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制定和工业的调整
1960 年 7、8 月间,在北戴河工作会议期间,李富春在讨论研究冶金工业、交通运输、农业和经济计划问题时,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对国民经济要进行“调整、巩固、提高”。8 月底,国家计划委员会向国务院汇报时, 周恩来表示赞成,并且加上“充实”两字,形成了“调整、巩固、充实、提
高”的八字方针。这个方针得到中共中央的批准。9 月 30 日,在中央批转的国家计委《关于 1961 年国民经济计划控制数字的报告》中明确提出:1961 年,我们要“把农业放在首要地位,使各项生产、建设事业在发展中得到调整、巩固、充实和提高”。
1961 年 1 月 14 日至 18 日,中国共产党八届九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
主要听取和讨论了李富春《关于 1960 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 1961 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的报告》,正式通过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会议认为经济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是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因此,要求在编制国民经济计划时,要按照农、轻、重的次序安排经济;会议确定 1961 年经济工作要贯彻以农业为基础、把农业放在首位的方针,要求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大办粮食,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都支援农业; 会议要求深入贯彻《紧急指示信》,继续做好整风整社工作。
八字方针以调整为重点,主要是调整国民经济各方面比例关系,特别是调整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比例关系,使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得到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同时还要巩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成果,使其向纵深发展,以少量的投资来充实一些部门的生产能力,使其成尤配套,发挥更大的经济效果,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提高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八字方针是一个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方针,它的确定对于后来国民经济的调整起了巨大的作用。此后,我国国民经济进入了调整阶段。
在进行调整工作之时,中国共产党在工作作风上的转变和改进,为实际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发生重要变化提供了前提。在 1960 年 12 月至 1961 年 1 月的中央工作会议和中共八届九中全会上,毛泽东着重强调了恢复实事求是和调查研究的问题。他提出,1961 年要成为调查研究年,搞一个实事求是年。他还说,搞社会主义建设不能那么急,可能要搞半个世纪。今后搞几年慢腾腾,指标不要搞那么高,不要务虚名而招实祸。
八届九中全会以后,毛泽东率领三十调查组赴浙江、湖南、广东农村进行调查。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也分别赴湖南、河北、四川、北京等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调查中,毛泽东等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手进行解决。鉴于《紧急指示信》并未完全解决公社内部的平均主义现象,毛泽东于 3 月间在广州主持起草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这个草案经过群众讨论和试点, 做了几次重要修改,于 6 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通过了修正草案。它主要规定: 以生产大队的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三级集体所有制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人民公社各级规模不宜过大,特别是生产大队(原称生产队)的规模不宜过大;公社对生产大队的领导不可管得太多太死,不许瞎指挥生产,不许无代价地调用劳动力、生产资料和其他物资;生产大队是公社中独立经营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修正草案中还提出办不办公共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这样改变了原草案中要积极办好公共食堂的规定,实际上停办了公共食堂。6 月 19 日,针对《紧急指示信》发布以来农村退赔工作不彻底的情况,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坚决纠正平调错误、彻底退赔的规定》, 强调:公社化以来无偿占用的劳动力、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必须彻底清算和退赔,并规定了退赔的具体做法。此后退赔工作进一步开展,先后向农民退赔了 250 亿元。在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上,毛泽东于 9 月 29 日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写信,建议:“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基本核算单位是队(指
小队)而不是大队。1962 年 2 月 23 日,中共中央正式作出了《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决定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 至少 30 年不变。这个指示对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在农村政策调整起步之时,工业的调整成效不大。这主要反映在工业和基本建设方面指标没有退够。1960 年下半年仍然坚持原定钢产量指标,全力保证钢铁生产,导致其他部门生产被挤,造成恶果。1961 年八届九中全会制定的 1961 年的计划指标仍然偏高,如钢产量为 1900 万吨。然而半年执行的情况,钢和其他许多工业产品产量大幅度下降。面对如此严峻的局势,1961 年 8、9 月间,中共中央在庐山召开工作会议,着重讨论工业问题,作出了《关于当前工业问题的指示》,指出我们已经丧夫了一年的时机,现在,再不能犹豫了,必须当机立断,该退的坚决退下来,切实地进行调整工作。《指示》还要求在工业管理方面,改变过去一段时间里权力下放过多、过散的状况, 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的领导。
这次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的精神,标志着对整个国民经济形势和八字方针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深化。会后,国家计委对八届九中全会所确定的 1961
年的计划作了较大的调整。基本建设投资由 167 亿元降力 87 亿元,钢产量由
1900 万吨降为 850 万吨,粮食产量由 4100 亿斤降为 2700 亿斤。
工业调整的另一个方面是整顿企业秩序。由于“大跃进”给许多企业带来管理混乱、责任制和经济核算制废驰等问题,1961 年 6 月 17 日邓小平主持的中央书记处会议正式决定由李宫春、薄一波主持制定有关工业的条例。他们率工作小组对许多工矿企业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1961 年 9 月中共中央讨论通过并发布试行。这个条例规定:国营工业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其根本任务是全面完成国家计划,增加社会产品,扩大社会主义积累;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各级的责任制;发扬民主,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讲求经济效果。这个条例的制定是从我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它用条例的形式总结了建国以来管理工业的主要经验,特别是“大跃进”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它的试行对工业贯彻八字方针起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中共中央还先后制定和批转了《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即商业四十条)、《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即手工业三十五条)、《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即银行六条)等等。
这些条例对于纠正“大跃进”以来的“左”倾错误,恢复和调整国民经济发挥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