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1945 年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的 11 年,党领导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又领导人民进行了社会主义革命,至 1956 年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使我国国内的阶级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建国以后,党把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放在重要地位,使 1953 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有望超额完成任务。

11 年间,中国共产党的自身状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1956 年党员人数比七大

时增加了 8 倍,达到 1073 万,党已经处于执政党地位,担负着领导社会主义

建设的重任。为了全面地总结 11 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正确分析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制定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于 1956 年 9 月 15 日 27 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大

会的代表 1026 人,候补代表 107 人。50 多个外国的共产党、工人党代表团和中国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代表应邀列席大会。

毛泽东在会前的预备会上作了《增强党的团结,继承党的传统》的讲话, 在大会开幕式上致开幕伺。他指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密切地联系起来,这是我们党的一贯的思想原则。现在全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水平已经提高了一步,但还存在思想上的主观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的严重缺点。必须用加强党内思想教育的方法, 大力克服这些缺点。他还提出:要把一个落后的农业的中国改变成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化的中国,我们面前的工作是很艰苦的,我们的经验是很不够的, 因此,必须善于学习。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们应当永远记住这个真理。

大会的主要议程有:刘少奇代表中央委员会作政治报告;邓小平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建议的报告;选举中央委员会。大会还听取了朱德、陈云、董必武等 68 位代表的发言

和 45 位代表的书面发言。大会经过认真讨论,通过了《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八大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系列问题上提出了重要的思想,这主要有:

(一)正确地分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的阶级关系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变化,提出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八大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的阶级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几千年来的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上结束,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了”。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来发展社会生产力,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以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大会强调:虽然还存在阶级斗争,还要加强人民民主专政,但国家的根本任务已经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这样,八大确定了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的决策,规定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路线。

(二)通过总结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的经验教训,提出了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鉴于 1953 年和 1956 年初发生两次盲目冒进和急于求成的偏向,八大系统总结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的经验教训,提出在经济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应该根据需要和可能,合理地规定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把计划放在既积极又稳妥可靠的基础上,以保证国民经济比较均衡地发展;应该使重点建设和全面安排相结合,以便国民经济各部门能够按比例发展;应该增加后备力量,健全物资储备制度,保证国民经济均衡发展和年度计划的顺利执行:应该正确处理经济和财政的关系,财政收入必须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支出也必须首先保证经济的发展。八大根据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确定了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强调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巩固基础,要求 1962 年的钢产量达到 1050

万吨到 1200 万吨;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巩固和扩大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

有制;进一步发展工业、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相应发展运输业和商业,要求1962 年的粮食产量达到 5000 亿斤左右;努力培养人才,加强科学研究;增强国防力量;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水平,要求“二五”计划期间,职工工资平均增长 25—30%。八大根据《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经济原则,主要有:要正确地处理积累和消费之间的关系,注意把国家的集体利益和人民的个人利益正确地结合起来,使经济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相结合;要注意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方面的全面安排和综合平衡,注意在坚持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同时,注意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在经济管理体制上,要克服中央过分集权的现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的方针,实行陈云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重要意见,即:既要以国家经营、集体经营为主体,又要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作补充;既要以计划生产为主体, 又要有自由生产作补充;既要以国家市场为主体,又要以自由市场作补充。

(三)提出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八大指出进一步扩大民主生活,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是改进国家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此要求认真地、系统地改善国家机关,精简机构,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大会要求加强对国家机关的监督,适当调整中央和地方行政管理职权,改变中央对地方限制过多过死,忽视地方的特殊情况和特殊条件的现象,以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大会认为必须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继续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协的作用。大会提出健全国家法制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迫切任务之一,必须逐步地系统地制定完备的法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以维护社会主义建设的正常秩序。

(四)根据党的地位的变化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确定了执政党的建设的若干重要原则。八大指出,中国共产党已经是执政党,很容易使一些党员干部沾染上官僚主义习气,产生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现象和滋长骄傲自满的情绪,这使党面临着新的考验。为此,必须加强执政党的自身建设,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反对主观主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反对官僚主义;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反对宗派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反对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

大会选出中央委员 97 名,候补中央委员 73 名。9 月 28 日,举行了八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结果是: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为副主席;邓小平为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 17 名,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林彪、林伯渠、董必武、彭真、罗荣桓、陈毅、李富春、彭德怀、刘伯承、贺龙、李先念;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6 名,为乌兰夫、张闻天、陆定一、陈伯达、康生、薄一波。中央政治局常委有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我国社会主义时期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会议。它科学地总结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正确地分析了形势,制定了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为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作出了重要贡献。八大的功绩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时期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创造性的运用,是毛泽东思想的新发展。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和思想还不够成熟,八大的正确方针在党内未能牢固确立,一些重要思想没有能够在实践中坚持下去,或者没有充分地坚持下去,因此,八大以后,我国的

社会主义建设出现了曲折。

八大以后,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继续进行。1956 年 11 月 10 日至

15 日,中国共产党八届二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讨论了国际局势和中苏关系问题,以及国民经济计划问题。会上,刘少奇作《目前时局问题的报告》, 针对彼匈事件,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加强人民对于领导人员的监督。毛泽东在会上分析了中苏两国的具体情况,强调坚持中国自己的特点,反对一切照搬苏联。全会还听取了周恩来作的《关于 1957 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控制数字的报告》。周恩来在报告中认为未来经济发展的速度可以放慢一点,八大和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规定的指标经过研究可以修改。周恩来鉴于 1956 年初经济建设中的冒进倾向,提出 1957 年度的计划应当在继续前进的前提下,对基本建设作适当压缩,合理调整各经济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他提出的“保证重点,适当收缩”的方针得到全会的赞同。

八大以后,在经济体制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的探索。在“一五”期间形成的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有其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中央集权过多,国家对企业管理过严过死,地方缺乏自主权等。针对这种情况,中央在 1957 年提出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和

《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三个文件。这些文件的基本精神是把管理工业、商业和财政收入的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和企业,以此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这三个文件后经中国共产党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会议通过,于 1957 年 11 月 15 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

在农村还开始进行了农业合作社的整顿工作。1957 年 6 月 25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增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自留地的决定》,规定社员自留地不得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 10%。9 月 14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三个指示,调整了高级社的经济管理体制,规定: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做好生产管理工作,要建立“统一经营,分级管理”制度,实行“包工、包产、包财务”;调整社队的组织规模,认为一村一社比较适宜,生产队以 20 户左右为宜;贯彻互利政策,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鼓励社员发展畜牧业等等。

在个体手工业、个体商店发展问题上,陈云在八大上提出“三个主体, 三个补充”的重要意见之后,自由市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明显活跃。

《人民日报》在 1956 年 12 月 21 日发表社论《怎样对待手工业个体户》,指出手工业个体户的发展一方面满足人民需要,增加市场商品供应,另一方面扩大城市就业人数,对国家有利无害。

1956 年 12 月,毛泽东与工商联负责人和统战部负责人多次谈话,提出: 地下工厂(指自发经营的规模较大的手工业个体户和手工工场),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只要有原料,有销路,这样的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夫妻店,可以雇工,可以开私营大厂。“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①毛泽东把这种做法称为“新经济政策”。同年 12 月 29 日,刘少奇也说:“有这么一点资本主义,一条是它可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另一条是它可以在某些方面同社会主义经济作比较”。

① 毛泽东:《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1956 年 12 月 7 日),《共和国走过的路——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53——1956)》,第 3。

1957 年 4 月 6 日,周恩来说:“主流是社会主义,小的给些自由,这样可以帮助社会主义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搞一点私营的,活一点有好处。”

八大以后党和国家在经济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提出了一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其思想是可贵的,它表明在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走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由于历史条件和认识水平的限制,这种改革和探索未能深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