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者生存

十九世纪美国流行的字眼是自由企业、竞争和自由放任主义。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做任何生意,从事任何职业,购买任何财产,只需得到交易对手的同意。干得成功,他就有发迹的机会,但如果失败,就要自食其果。任何一个市场的参与者,都有权利从事他所感兴趣的任何经济活动,而市场却只允许“少数最有商业才能的人”生存。如果一家厂商在计算成本和收益时漫不经心,那末,达尔文式的适者生存规律就会毫不客气地将它清除出经济舞台。对于工人也一样,如果他不能适应,就会被无情地抛上街头,成为失业大军的一份子。

美国自由市场的竞争特性在于它的激烈性。据说,很久以前的原始社会时期,一些原始部族常常要举行一种惩罚懒惰者、奖赏勤快者的仪式。而到了资本主义时代的美国,更是将此传统加以发扬光大。有人形容它的市场竞争就像一场巨大的美国式比赛,“它使胜利者骄傲自大, 失败者困窘不堪”。厂商们时刻感受到它的具有“破坏性的、割喉式的和导致破产的”可怕威力。在 19 世纪 70 年代初,美国各家铁路公司的竞争厮杀尤为典型,货运和客运运费“恐怕是全世界最低的”,在竞争地区的车费和运费甚至大大低于运输成本,成了真正的“血本之争”。当时,制糖业竞争程度也不亚于铁路,80 家糖厂中已有 18 家挨不到被人吞并就已倒闭了,使得几乎所有互相竞争的厂商的利益都被消灭。每一个行为主体都无一例外面临着挑战,迫使其不断进行创新。竞争的压力无所不在,在这场“游戏”中,没有永远的胜利者。

强胜弱败、适者生存的无情的丛林规则,使人们对美国资本主义激

烈的竞争的破坏性产生了畏惧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