛,包括编练新式海军和陆军、制造枪炮船舰、建立外交机构、兴办近代工矿交通企业、设立学堂、派遣留学生等等。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洋务派对西方国家认识的逐步加深,洋务运动的重点前后有所不同。大体说来,60、70 年代,以“求强”为主,即适应战争和军事的需要,把重点放在训练新式军队和建设军事工业上。70、80 年代,在继续“求强”活动的同时,又提出了“求富”的主张,强调兴办近代民用企业,把“求强”和“求富”作为洋务事业的总体目标。

洋务派办的军事工业,是从 1861 年曾国藩在安庆设立内军械所和 1862 年李鸿章在上海设立三所洋炮局开始的。由于当时正是湘、淮军与太平军的最后决战时期,事属草创,不仅规模很小,而且技术设备也十分简陋。除英人马格里主持的一所炮局后来购进很少一部分机器外,其他各厂并无机器。事实证明,用手工业生产是不可能造出先进的武器装备的。因此,曾、李决心购买国外机器设备,并特别注意引进“制造机器之机器”,仿照西方近代化的工业生产方式进行军工生产。真正的近代军事工业是从 1865 年曾国藩、

李鸿章在丁日昌的积极倡议下,在上海创办江南制造总局开始的。从 1865

年到 1890 年,洋务派在全国各地共创办了 21 个军工局厂。其中规模较大的

有 5 个,即江南制造总局、金陵机器局、福州船政局、天津机器局、湖北枪

炮厂。中等规模的也有 5 个,即广州机器局、山东机器局、四川机器局、吉

林机器局、神机营机器局。其他 11 个局厂规模较小,它们是西安机器局、兰州机器局、广州火药局、湖南机器局、金陵制造洋火药局、浙江机器局、云南机器局、山西机器局、广东机器局、台湾机器局。由于这些军事工业的建设,清朝军队的装备改变了从前全用刀矛弓箭、木船土炮的落后状态,特别是对打败和扑灭太平军和捻军,维护清朝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些军事工业的兴办,也多少增强了清朝的国防力量,而且对后期兴办民用工业起到一种开路和引导作用。但是,这些军事工业都是洋务派封建官僚主持创办的, 又完全缺乏近代工业生产的经济技术基础,因此,就不可避免地带有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色彩和特性。当时几个主要军事工业局、厂的情况分别为:

(一)江南制造总局

1865 年,李鸿章购买了上海虹口“洋泾浜外国厂中机器之最大者”美商旗记铁厂。他将这座能够修造轮船枪炮的工厂与原来丁日昌、韩殿甲主持的两所炮局合并,成立江南制造总局。1867 年,该局由虹口迁至上海城南高昌庙,扩大规模。

江南制造总局的主要产品:一是枪枝。最初只能制造旧式前膛枪,1871 年改制林明敦式后膛枪,两年以后又加造黎意枪。由于这些枪枝已陈旧落后, 故于 1890 年制新式快枪。二是大炮。炮厂建于 1878 年,除制造旧式山炮外, 还制造各种口径的新式大炮。三是弹药。包括各种枪弹、炮弹和火药,此外还生产地雷、水雷。四是钢铁。炼钢厂建于 1890 年,除炼钢外,还压轧钢板、

钢轴、枪坯、炮坯等。五是造船。船厂和船坞建于 1867 年,至 1885 年先后制造大小轮船十余艘。此后停造轮船,专门修理南、北洋各省船舰。

制造总局的创办经费,包括购厂、购地建厂、薪金和购买物料,以及容

闳在美国采购机器费用在内,共用白银 54.3 万两。常年经费,最初由李鸿章在淮军军需项下随时拨给,每月约 1 万两。1867 年,经曾国藩奏准,从江海关洋税中酌留二成,以一成专造轮船,一成拨充军饷。1869 年,马新贻又奏准以二成洋税全归局用。从 1874 至 1894 年,每年经费最多时达 90.7 万余两,

最低时也有 35.3 万余两。1892 至 1895 年,为建造炼钢厂和无烟火药厂等项

工程,清政府又拨发扩建经费 40 万两。由于在资金经费方面得到清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不论生产设备和技术力量,都是当时国内最大的兵工厂。

江南制造总局炮房

(二)金陵制造局

1865 年,李鸿章署理两江总督,将马格里主持的苏州洋炮局迁至南京, 加以扩充后,改名金陵制造局。

金陵制造局的经费最初亦由淮军军饷调拨,每年 5 万两。自 1879 年起,

每年由江海关拨银 5 万两,江南筹防局拨银 3 万两,扬州淮军粮台拨银 2 万

两,常年额定经费共 10 万两。1883 年起,南洋又加拨 1 万两。其规模虽小于江南制造总局,但在当时军工局厂中,仍属比较重要的一个。

金陵制造局主要生产大炮和弹药,产品大部供应李鸿章的淮军及北洋三省。由于经费短缺,技术设备陈旧和管理混乱,该局所产大炮,质量低劣。1875 年 1 月,大沽炮台试射该局制造的两门 68 磅重炮弹的大炮时,发生爆

炸,炸死炸伤官兵 18 人。李鸿章将马格里召至天津,令其亲自试放,亦同样发生爆炸。但他拒绝认错,结果李鸿章将其撤职。该局此后不再雇用洋匠, 局内管理事宜,由龚仰遽(照瑗)指挥调度。

(三)福州船政局

1866 年,左宗棠设立福州船政局。这是当时最大的船舶修造厂,用以制造和修理水师武器装备。

左宗棠的建造船厂,酝酿较早。1864 年,他曾在杭州制成一艘小轮船, “试之西湖,行驶不速”。1866 年,镇压了太子军余部以后,着手筹建船厂。他奏称:“自海上用兵以来,泰西各国火轮兵船直达天津,藩篱竟同虚设。” “臣愚以为欲防海之害而收其利,非整理水师不可;欲整理水师,非设局监造轮船不可。”同时指出:“轮船成则漕政兴,军政举,商民之困纤,海关之税旺,一时之费,数世之利也。”①显然,他把建设船厂看成是富国强兵、利民惠商不可缺少的要务。经清廷批准,他便同法国人日意格、德克碑商订合同,议定自铁厂开工之日起,五年内由他们监造大小轮船 16 艘,并训练中国学生和工人。厂址设在福州马尾罗星塔地方。除开铁厂和船厂之外,船政局还设立船政学堂(又称“求是堂艺局”),分前后两堂,前堂学习法文, 以培养造船人才为主;后堂学习英文,以培养驾驶人才为主。

1866 年 9 月,左宗棠调任陕甘总督,赴任前推荐前江西巡抚沈葆桢任总理船政大臣。

福州船政局制成的第一艘轮船“万年青”号,于 1869 年 6 月下水。至

1874 年 2 月,共造轮船 15 艘。至此,日意格等及法籍工匠数十人照原合同规定从船厂撤退,厂务和技术由船政学堂培养出来的学生接管,“新造诸船, 俱用华人驾驶”。后来虽然也雇用一些洋匠,但人数很少,雇用时间也很短。

①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 5 册,第 5— 6、8 页。

福州船政局建厂费用 40 余万两,由闽海关四成结款拨付。常年经费每年

60 万两,亦由闽海关以六成洋税项下按月以 5 万两拨付。后来又由闽省茶税

项下和沈谍帧兼办台湾防务的费用中以“养船经费”名目,按月拨付 2 万两。

至 1874 年,共用银 535 万余两。1878 年以后,闽海关不能按照原来规定按

期拨款,积欠甚多,以致造成经费短缺,生产困难。自 1874 年至 1895 年,

生产萎缩,二十多年中共造船约 20 艘,平均每年不到 1 艘。

船政局在办厂过程中,虽然遇到了种种困难,但在造船技术方面则逐渐有所提高。最初只能制造 150 马力以下的木壳船,到 1887 年则制成第一艘铁甲船,轮机也由旧式单机改为复合机,马力由 150 增至 2400,在中国近代造船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四)天津机器局

1866 年,奕奏准在天津设局制造各种军火,由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负责策划。次年,崇厚建立了天津机器局。这是清朝在北洋设立的第一个兵工厂。建厂之初,一面派曾任丹麦及美国驻天津总领事、英国人密妥士购买机器, 觅雇工匠,一面在津选定厂址,建造厂房。最初的厂址在城东贾家沽,号称东局;继在城南海光寺设立分厂,号称西局。开办经费共 20 余万两,常年经

费由津海关和东海关四成洋税协济,平均每年 30 余万两。

1870 年,李鸿章就任直隶总督,接办该局,并大力扩充,从江南制造总局调来沈保靖总理该局事务,津海关道陈钦兼任会办。1872 年,李鸿章进一步整顿局务,辞退一些“技艺未精”之洋匠,并将总管洋员密妥士撤差。整顿后,东局专造洋火药、洋枪炮、各式子弹,西局则专造军用西洋器具、各种部件及开花子弹。东局规模较大。两局合计共有工人二千六七百人。1875、1876 两年,该局曾一度制造后膛枪,因成本太高,价格高出外洋一倍还多, 随即停止生产。1891 年,该局又动工兴建一个炼钢厂,1893 年正式投产。

(五)湖北枪炮厂

湖北枪炮厂系张之洞建立。张之洞(1837—1909 年),字香涛,直隶南皮人,同治二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1881 年由国子监司业升任山西巡抚。1884 年中法战争爆发后,由山西巡抚调任两广总督,负责供应台湾和滇、桂前线的饷械。当时,沪、津两地各局所产军火供应不足,他只得向上海外国洋行及美、德等国采购。洋商乘机抬价,使他深感为难。他认为向外国购买军火,吃亏受制,决心自己制造。中法战争后,他上奏清廷,提出“储人才”、“制器械”、“开地利”等项主张。强调“自强之本,以权操在我为先,以取用不穷为贵”,“兹虽款局已定,而痛定思痛,宜作卧薪尝胆之思,及今不图,更将何待?”①此时,张之洞已由早年的“清流派”重要代表人物转化为洋务派,并且成为洋务运动后期的重要首领之一。

中法战争后,张之洞原定在广州创办枪炮厂,并通过驻德公使洪钧在德国购买机器设备。1889 年,他调补湖广总督,遂主张将枪炮厂连同筹建中的钢铁厂移至湖北。新任两广总督李瀚章不愿在粤办厂,李鸿章则主张将机器北运,在天津附近设厂。张之洞坚持迁鄂。在奕◻的支持下,张的主张得到清廷批准。最后将厂址选在汉阳,于 1891 年开始购地建厂,1893 年初步建成,1894 年厂房因火灾被焚。甲午战争以后,才得以修复,试造枪炮。

湖北枪炮厂在当时的军事企业中,规模宠大,设备最新,但建厂工程进

① 《张文襄公全集》卷 11 第 16 页。

展缓慢。因为张之洞将该厂经费很大一部分用于汉阳铁厂。从 1892 年至 1895

年,汉阳铁厂挪用枪炮厂经费达 130 余万两,致使枪炮厂的生产大受影响。

洋务派在 1865 年以后创办的军事工业,都采用机器生产,尽管当时机械化的程度不高,在生产中仍然大量采用手工劳动,但毕竟开始有了近代工业大生产方式。这对于中国传统的手工业生产来说,无疑是一次重要的变革。这些军事工业普遍实行雇佣劳动,工人的工资基本上是按照技术高低而定, 劳动强度虽然很大,但加班作业,亦加给工资。这些军事工业企业中的工人, 是中国近代早期的产业工人。

洋务派创办的军事工业,完全是宫办性质。经费主要来自海关关税、厘金、军饷等。所生产的产品,不是普通的商品,不进入市场进行交换,而是作为军火和军事装备用品由清政府调拨给湘、淮军及沿海各省军用。80 年代以后,由于各局厂经费短缺,以往那种不计价格的产品调拨办法有所改变。例如,南洋和广东先后向福州船政局订造兵船,均以“协款”名义预付船价的半数左右。此后,沿海各省,何省需船,就由何省筹款,均照福州船政局为南洋代造快船成例办理。江南制造总局和天津机器局,在每年的收入中, 也都有各省解还的军火费用。同时,各军火工厂的生产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际军火市场价格的影响,如果所生产某些武器的成本和售价,过多的高出匡际市场价格,就停止生产。这说明虽然是官办的和不是为了交换而进行的军火生产,也不能完全不受价值规律的制约。因此,这些军事工业也逐步带有资本主义的性质。

但是,这些官办的军事工业仍然具有浓厚的封建性。所有局厂都不是独立经营的企业,而是地方政府的一个组成机构。不但要受总督、巡抚的控制和监督,而且还要受总理衙门的节制。局、厂的总办、会办、提调、委员、司事等管理人员,也同厘金局、善后局等官僚机构的职别、等级毫无区别。负责生产技术的人员,大的局、厂有华洋监督、总工程师、工程师、监工等。此外,还有一批挂名支薪、并不到职任事的官僚。1895 年,署理两江总督张之洞派人查访江甫制造总局的情况后说:“制造局积弊,在换一总办,即添用心腹委员三四十名,陈陈相因,有增无减,故司员两项,几至二百,实属冗滥。”①

由于把封建官僚衙门的一套官场恶习搬到局、厂,腐败现象就在所难免。生产效率普遍低下,成本高昂,管理混乱。以规模最大、实力最雄厚的江南制造总局为例,在该局每年的经费支出中,薪水、工食、修建、办公等项费用几乎占了全部经费的一半左右。在各项支出中,修建和办公费用所占无几, 因为购置地产、修建厂房,早在 60 年代后期即已完成;办公费用不过是纸张文具和桌椅之类,为数更微。薪水、工食占了支出的绝大比重。由于大量经费用于非生产性开支,添购机器设备、原料、燃料的费用必然减少。福州船政局的情况更糟,该局每月“洋员匠薪”、“监工员绅薪水”以及工人杂役的伙食、口粮等项,即需支出在 3.9 万余两。而当时该局每月定额经费只有

5 万两,“薪水工食”竟占全部经费的 80%。因此,造船费用远远高于向外国购船费用。

局、厂中的工人,虽然具有雇佣劳动的性质,但在有些局、厂,他们依然受到超经济的剥削和人身自由的限制。江南制造总局的工人,“不令随意

① 《张文襄公全集》卷 149,第 13 页。

去留”。福州船政局设有“健丁营”,对工人实行军事管理。

洋务派兴办的军事工业,同西方近代资本主义工业比起来,尽管具有垄断性、落后性和封建性,但在古老的中国却开了近代工业的先河,客观上对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资本主义民用企业的产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