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第二次鸦片战争

一、英、法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和《天津条约》

1856 至 1860 年,正当太平军与清军在长江中下游激烈争夺的时候,英、法在俄、美支持下联合发动了新的侵华战争。因其实质是鸦片战争的继续和扩大,所以被称为第二次鸦片战争,也称英法联军之役。

1854 年,《南京条约》届满 12 年。英国曲解中美《望厦条约》关于 12 年后贸易及海面各款稍可变动的规定,援引最惠国条款,向清政府提出全面修改《南京条约》的要求。要求中国全境开放通商,鸦片贸易合法化,进出口货物免交子口税,外国公使常驻北京等。法、美两国也分别要求修改条约。清政府表示拒绝,交涉没有结果。1856 年,《望厦条约》届满 12 年。美国在英、法的支持下,再次提出全面修改条约的要求,英、法也提出同样要求, 仍被清政府拒绝。此时英、法与俄国进行的克里米亚战争已经结束,于是英、法决心发动一场新的侵华战争。

1856 年 10 月,英国利用“亚罗号事件”制造战争借口。“亚罗”号是一艘走私的中国船,曾在香港注册,但已过期。10 月 8 日,广东水师在黄埔逮捕了船上的几名海盗和涉嫌船员。这纯系中国内政,与英国毫不相干。英国驻广州代理领事巴夏礼遵照英国政府的指示,致函两广总督叶名琛,竟称“亚罗”号是英国船,并捏造捕人时扯落英国国旗,要求送还被捕者,赔礼道歉。当时该船并未悬挂英国国旗,叶名琛据实复函驳斥,但不久即妥协退让,将获犯送到英领事馆。巴夏礼百般挑剔,拒不接受。23 日,英舰突然闯入珠江,进攻沿岸炮台,悍然点燃战火。接着,英军炮轰广州城,并于 29 日攻入城内,进行焚掠。由于兵力不足,被迫于当晚撤出广州,退据虎门, 等待援军。

1857 年春,“亚罗”号的消息传到伦敦。英国首相巴麦尊主张对华开战, 但议员对此态度并不一致。议会展开了激烈辩论,通过对巴麦尊内阁的不信任案。巴麦尊解散议会。议会改选,巴麦尊派获得下院的多数议席,通过了扩大侵华战争的提案。3 月,英国政府任命额尔金为全权专使,率领一支海陆军前来中国;同时建议法国政府共同行动。

在此之前,法国正借口“马神甫事件”(又称“西林教案”)向中国交涉,进行诈索。所谓“马神甫事件”,是指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非法潜入中国内地活动,胡作非为,于 1856 年 2 月在广西西林县被处死一案。此案迄未议结。法国为了换取英国支持它在越南“自由行动”,并取得天主教在中国传教不受干涉的保证,便接受英国建议,派葛罗为全权专使,以“马神甫事件”作为借口,率军来华。

1857 年 10 月,额尔金和葛罗先后率舰到达香港。12 月,英法联军 5600

余人(其中法军 1000 人)在珠江口集结。美国公使列威廉和俄国公使普提雅廷也到达香港,与英、法合谋侵华。24、27 日,额尔金、葛罗向叶名琛等发出通牒,第二次通牒限 48 小时内让出广州城。叶名琛忠实执行清政府“息兵为要”的方针,不事战守。28 日,英法联军炮击广州,并登陆攻城。都统来存、千总邓安邦等率兵顽强抵御,次日失守。叶名琛被俘,被解往印度加尔各达,1859 年病死于囚所。广州将军穆克德讷、广东巡抚柏贵投降;柏贵在以巴夏礼为首的“联军委员会”的监督下继续担任原职,供敌驱使。侵略军

占领广州期间,当地人民在佛山镇成立团练局,集合数万人,经常武装攻城, 使城中敌人胆颤心惊。香港、澳门爱国同胞也纷纷罢工罢业,以示抗议。

英法联军根据其本国政府在出兵时的指示,要和北京直接打交道,以迫使清政府就范,决定北上,进攻大沽。1858 年 4 月,英、法、俄、美四国公使率舰陆续来到大沽口外,分别照会清政府,提出侵略条款,要求指派全权大臣进行谈判。俄、美的照会还表示愿意充当“调停人”。清政府派直隶总督谭廷襄为钦差大臣到大沽谈判,英、法竟蛮横地限令六天内答复其要求, 否财即诉诸武力。5 月 20 日,英、法军舰闯入白河,炮轰大沽炮台。守台将士英勇还击,然而谭廷襄等人毫无斗志,争相西逃,大沽失陷。英法联军溯白河而上,26 日,侵入天津城郊,并扬言要进攻北京。清政府慌忙另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为钦差大臣赶往天津议和。

6 月初,谈判开始。英国代表骄横要挟,俄、美公使则扮演“调 停人”

角色,从中渔利。俄使普提雅廷施展奸诈手段,诱逼清政府于 6 月 13 日首先签订了中俄《天津条约》,攫取了沿海通商、内地传教、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等一系列特权;并且还特别规定,两国派员查勘“以前未经订明边界”,“务将边界清理补入此次和约之内”,为沙俄进一步侵占中国领土埋下伏笔。美使列卫廉于 6 月 18 日逼签了中美《天律条约》,也攫取了许多特权。

6 月 26 日、27 日,中英《天津条约》、中法《天津条约》分别签字。主要内容有:公使常驻北京;增开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台湾(后定为台南)、淡水、潮州(后改汕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英、法等国人可往内地游历、通商、自由传教;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往来;修改税则,减轻商船吨税;对英赔款银 400 万两,对法赔款银 200 万两。11 月,桂良等在上海又同英、法、美三国分别签订了《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规定:鸦片贸易合法化;中国海关由英国人“帮办税务”;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照时价值百抽五征税;洋货运销内地,只纳按价值 2.5% 的子口税外,免征一切内地税。《天津条约》和《通商章程善后条约》的签订,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