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清”运动和思想文化领域的批判

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以后,在全党和全国人民进一步贯彻八字方针,落实调整国民经济的各项任务的同时,从 1963 年到 1966 年上半年在全国部分城乡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5 年 1 月起,统称为“四清”运动)。

在国民经济严重困难期间,一些地区的基层单位在经营管理方面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不少的问题。农村中,人民公社的管理制度不健全,长期帐目混乱,财物不清。一些干部存在公私不分、多吃多占、瞎指挥、强迫命令等不良作风,少数人甚至依仗权势欺压群众。对待这些问题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清理整顿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在“左”倾思想指导下,这些不同性质的问题却被看作是阶级斗争的表现,并由此开展了一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样的大规模的阶级斗争。

根据八届十中全会的决定,1962 年秋冬以后,一些地区在农村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整风整社。河北省保定地区进行了以“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即“小四清”)为主要内容的整风整社。1963 年 2 月, 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推荐了湖南省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河北省保定地区“小四清”的经验,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督促各地注意抓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问题。会议决定在城市开展“五反”运动,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3 月 1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指示》,规定在县级以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五反”运动。此后,许多地区开始训练干部,进行“五反”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试点工作。

1963 年 5 月,毛泽东在杭州主持制定《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这个文件对国内政治形势作了过于严重的估计,认为当前中国社会中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情况,资本主义和封建势力正在对我们进行猖狂进攻,如果不抓阶级斗争,要不了很多时间,就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中国就要改变颜色。因此,《前十条》强调必须抓紧阶级斗争,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开展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打退资本主义和封建势力的猖狂进攻,并认为这是决定我们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根本问题。此外,《前十条》还提出团结 95%以上的干部和群众,肯定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对犯错误的干部的方针是说服教育等政策。

在主持制定《前十条》的过程中,毛泽东始终把防止“和平演变”和防止修正主义作为一个重要指导思想。还在 1953 年,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公开提出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和平演变”的战略。这引起了毛泽东的极大关注。50 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特别是中苏之间出现严重分歧,使毛泽东深感防止“和平演变”的重要性。

1959 年以后,毛泽东在一系列中央会议上一再提醒全党,并且逐步展开了所谓反对国内外修正主义的斗争。在八届十中全会上重提阶级斗争,毛泽东认为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出修正主义。《前十条》正是反映了毛泽东的这个思想,因此它成为指导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纲领性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各地调整部署,训练干部,进行试点,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农村开展作了准备。

在运动的试点阶段,多数单位开展得比较好,但有些地方也发生了一些问题,如在运动中发生打入、罚站、罚跪、乱搞斗争和经济退赔面偏宽等现象。鉴于上述问题,中共中央认为有必要对运动中的一些具体政策作出明确的规定。9 月,由邓小平、谭震林主持起草《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后十等》经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由毛泽东批准发出。《后十条》充分肯定《前十条》,继续强调阶级斗争,防止修正主义,并明确提出运动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 其指导思想是“左”的。但是,它也规定要团结 95%以上的群众和干部;运动要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要正确对待地主、富农子女;运动必须同生产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等。这些政策对于限制阶级斗争扩大化、维持正常生产工作有一定的作用。从 1963 年冬到 1964 年春,全国有一大批农村的县社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试点。

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左”的思想指导下,一些地区打击面过宽的现象屡有发生。一些试点单位总结出被认为是“阶级敌人篡夺领导权”或干部“和平演变”的典型材料,如天津小站公社 3 个党支部和甘肃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等。此时,中央主要领导人的看法也发生了改变,把农村中存在的问题看得过重,强调要追上面的根子。刘少奇在 1964 年春节期间一次谈话中说: 犯有严重“四不清”错误的干部,在上面大体都有根子,应该切实查一下上面的根子,危险的是上面不清醒。根据这种情况,在 1964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17 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刘少奇进一步作出这样的估计:全国有 1/3 左右的基层单位,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而在敌人和他们的同盟者手里。会议强调放手发动群众,彻底革命,追查“四不清”干部在上面的根子,进行夺权斗争。6 月 23 日,中共中央批转甘肃省委、冶金工业部党组《关于夺回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的领导权的报告》,成为在大型企业中开展夺权斗

争的先声。9 月 1 日,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央四清工作队总结的桃园大队社教经验,主要是先搞“扎根串连”,后搞“四清”,再搞对敌斗争,“四清” 由原来的内容发展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桃园经验”对于运动中“左”的错误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根据中央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各地提出的问题,刘少奇主持修订了《后十条》。9 月 18 日,中共中央发布了经毛泽东修改的《后十条》修正草案(即第二个《后十条》)。这个文件对形势作了更加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严重估计,认为敌人拉拢腐蚀干部,“建立反革命的两面政权”,是“敌人反对我们的主要形式”;认为“这次运动,是一次比土地改革运动更为广泛、更为复杂、更为深刻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规定“整个运动都由工作队领导”, 改变了原来提出的依靠基层组织和干部的做法;提出运动划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解决干部中的“四不清”问题和开展对敌斗争,第二阶段主要是组织建设。第二个《后十条》的贯彻执行,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左” 倾错误严重地发展起来。这以后,全国动员上百万干部参加工作队从事社教运动,采取大兵团作战,在基层开展“夺权斗争”,造成对基层干部打击面过宽、过重,严重混淆敌我界限的严重后果。

为了总结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以来的经验教训,1964 年 12 月 15 日至

1965 年 1 月 1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全国工作会议。这期间,毛泽东和刘少奇在主要矛盾和社教运动的性质问题上发生严重分歧。刘少奇认为性质是“四清”和“四不清”的矛盾、党内外矛盾的交叉、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交叉。毛泽东则认为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12 月 12 日,毛泽东在陈正人关于洛阳拖拉机厂的蹲点报告的批示中认为已经形成了一个“官僚主义者阶级”,这个阶级“已经变成或正在变成吸工人血的资产阶级分子”,是“斗争对象,革命对象”。他在会上提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对于刘少奇的提法,毛泽东在会上提出了批评,认为这“没有说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性质”,“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此外,毛泽东对刘少奇强调的运动采取“扎根串连”、实行大兵团作战、对干部开始不能依靠等做法也提出了不同意见。中国共产党内最高领导层中认识分歧的公开化,影响是深远的,它表明毛泽东对刘少奇产生了不信任,从而埋下了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种子。

在全国工作会议上,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二十三条》纠正了运动中产生的一些过“左”的做法,肯定干部的多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对犯错误的干部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工作方法要走群众路线,不搞神秘化, 也不要靠人海战术;运动中自始至终要抓生产,增产要成为搞好运动的标准之一。但是,《二十三条》仍然存在严重错误,它强调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并说这是“十几年来我党的一条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它特别提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种当权派有在幕前的,有在幕后的;支持他们的入,有的在下面, 有的在上面,甚至有在省和中央部门工作的一些反对搞社会主义的人。《二十三条》还规定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律简称“四清”,并规定“四清” 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情思想。1965 年 1 月 14 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布《二十三条》。各地根据其精神,调整运动规划,整训工作队,解脱大批基层干部,使部分地区的紧张局面有所缓和。此后,至 1966 年春,全国大约

1/3 的县社进行了“四清”,城市中仅小部分单位开展了运动。

历时三年多的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于纠正某些干部公私不分、多吃多占、强迫命令,欺压群众等作风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缺点不足,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运动中却存在严重的错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强调防止“和平演变”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本身是正确的。然而在认识和实践中没有摆正它的位置,过分夸大了“和平演变”的危险性,进而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把许多不同性质的问题当作阶级斗争,造成运动中“左” 倾错误严重泛滥。同时,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什么是修正主义,认识并不明确,甚至把许多本来是正确的东西当成修正主义来批判。在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方面,把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包产到户等生产责任制斥之为搞“单干”, 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加以制止,并且把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与包产到户合称为“三自一包”,作为“修正主义的国内纲领”加以批判。同时还批判企业注重经济核算、注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果的做法是“利润挂帅”、“物质刺激”,是“搞资本主义经营管理”。更为严重的是,对国内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越来越脱离实际,认为全国有 1/3 的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还提出中央出了修正主义怎么办?甚至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由此,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左”倾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然而也要看到,这场运动是在局部地区开展的,而且是通过组织有领导逐步开展的,运动中纠正过一些偏差,工农业生产尚未受到很大影响, 社会也没有发生大的混乱。

在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左”倾思想指导下,在思想文化领域进行了一系列错误批判。

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以后,文艺界根据全会的精神检查了工作。1963 年 3 月,经请示中央决定停演“鬼戏”。5 月,《文汇报》发表江青组织编写的文章,批判孟超的新编昆剧《李慧娘》(剧中有鬼魂出现)和繁星(即廖沫沙)写的《有鬼无害论》,无端指责该剧影射攻击共产党,要向共产党复仇, 是意识形态领域阶级斗争的重要表现。1963 年下半年,毛泽东对文艺界,特别是戏剧界进行了多次批评。12 月,在一个批示中,毛泽东指出:“许多共产党人热心提倡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艺术,却不热心提倡社会主义的艺术,岂非咄咄怪事”。根据这个批示,文化部和全国文联各协会进行了整风学习,总结检查工作。

1964 年 6 月 27 日,毛泽东在审阅《全国文联和各协会整风情况的报告》

(草稿)时又作了批示:这些协会和他们所掌握的刊物的大多数(据说有少数几个好的),“最近几年,竟然跌到了修正主义的边缘。如不认真改造, 势必在将来的某一天,要变成像匈牙利裴多菲俱乐部那样的团体”。这些批评和指责不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是不符合文化界的实际情况的。批示下达后,在文艺界引起很大震动。文艺界开始第二次整风运动,从1964 年 7 月一直持续到 1965 年 4 月。运动中对文化部副部长齐燕铭、夏衍、徐光霄、徐平羽、陈荒煤,作协党组书记邵荃麟,全国文联副主席阳翰笙, 全国剧协主席田汉等文艺界人士进行错误批判,并且改组了文化部和文联各协会的领导班子。在文艺界整风的同时,在全国报刊上对一大批文艺作品进行公开批判,如《李慧娘》,《谢瑶环》、《怒潮》、《北国江南》、《早春二月》等。应该说,个别作品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手法上确有缺点,这本可以通过正常的文艺批评加以解决。但当时在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形势下,错误

地认为这些作品是文艺界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的反映,许多作品被戴上资产阶级、修正主义的毒草之类的政治帽子。同时,一些文艺理论观点、文学思想也受到公开批判。

从 1964 年夏开始,对文艺界的批判进一步扩大到哲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各个学术领域。哲学界批判了杨献珍的“合二而一”论,批判了冯定的《平凡的真理》和《共产主义人生观》两部书。经济学界批判了孙冶方的重视物质利益、重视利润等经济理论观点。此外,还批判了翦伯赞的“历史主义”和“让步政策”论,周谷城的“时代精神汇合论”等。

随着文艺、学术领域批判的加紧,知识分子再次被戴上“资产阶级”的帽子。广大知识分子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受到伤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也无法认真遵循,社会主义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遭受挫折。这一时期思想文化领域中“左”的错误,曾引起广大文艺和理论工作者的不满,中共中央一些领导人也有所觉察并试图作某些纠正。

1965 年 3 月,邓小平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对文化方面的某些“左”的错误提出批评,指出:现在有人不敢写文章了,新华社每天只收到两篇稿子, 戏台上只演兵,只演打仗的,电影哪有那么完善?这个不让演,那个不让演。那些“革命派”想靠批判别人出名,踩着别人肩膀上台。他提出要赶快刹车。但是由于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左”倾思想已经迅速发展起来,这种努力未能奏效。

1965 年 11 月 10 日。姚文元发表批判《海瑞罢官》的文章,又掀起了一场更大规模的批判浪潮,并成为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导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