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进入方式

厂商投资进入国外市场基本上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购买,一种是新建。购买即收购国外市场上的现成企业,具体地说,购买目标国家市场上的

企业股票。购买的股票只要达到一定的比例,就可取得该企业的控制权。购买进入方式的意义在于:第一,进入时间迅速,可省掉建厂的时间及一系列机器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建立生产组织体系和管理系统的时间。企业以这种方式进入海外,可及时抓住瞬息万变的市场机会。第二,可方便地获得当地市场的生产要素。厂商进入国外办企业,面对的是人地生疏的环境,办企业所需的要素如员工、原材料要从当地获得。购买现成企业也就现成地得到办企业所需的员工,企业原有的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的市场渠道也保留了下来,这就可省去许多在目标市场寻找原材料供给和产品销售渠道的精力和费用。第三,取得原有企业的工业产权。如果被购买的企业中有商标、专利、专门技术等工业产权,购买该企业后也就获得了这些知识产权。如果没有购买该企业,要获得这些产权,就必须购买(当然,在收购该企业时,这些产权会折进收购价),况且,在通常情况下,这些知识产权不是那么容易买到的。

正因为购买方式有上述那么多好处,许多投资者进入海外选择了购买国外企业的方式。由于国外企业一般都实行股份制,因此购买一个企业无需按企业的全部价值购买,只要购买达到该企业股票控制额的那么多股票,就可取得企业控制权,特别是在企业处于市场困境或财务困境、濒临破产时,收购价格更低。

新建即投资者到国外目标市场新建企业。与上述购买方式相比,新建方式的主要缺陷是费时、成本大。但是,它也有购买方式所没有的作用。第一, 新建企业完全可按照投资者的意愿进行规划设计,达到现代化的标准;第二, 新建企业可不背原有企业的包袱,特别是在原有企业的人员素质、生产体系、组织系统不符合新企业要求时。现实中也会有许多情况迫使投资者只能采取新建的方式,例如投资者在当地找不到符合自己企业技术要求的企业购买; 再如,有些国家的政府因担心减少竞争和外国投资者支配市场而对外国投资者购买本国企业有限制,在这样一些情况下,投资者会选择新建企业的方式进入。

无论采取购买还是新建方式进入国外,所形成的投资企业的经营方式一般有 3 种:独资经营,合作经营,合资经营。

独资经营是指在东道国建立的企业的全部资本为外国投资者所有,该企业也由外国投资者独立经营。实行这种经营方式,外国投资者拥有完全的经营管理权,投资者所特有的技术、知识、管理技能、出口渠道等产权可控制在企业内部。主要缺陷是企业的全部投资要由外国投资者承担,会面临很大的财务压力,同时在别的国家独立经营,面对的是不熟悉的经营环境。因此,

② 许华:《新加坡中资企业》,BOSS1996.3。

采用这种经营方式的大都是技术较为先进、资本较为雄厚、产品有广泛的出口渠道的企业。合资经营是指外国投资者和东道国的厂商联合投资共同经营的股权式合营方式。在这种企业中,按股权大小确定企业控制权是归外国投资者,还是本国投资者。企业收益按股分红。采取这种经营方式,企业投资不需由外方单独承担,外方和当地投资者共担风险,当地合资伙伴会从自身利益上关心企业发展。这避免了上述独资方式的两个缺陷,但在合资企业中合资各方的利益和人事上的摩擦时有发生。外国投资者对进入企业的自己所特有的知识、技术、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产权虽然还保留着控制,但也不可能保密。因此,采取这种经营方式的一般是外国投资者的资本不能满足投资项目需要,所进入的知识和技术已经进入公开阶段。

合作经营是外国投资者和东道国的厂商联合投资的契约式合营方式,它同股权式合营的合资经营方式的明显区别是,各方的出资不需折成股权,投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按股份,而是按合营各方签订的合约规定。在采用这种经营方式时,一般是东道国企业提供土地、基础设施、厂房、员工,外国投资者提供技术、设备或出口渠道。在有的合营企业中,东道国企业方负责生产,外国投资者负责销售,权利和义务都在合同中载明。与合资经营不同, 合作企业可在合营合同期内回收自己的资本。回收的方式,可以从企业利润分配中回收,可以从营业收入分配中回收,也可以从提取设备折旧费中回收。当然,在合营期间外国投资者须对合营企业出现的亏损承担责任。由于外国投资者在合营期满前收回资本,因此他必须放弃合营期满后参与清盘和分配企业剩余资产的权利,企业的剩余资产归东道国合作方所有。

以上比较表明,合作经营和合资经营在利用东道国投资者的资本和经营能力方面有共同的特征,在具体选择何种方式上则应以项目特点和自己的投资信心为宜。对一些项目目标比较明确、经营期不太长的项目,或者投资者对合营的长期性不确定时,一般采取合作方式。相反,投资项目的经营期限长,投资者对长期合营有信心,则一般采取合资经营方式。

最后需要强调,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投资进入国外市场,无论在国外采取何种经营形式,都应有明确的效益目标。由于投资进入国外市场有较高的转移费用,在异国环境中经营风险加大,因此只有当在一定期限内,在目标国家的投资回报高于国内的经营,也高于目标国家当地同类企业的经营时,这种对外投资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