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动

在国内商务活动中,政府过多的介入,会造成低效率。而在国际商务中, 政府的介入,在许多场合具有提高效率的作用。当然,政府的介入也可能会造成低效率,但问题不是出在政府的介入上,而是在于政府没有掌握国际商务的规律,对有关国际商务的决策失误。

由于国家的宏观目标和政策对国际商务有根强的约束,厂商的国际商务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同政府目标的协调。从总体上说,国家的国际经济贸易利益同厂商的国际商务利益是一致的。这是两者得以协调的基础。协调厂商的商务目标和政府的宏观目标,关键是政府真正在“亲商”观念的指导下保障厂商的国际商务的效益目标的实现。这实际上是从宏观上改

① [日]小岛清:《对外贸易论》,南开大学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8 页。

善国际商务的外部环境。

第一,为保障国际商务的市场占有目标,政府要通过制定有效的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开展政府问的外交活动,为厂商扩大国际商务的范围创造尽可能大的空间。特别是在目前保护主义盛行的条件下,需要政府通过签订政府间的协定,和政府通过谈判加入国际经济贸易的有关组织的途径,为厂商更便利地进入更大的国际市场扫清道路。这实际上是通过本国政府的行为改善本国厂商所进入的国家的国际商务环境。在国际商务活动中,一般说来,政府的信用比厂商信用要高得多,因此许多厂商的国际商务活动需要政府介入。例如到国外招商,由政府官员出面较为有效;再如,厂商在海外融资或贷款,在许多场合都需要由政府有关部门作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要在对本国厂商及其海外项目经过认真评估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招商和担保等方面的服务。

第二,政府要为厂商提供各种便利和服务,降低厂商进入国际市场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一方面,政府对国际商务的管理和调控要讲究效率,国际商务审批的范围要有规范,并限制在必不可少的范围内;审批的程序要简化并高效。由政府的管理所造成的国际商务成本要降到最低。另一方面,政府要对厂商的国际商务活动提供各种有效的服务,其中最关键的是信息的服务,对国际商务效益来说,信息可能是最重要的。国际商务信息和国内商务信息的渠道不尽一致,在国内,对市场信息的获取由在市场上运作的企业直接获取可能比政府获取井发布信息更为有效,信息成本也小;而在国际市场上情况不同了,政府在国际上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它获取国际市场信息在许多方面比厂商更为有效,集中获取信息的成本也小。现在的关键是,政府要建立起有效的国际商务信息的采集和服务机制。

第三,政府对国际商务的管理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从事国际商务的国内厂商的公平而充分的竞争。一方面,国家要对国内厂商间的国际商务竞争活动作出规范,防止国内厂商问的过度和不正当的竞争,导致“肥水”(竞争效益)外流;另一方面,国家要以竞争手段在厂商间分配国际商务资源。例如,在进口或出口有许可证限额时,政府不能以权谋私,也不能惜此“寻租”,应该以拍卖或招标等竞争方式来进行分配,使最有竞争力的厂商获得这种国际商务资源,这是市场法则在国际商务管理中的体现。

在厂商自主从事国际商务时,为保障其在竞争环境中争取利润最大化, 政府应为之提供规范的宏观和微观的政策环境。国际商务与国内商务的一大区别是,它所受的政策制约太强,外贸政策、外汇政策、投资政策、税收政策等等,几乎商务活动的方方面面都有政策规定。从国家利益考虑,许多政策规定是必需的,现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第一,国内的各种国际商务政策应逐步同国际惯例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接轨,以免由于政策的原因削弱自己的国际竞争力;第二,国家的国际商务政策应该相对稳定,不能多变,更不能朝令夕改,政策多变,厂商无所适从,会严重影响国际商务的效率;第三,国家的国际商务政策应统一,特别是不能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厂商实行不同的政策。政策环境不公平,就会使一部分厂商不是依靠自己的国际竞争力,而是靠享受到的政策来赚钱,也可能使一些厂商把主要精力放在争取优惠政策上。

我国目前从事国际商务的厂商在经营中效益目标不是很清楚,主要症结在于政府的政策和管理体制不是建立在效益基础上。就拿对外贸易来说,政

府的指导思想是扩大出口的数量,所采取的措施是:通过出口退税对出口进行财政补贴;银行对外贸公司拖欠贷款实行不罚息、不加息、不停贷的政策。现在许多外贸企业是亏损出口,挂帐出口。在这种政策环境中,外贸企业实际是吃着国家的大锅饭搞国际商务,感觉不到国际竞争的压力,因而在国际商务中竞争不充分。显然,要使企业真正在国际商务中具有竞争性企业的行为,谋求最大限度的利润,关键是政府要以市场原则对待企业,从事国际商务的企业必须真正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