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义务的个人主义

从历史文化传统看,盎格鲁一撤克逊民族崇尚个人主义的价值观, 个人主义是“美国文化的真正核心”。④这一文化特性决定着美国市场经济发育和运行中的一些基本特点。

如果以个人因素在体制中的作用力标准来划分,美国模式是基于全力鼓励经营积极性,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致富”的体制,美国经济运行的动力就是追求个人的收益,它的“群众性的取向”是个人的成功。工人选择工资较高的工作,生意人接受更为有利可图的合同,投资者购买利息较高的证券。这就是斯密所说的,每个人为改善自身境况而进行的“一致的、经常的、不断的努力”。①

这种性格在美国市场组织、企业的管理机制、劳资关系、用工制度等各个层面上也都得到鲜明的反映。在一向强调个人主义,个人的重要性高于一切的美国模式中,政府的角色受到了局限,政府的基本功能是保障财产、执行契约、保持市场的公平和开放,以利于竞争。企业则尽

① 黄枝连:《美国二○三年》上卷,香港中流出版有限公司 1980 年版,第 450 页。

① 福克讷:《美国经济史》下卷,第 46 页。

② 贝阿德·斯蒂尔编:《美国西部开发纪实,1607—1890》,光明日报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77 页。

③ 利德基主编:《美国特性探索》,第 27 页。

④ 利德基主编:《美国特性探索》,第 29 页。

① 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 1972 年版,上卷,第 163 页。

承担义务的个人主义 - 图1可能自由地发展,对政府敬而远之、怀有戒心。而在日本和德国等重视集体主义的国家,政府是受人信任和享有权威的。②拿强调群体观念、盛行集体主义的日本来对比,这种个性更加明显:日本经济模式的特点是, 居民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落后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此来降低产品成本,急剧提高其在世界市场的竞争能力。为了鼓励经营者的积极性, 国家不采取严格个人主义共同体主义美国法国英国德国日本的措施去控制财产的分化。实行这种模式的必备前提条件是:国民意识和觉悟高度发展,民族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为了国家的富强,居民愿意作出一定的物质牺牲。这对美国人来说是很难做到的;日本社会有着强烈的团结意识,美国则注重个人独立。日本公司董事会的规模是西方国家中最大的, 平均要比美国多 7—8 人,美国公司的董事会中几乎都设有小委员会,而日本则没有,这是日本主张集体决策共同负责、美国强调个人决策个人分工负责的特点在组织机构上的反映。日本的个人依属于组织,美国的个人与组织的联系则建立在契约关系基础上,所以,美国的用工制度是典型的市场配置型,员工流动性大,而日本实行的是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工资和内部晋升制,日本企业技术人员调离本企业的比例很低,为5.8%,而美国高达 38.2%;日本容忍甚至鼓励垄断,而美国却对垄断有一种“本能的恐惧”,这也正是美国较为严厉的反垄断政策得以施行的社会基础。

以美国人的价值来衡量,日本的市场规则有许多是与自由市场经济原则相违背的,故而,日本模式在相当一个时期被崇尚个人自由的美国人看作是一个“异端”。

然而,美国的个人主义还有其被人忽视的另一面,即集体同一性的一面,美国人献身于共同行动和自觉自愿的“有组织的民主”,使其个人主义有了更为广泛的涵义。在美国人看来,个人主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行为准则,既有圣经个人主义、民俗个人主义,也有重功利和重表现的个人主义,美国个人主义虽有千姿百态而且往往是相互矛盾的表现形式,它毕竟成了一种“神圣的道义上的责任”,它激励着美国人不只是为了他们自己,而且为了他们所关怀的人,为了他们的社会,“甚至为了整个世界”,有时为了协同一致而牺牲个人主义。美国人“立足于不断变化的对立面的某种暂时组合之上”,例如迁移和定居、个人主义与标准化、竞争与合作、循规蹈距与自由思想、负责任与玩世不恭等等, 美国的社会和经济正是在这种矛盾运动中不断地向前发展。

② 萧武桐:“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美国月刊》1993 年第 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