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 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

从 1953 年开始实施的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由于全国人民的

共同努力,进展顺利,到 1957 年超额完成了。

基本建设方面:五年内,全国基本建设投资总额 550 亿元,其中国家对经济和文教卫生的基本建设投资共达 493 亿元,超过原定计划的 15.3%,加上企业和地方自筹资金,全国实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 588.47 亿元。在工业基本建设投资额中,重工业的投资占 88.8%,轻工业的投资占 11.2%。五年内,施工的工业建设项目达 1 万多个,其中限额以上工矿建设项目 921 个,

比原计划增加 227 个。其中大部分已建成并投入生产。我国过去所没有的一些工业部门,包括飞机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重型和精密仪器制造业、发电设备制造业、冶金和矿山设备制造业、高级台金钢和有色金属冶炼业等新的工业部门的建立,填补了我国工业中的空白,增强了基础工业的实力,开始改变了我国工业落后的面貌。地质勘探工作也有很大发展,已探明的煤矿储量约 544 亿吨,铁矿储量约 56 亿吨。这些成就,为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打下了初步基础。

工业生产方面:由于新建企业一批批地投产,尤其是原有企业生产潜力的发挥,使我国的工业生产有了迅速的发展。1957 年工业总产值比 1952 年增长 128.3%,平均每年递增 18%。其中生产资料生产平均每年增长 25.4%; 消费资料生产平均每年增长 12.8%。机器制造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由 1952 年的 5.2%,提高到 1957 年的 9.5%。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加强了。在工农业生产总产值中,工业及手工业总产值所占的比重,由 1952 年的 43% 提高到 1957 年的 56.7%。我国主要重工业产品的产量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为:钢 31%,电力 21%,煤 14%,石油 27%,机器制造 31%,水泥 18%。我国的钢产量,1957 年达到 535 万吨,比 1952 年增长 269%,为建国前最高年产量的 5.8 倍。原煤产量达到 1.3 亿吨,比 1952 年增长 96%,为建国前

最高年产量的 2.1 倍。发电量达到 193.4 亿度,比 1952 年增长 166%,为建

国前最高年产量的 3.2 倍。由于基本建设投资半数以上投放内地,一大批工矿企业在内地兴起,使旧中国工业过分偏于沿海的不合理布局得到改进。工业技术力量也有了很大的增长,1957 年全国工业工程技术人员达到 17.5 万人,比 1952 年增加 2 倍。工业和基本建设部门的职工达到 1019 万人,比 1952 年增长 66%。基本建设的技术力量有了迅速的增长。“一五”期间工业生产

①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 年 6 月 27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第 801 页。

所取得的成就,远远超过了旧中国的一百年。同世界其他国家工业起飞时期的增长速度相比,也是名列前茅的。

农业生产方面:1957 年农业总产值比 1952 年增长 25%,平均每年增长4.5%。

1957 年粮食产量达到 19505 万吨,比 1952 年增长 19%,超过“一五”

计划原定指标,棉花总产量达到 164 万吨,比 1952 年增长 26%,平均每年增长 4.7%。猪、中、羊肉的产量达到 398.5 万吨,比 1952 年增长 17.7%。五年内,扩大耕地面积 5867 万亩,全国新增灌溉面积 21810 万亩。水利建设

有了很大发展,建成大型水库 13 座,其中主要有河北的官厅水库,安徽的佛

子岭水库和梅山水库等。五年内,造林面积达到 21102 万亩,提前完成了造林计划。

交通运输邮电方面:到 1957 年,全国铁路通车里程达到 29900 公里,比

1952 年增长 22%。新建铁路 33 条,恢复铁路 3 条,修复铁路干线、复线、

支线和企业专用线共约 1 万公里。主要铁路干线宝(鸡)成(都)、鹰(潭) 厦(门)、黎(塘)湛(江)、集(宁)二(连浩特)等铁路都先后建成通车。武汉长江大桥也提前建成,于 1957 年 10 月 15 日通车。公路方面,到

1957 年底,通车里程达到 25.46 万公里,比 1952 年增加 1 倍。康藏、青藏、

新藏公路相继通车。五年内,内河通航里程增加 52%,航空线路长度增加 1 倍,增辟了国际航线。邮电业务量,1957 年比 1952 年增长 72%,1952 年全国大约只有 59%的乡通邮路,到 1957 年底通邮的乡已达 99%。

商业方面:社会商品零售额 1957 年比 1952 年增长 71.3%。国家对有关国计民生的粮食和其他几种主要商品,实行统购统销,保证了工业生产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上的需要。全国物价基本稳定,给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进出口贸易总额,1957 年比 1952 年增长 62%。在进口贸易额中,生产资料占 93%。随着我国工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工矿产品在出口贸易额中的比重已由 1952 的 18%,上升到 1957 年的 28%。

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方面:“一五”期间,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高等学校,1957 年已发展到 229 所,五年内共招生 56.3 万人,毕业生 26.9 万

人;1957 年在校学生数 44.1 万人,比 1952 年增长 1.3 倍。中等专业学校,

五年中共招生 111.9 万人,毕业生 84.2 万人;1957 年在校学生数 77.8 万人,

比 1952 年增长 22.3%。普通中学,五年共招生 874.9 万人,毕业生 43.05

万人;1957 年在校学生数为 628.1 万人,比 1952 年增加 1.5 倍。小学,五

年共招生 8800 万人,毕业生 1852 万人;1957 年在校学生数为 6427.9 万人, 比 1952 年增长 25.7%。

1957 年全国科研机构共有 580 多个,研究人员 2.8 万人,比 1952 年增

加 2 倍多。特别是自 1956 年中共中央发出“向科学进军”的号召,制订了全

国科学技术发展 12 年规划后,我国一系列新兴科学技术,如原子能、喷气技术、半导体、电子计算机和自动化技术等,在这一时期,从无到有,开始创办,为迎头赶上世界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准备了条件。

五年中,出版、广播、电影、戏剧等文化艺术事业也有很大发展。共摄制故事片 126 部,科教片 121 部,美术片 35 部。其中有 27 部影片、16 名电

影工作者,先后在 8 次国际电影节中获奖。五年中,群众性的体育运动有了很大发展,爱国卫生运动取得显著成绩,医疗预防网迅速扩大,1957 年已达到县县有医院。

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一五”期间,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有了提高。1957 同 1952 年相比,全国消费基金增长 36.8%, 按人口平均计算增长 25.3%。到 1957 年底,全国职工人数达到 2451 万人, 比 1952 年增长 55.1%。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大批夫业人员已经基本上得到了安置。全同职工年平均工资,1957 年达到 637 元,比 1952 年增长 42.8%。职工的年平均消费水平,1957 年达到 205 元,比 1952 年提高 38.5%。五年内,国家为职工支付的劳动保险金、医药费、福利费达到 103 亿元。国家投

资新建的职工住宅面积,累计达 9454 万平方米。农民生活也有较大改善。1957 年全国农民收入比 1952 年增加将近 30%。五年中,农业税的征收额一直稳定在 1953 年的水平上,使农民负担相对地减轻。农业税在国家财政收支中的比重,从 1952 年的 15.4%,到 1957 年下降到 9.6%。同时在工业产品价格基本未变动的条件下,国家适当地提高了苦干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从而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加以 1952 年为 100,1957 年全国农产品采购价为 122.4。“一五”期间,由于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农民多增加收入 100 多亿元,广大农民的生活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就,是我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使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更加巩固,各族人民的团结更加紧密,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一五”计划期间,我国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基本形成。其原因:第一是因为建设规模宏伟,国家的建设资金不足,只有集中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效益;第二是由于技术力量和经验缺乏,因而要求要把有效的技术力量集中起来,首先保证重点建设的需要;第三是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特别是苏联帮助设计的 156 项重点工程,都是技术复杂、投资较大、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项目。建设这些项目是全国的需要,非一省一地力所能及,必须由中央及其有关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形成了集中统一管理的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集中统一管理的计划经济体制,表现在:计划体制上,统一计划工作的领导。1952 年 11 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国家计划委员会。随后, 中共中央要求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均建立计划委员会。这样,就逐步形成由国家计委、中央各部计划司、各省市自治区和县级计委、地方各级计划处

(科)、企业单位计划科(股)所组成的自上而下的计划机构体系。各级计委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计划机关及国家计委的指导。国家实行直接计划(指令性计划)与间接计划(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从而加强了经济工作中的直接计划管理工作。

财政体制上,1950 年 3 月,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奠定了中央集权型的财政体制的基础。实行绝大部分财政归中央, “统收统支”。一年后,改为“划分收支,分级管理”,即由中央、大行政区、省(市、自治区)三级财政。大区撤销后,改为中央、省(市、自治区)、县(市)三级财政。由中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但绝大部分资金集中在中央。这种财政体制,侧重于集中统一,又保持一定的分散性和灵活性,从而能够使中央的财政收入得到保证。从“一五”计划时期实际执行的结果看,中央支配的财力约占 75%,地方支配的财力约占 25%。

工业管理体制上,1954 年前,除华东地区外,基本由各大行政区管理。大区撤销后,主要工业企业陆续收归中央各部直接管理,形成以“条条”为

主的企业管理体制。到 1957 年,中央各部直接管理的工业企业,从 1953 年

的 2800 多个增加到 9300 多个,其产值占中央和地方管理工业的 49%。与这种企业管理体制相适应,实行由中央统一分配生产资料的物资管理体制。从1950 年起,国家对煤炭、钢村、木材、水泥、机床等 8 种主要物资实行计划

供应。“一五”期间,统配物资由 112 种增至 231 种,部管物资由 115 种增

至 301 种。

商业流通体制上,建国以后,首先从上到下建立起国营和供销合作社的商业体系。国营商业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制度,各专业公司对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实行物资大调拨和资金大回笼。

1953 年改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制度。国家从 1953 年起,根据不同商品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地位,分别采取了统购统销、派购、议购等不同购销形式。对外贸易,始终实行国家统制政策,进出口业务均由国家所设外贸公司负责。

劳动工资体制上,首先,国家对人力、物力统一调配。

1953 年 11 月 24 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统一调配干部,团结改造原有技术人员及大量培养、训练干部的决定》。为妥善的、合理的解决干部问题, 规定了统一调配,重点配备,大胆提拔的原则。“一五”期间,国家还逐步扩大统一分配范围,从大专毕业生到中专、技校毕业生,到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工人,都陆续实行统一分配。全行业公私合营时,对原私营企业的职工也采取包下来的方针,由国家统一安排。这样一来,自行就业、自谋出路完全被统一分配所代替。这就形成了统包统配和能进不能出的“铁饭碗”的劳动体制。工资管理上,建国初期没有统一的工资制度。

1954 年后,着手实行全国工资制度的统一。

1956 年国务院颁布了工资改革方案,规定工资一律按货币单位计算。并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标准、定级、升级等,均按全国统一规定执行。

这种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在当时物资缺乏、经济基础薄弱的条件下,对集中全国的财力、物力和主要技术管理干部,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国家包揽过多、统的过死,不利于地方和企业积极性的发挥,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些弊端在“一五”计划末期已开始显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