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在何处失灵?

市场失灵或称市场失败的典型例子是“外部性”。它指一种活动如果使别人得到附带利益而受益者不必给予相应的报酬或使别人受到附带的损害而造成损害者不用给予相应的补偿。著名的有“灯塔案例”(灯塔的建设和管理者无法向过往船只收取服务费)和“排污案例”(上游工厂排污,增加下游工厂的净化成本而不必赔偿)。外部性是生产或消费的“副作用”,市场对这种副作用的利益的创造者并未于报酬,对造成损失的创始者也未给惩罚,这种副作用独立于市场机制之外。市场失灵还表现在:

——市场的顺畅运行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完善的市场结构。而在现实中从来就不存在一个完善的市场结构,完全竞争的条件不具备(如人为的垄断、不完全竞争)会使市场机制失灵;

——单凭市场的现状不能准确他说明市场的未来发展,市场反映的只是在过去的生产和分配基础上出现的需求结构,它并不能说明和反映市场需求结构的未来发展;

——市场本身不能预示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也不能防止那些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对社会再生产的发展有很大危害的干扰;

——市场也不能单独地影响社会的某些主要需求的发展,并迫使生产结构作相应的改变,单凭市场不能解决社会的长期发展问题,如教育、文化、医疗、市政建设、环境保护等。

从大的方面讲,市场在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上遇到困难,需要政府的介入:

  1. 公平与效卒的关系。亚当·斯密认为,只要保证经济的自由放任,市场就会凭借自己的力量来改善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而事实恰恰相反,财产在社会成员中的不均是历史的客观存在,而自由市场制度的本质是保证财产所有权和财产收益的绝对统一,这就决定了在市场制度内不可能解决分配不均。如果完全按照市场机制的原则进行分配,必然导致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从而引起社会经济的不稳定。

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社会问题。帕累托最优(“只有当生产和分配被组织成非减少其他人的效用就不能增加个别人或更多人的效用的时候, 才存在资源的最优配置”)是一条曲线,有不同的均衡点,选择不同的

均衡点对社会各阶层产生不同的利益影响。这种不同偏好要由社会机构去调节,特别是贫富差距问题。

  1. 竞争与垄断的关系。自由主义理论认为,市场机制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前提是完全竞争。所谓完全竞争是指:每个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能准确地获得市场信息,每种经济要素都追求获得更大的净收入;在同一市场内,同一品质的商品只有一个价格:任何一个生产者的生产量与社会总产量相比是微不足道,因而他对全部产品的单位价格的影响也是微不足道的;每个生产者在调节他的总产量时,并不考虑其行动对他的竞争者将产生何种影响。显然这只能是理论上的假设。市场竞争有走向垄断的倾向。垄断产生于差别,而每个生产者的产品都存在某种程度的差别,因而每个人既是垄断者,又是竞争者,差别越大,垄断的因素也越大。在微观利益主体组成的经济体系中,由于制度、习惯、行业集团、工会组织、以及自然条件等因素的作用,形成体系内部的种种垄断因素, 致使市场体系的价格调节机制、资源配置功能等运行失灵。可见,市场机制本身不能保证竞争的完全性和彻底性,市场的自由发展必然导致垄断。垄断程度越高,垄断价格对消费者损害的可能性更大,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将遭到破坏。可见,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持也非市场本身所能解决。

同时,市场信息本身是一种资源,具有价格,要获得它须付出代价, 因而它的传播是有限的,不充分的,市场信息费用越高,信息利用越不充分,市场也越不完善。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施蒂格利茨曾沦证了当市场和信息不完善时,经济“几乎永远不会达到帕累托最优”,原则上,政府干预可以作帕累托改善。因为只有政府才有力量大规模地征用财产、单方面地改变契约条件或以种种方式抑制那些仅使当事双方获利而有损大众的交易。

  1. 均衡与危机,自由主义肯定市场机制具有调节生产和消费、供给与需求井保证两者趋向均衡的内在功能。现实生活中,市场机制却因无法排除一些非市场因素(包括历史的、社会的、心理的)的干扰而保证不了经济的长期稳定和均衡发展。凯恩斯证明,即使是完全竞争的市场调节电难以实现充分就业的宏观经济均衡。而且,市场调节是事后调节,必然会引起经济波动,这种波动仅靠市场机制是很难烫平的。市场虽能调节生产结构,但过程相对较长,如果一个国家要在短期内进行大的结构调整,仅靠市场机制是不行的。因此,一个包含适宜的公营部分的“混合经济”才能卓有成效运转。

  2. 公共部门和公共产品。在由微观利益主体组成的经济中通行的利益选择、市场定价、资源配置等原则,对公共经济部门的经济行为不再适用,例如对国防、教育、铁路、环保、社会福利等产业的规划和生产,就不可能按照个人利益选择或市场定价等原则来进行,市场机制对公共部门或社会基础设施(公共产品)表现出无能为力,无力向公共产品领域配置资源,从而影响国民经济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