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优势理论

垄断优势理论最初由斯蒂芬·海默(S.Hymer)提出。该理论解释了跨国企业能在国外的经营中得以胜过东道国企业的基本原因。

在一般情况下,跨国企业不如东道国企业所处的环境有利,在国外的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麻烦也多,它们之所以能胜过东道国企业,原因就在于它们具有垄断优势。

跨国企业的垄断优势主要是指其独占和使用的知识的优势,其中包括产品生产技术、管理技能、营销体系等方面的优势。跨国企业在国外使用这些知识几乎没有成本,而东道国的企业要取得这些知识则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因此,跨国企业具有比当地企业无法比拟的垄断优势。国际经济的现实也表

明,跨国企业的直接对外投资大都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如石油提炼、制药、化工、运输设备、电子等行业。

垄断优势理论不仅说明了跨国企业在国外市场得以成功的原因,还说明了在发达国家直接相互投资的可能。两个国家间同一行业的相互投资也可以用这一理论来说明:各自有垄断优势,得以在对方国家生产差别性产品。

垄断优势理论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投资同样有指导意义。厂商跨出国门去海外投资的重要条件是:企业必须要有垄断优势,在国外生产差别性产品。只有这样,企业才可以在国外市场上站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