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政策的终结

“经济领域不可能有彻底的放任政策,从来只有相对的放任政策”。放任政策在十九世纪得到发展和兴盛,但即使在那些年代,高关税和州及政府对运输的援助,就像州和联邦政府对银行投资的控制一样,也深深地干涉过这种(放任主义)观点,远在达到完全的自由放任(即政府完全不干预私有企业)的状态之前,“潮流开始向相反的方向转变”。自 20 世纪初期,美国政府在经济上的作用稳步增强,到了本世纪二十年

① 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商务印书馆 1992 年版,第 24 页。

① 钟流译:《美国经济概貌》,第 68 页。

② 杜蒙德:《现代美国》,第 17 页。

① 莫里森等:《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上卷,第 1014—1015 页。

代,这一作用已稳定在一定的水平上。 30 年代后,政府对经济的全面调节迅速加强:农业已基本上变成一个“被管制的部门”,制定价格和分配资源的决定因素已然不是供求关系了,而是政府;运输和交通业也与农业的情况相近;银行和证券市场已纳入政府强有力的调节之中;联邦政府在对夫业者提供就业机会和收入,通过社会保险和其他计划提供福利等方面都已起到主要作用。②到 20 世纪中期,放任政策结束了。此时主要的经济问题已经不可能用这种政策“自动”解决。

放任政策之所以没落,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竞争的必然结果:强有力的工商业本身在联合起来、从无限制的竞争中挽救自己而免于破产时,首先摧毁了既存的放任主义结构。①公众最后终于起而反对“对国家资源的浪费开发,以及普遍地使用的违法方法”,而且,由于剧烈的竞争对企业本身所产生的巨大危害,使人们不能不另谋解救之道。这样, 企业的合并与政府管理就成为不可避免的必然后果。②

所以,到了本世纪中期,美国市场中的政府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内生变量”。正如艾登姆所描述的那样:如果一个上世纪中期的典型的美国人面对今天美国的经济体制,他会发现许多令他惊奇的事情。他很快就了解到,并不是所有的资源都是通过市场交换的,那种称为“公共部门”的实体出于国防、教育等目的也掌握了大量资源。并且,他每天都能从报纸上看到以政府为一方、以企业和家庭为另一方的不计其数的争论:应当采纳哪些法律、应当制订和废除哪些法律等等,所有这一切都与那种在分配中没有政府干预的、传统体制下的平稳运行的市场大相径庭。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