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 办 企 业

在洋务派创办官督商办企业的同时,中国社会还出现了一些商办企业。这是近代中国民族资本工商业的发端,也是中国社会经济发生重要变化的一个标志。这些商办企业主要是由一些官僚、地主、买办和商人投资而来的, 也还有一些是从原来的旧式手工业工场、作坊开始采用机器生产转化而来的。自 1869 年至 1894 年,商办企业只有 50 多个,资本共有 500 余万元。虽然数量很少,实力甚微,但它却是一种新生的社会经济力量,其中比较重要的有:

1S69 年在上海成立的发昌机器厂,是由铁匠作坊主方举赞开始采用车床而出现的。它的主要生产业务是为外商船厂制造配修零件。由于沿海和长江航运兴起,它的业务发展也比较迅速,到 1877 年,已能生产轮船机器和车床、汽锤等机器产品。80 年代,它还兼营进口五金,成为当时上海民族机器工业企业中规模最大的一家。

1872 年,华侨商人陈启源在广东南海县设立第一家继昌隆机器丝厂,以蒸汽机为动力,雇用工人六、七百人,产丝精美,行销国外。两年之后,南海又建立了 4 家缫丝厂,至 80 年代初增至 11 家,共有缫车 2400 架,每年产

丝 1200 包。到 90 年代,顺德县的丝厂也很快发展起来,丝厂多达 35 家。

1878 年,轮船招商局会办朱其昂在天津设立贻来牟机器磨坊,雇用工人

十余人,用机器生产面粉,“面色纯白,与用牛磨者迥不相同”,打破了传统手工业磨面的旧式生产方式。

1879 年,汕头的一家豆饼厂开始用机器榨油和压制豆饼,第一年每日生

产豆讲 200 块,次年增至 300 块,1881 年又增至 400 块。1883 年又增设一厂,

日产豆饼 600 块,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豆饼所用原料大豆,均从华北购迸, 制成品则在本地和台湾市场销售。

1881 年,黄佐卿在上海设立公和永缫丝厂,资本 10 万两,丝车 100 部,

次年投产。开始数年,营业不佳。1887 年后,生产逐渐发展,丝车增至 900

部。此后,上海缫丝业日益兴起,至 1894 年已有丝厂 5 家,其中最大的坤记

丝厂资本为 20 万两。

1882 年,徐鸿复、徐润等在上海设立同文书局,购置石印机 20 台,雇

用职工 500 人,先后翻印《二十四史》、《古今图书集成》等重要古籍。1893 年,该局不幸失火,损失颇重,但因事先投了火灾保险,得到赔偿,仓库、宿舍亦未殃及。后来由于积压资金过多,遂于 1898 年停办。

1886 年,官绅杨宗濂、买办吴懋鼎、淮军将领周盛波等在天津合资设立“自来火公司”(火柴厂),资本 1.8 万两。1891 年投产不久,即发生火灾, 厂房披焚。后来又公开招股,资本增至 4.5 万两,由吴懋鼎任总办,聘请英、俄商人购办机器,并帮同管理帐目,但洋商并不参股。火柴多行销于河南等地。

1887 年,买办商人严信厚在宁波设立通久源轧花厂,资本 5 万两,购置

日本生产的蒸汽发动机和锅炉,另有 40 台新式轧花机。雇用工人三四百人。

1891 年,该厂出售轧成棉花 3 万担。

1890 年,上海商人设立燮昌火柴公司,资本 5 万两,生产木梗火柴,所

需化学原料从欧洲购买,木梗、箱材等使用日货,每日生产硫磺火柴 20 余箱, 但质量较差。产品多销售于江西、安徽等内地省份。

此外,在上海、广州、北京等地还有少数小规模的商办企业,有些忽开忽停,举步艰难。

从 19 世纪 60 年代末期到 90 年代初,历时 20 多年,在中国出现的近代商办企业,可说是小农经济与家庭手工业经济汪洋大海中的若干小岛,不但进程缓慢,而且投资和规模很小,设备简陋,技术落后,产品也主要是日用轻工业商品。但它们毕竟是近代中国第一批民族资本主义工业。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是在极其困难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当时外国资本主义势力通过不平等条约强迫中国开辟了多处通商口岸,操纵了中国的海关,降低中国进出口税率,控制了中国沿海和内河航运,把中国变成了它们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供应地,而这种商品市场和原料供应地都不是在平等互惠的条件下形成的。外国资本主义不但不能促进和支持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且还凭藉种种特权限制和打击这种发展。中国资本主义企业,无论在产品销售或原料收购方面,都受到外国资本主义的巨大压力。当这些初生企业的产品出现于市场的时候,外国侵略势力不借采取降价倾销的办法,予以打击。中国企业所需的原料,也受到外国洋行抢购的威胁。外国洋行通过中国买办商人,在原料产地广设采购站,力量薄弱的中国民族资本企业无法与之竞争。事实证明,在外国资本主义的扼制打击之下,中国资本主义企业不可能得到正常的发展。

中国资本主义企业在受到外国侵略势力打击的同时,还受到国内封建势

力的压制和摧残。在中日甲午战争以前,商办企业始终没有取得清政府的正式承认,在设厂、经营和产品销售方面,没有任何法律的保障,完全听任地方官吏随意处置摆布。例如,1881 年南海知县徐赓陛以继昌隆丝厂“专利病民”、“夺人生业”、“男女(工人)混杂,易生瓜李之嫌”为由,①下令予以封闭,该厂被迫迁往澳门。直到徐赓陛调离后,才又迁回南海。又如 1893 年武举出身的李福明在北京东便门设立机器磨坊,被清朝官吏视为“不安本分”的”刁商”,“经都察院奏准,饬令撤去”。②而许多地方官吏,还对商办企业横征暴敛,敲诈勒索,大大加重了这些企业的负担。

在外国资本主义和国内封建主义双重压迫困扼之下,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举步维艰,困难重重。许多企业为了生存,免遭破产,不是乞求外国资本主义的庇护,就是寻求封建势力的奥援。对这种庇护和奥援,都要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这种情况,就决定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既有其社会历史的进步性,又有其先天的软弱性;同时也说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阻碍。

① 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 1 辑,下册,第 964 页。

②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 1 辑,下册,第 98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