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租赁的特征和种类

现代租赁作为资本投资中的一种独特交易方式,其主要特征有:第一, 租赁一般采用融通设备使用权的方式,以达到融通资金的主要目的,对出租人来说,它是一种金融投资的新手段;对承租人来说,它是一种筹措资金的新方式。第二,租赁设备的使用限于工商业、公共事业和其他事业,排除个人消费用途。第三,租金是融通资金的代价,具有贷款本息的性质。第四, 租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归出租人,使用权归承租人。

国际租赁的形式多种多样,很难用某一固定标准来划分,一般来说,国际租赁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即出租人把设备租给承租人,按期收取相当于设备的价款、

贷款利息与手续费之和的租金,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付给出租人一笔象征性的设备价款,而获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这种租赁方式,实际上是由出租人提供融资条件来支付购买承租人所需设备的资金,并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 在租赁期内将这笔投资全部收回。

金融租赁以承租人对设备的长期使用力前提,所以租期一般都确定 3—5

年,有的长达 10 年以上。为了保障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的利益,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只有当设备毁坏或被证明已经丧失使用效力的情况下才能中止合同。但是,合同的中止应以出租人不受经济损失为前提。

西方一些国家的政府,为了鼓励企业把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租赁业务的开展,规定了投资减税的出租人设备加速折旧的方法。这样,出租人可以把投资减税和加速折旧带来的好处,通过降低租金的形式转移给承租人。在这种税法影响下,金融租赁派生出一种特殊的形式,即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又称衡平租赁)所涉及的都是比较大的资本项目。在这种方式下,出租人一般只出全部设备金额的 20%—40%,其余资金则以出租的设备为抵押,由金融机构贷款解决。贷款人提供信贷时对出租人无追索权,其资金偿还的保障在于设备本身及租赁费。这种租赁方式对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有利益。出租人只需拿设备价款的 20%—40%的资金,就可以得到 100%的加速折旧和投资减免的好处,这样,出租人就可以降低租金,与承租人共同受益。

另一种特殊形式的金融租赁是出售与返租式租赁。这种租赁是企业将其所拥有的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同时,再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设备租回来继续使用。这种方式的实质是企业通过暂时出让设备的所有权,而获得一笔急需的流动资金,同时,通过保留设备的使用权,而不影响正常生产。

金融租赁的划分在各国并不完全一样,但其已成为现代租赁中影响最大,应用范围最广,成交额最多的租赁形式。

  1. 经营租赁。

经营祖赁又称管理租赁,与金融租赁不同,它不是以租赁物所有权为目的的租赁行为。经营租赁中承租人的主要兴趣在于获得租赁市场需要购入的通用设备,然后由用户选择并租用设备。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可以在事先约定的合理条件下,中途解除合同而无需交纳罚金。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作出退租或续租的选择,而不能提出留购。经营租赁的期限一般比较短,从几个钟头到几个月不等,主要适用于电子计算机、施工机械等服务性强而设备更新速度较快的通用设备的租赁。

在经营租赁场合,租赁机构在租赁期限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等技术服务,并负责缴纳设备保险费、税金等费用,同时要承担设备技术过时的风险,因此,经营租赁的风险比金融租赁大,相应的租赁费用也要高。

  1. 服务性租赁。

服务性租赁又称维修祖赁,它以金融租赁为基础,再加上各种附加的维修服务条件。因此服务性租赁是介于金融祖赁与经营租赁之间的一种租赁业务,它的费用相当于金融租赁费用与各种服务费用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