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中各种支付方式的综合运用
汇付、托收和信用证是国际贸易实务中最常见的三种支付方式,但是在付款时间和支付方式的掌握上,还有许多灵活的做法:
-
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这是指部分货款用信用证支付,余数用汇付方式结算,适用于矿砂等初级产品的交易。
-
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这是指部分货款用信用证支付,余数用托收方式结算。一般的做法是把全套单据附在托收项下,而信用证部分凭光票付款。
-
汇付和备用信用证相结合。一旦汇付行不通时,即可使用信用证。另外还有托收和备用信用证相结合的方式。
-
银行保函。这是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而出具的为其担保付款的文件,主要是对于买卖双方的担保,不属于信用证的范畴。
-
分期付款与延期付款。前者是指按工程进度使用不同支付方式,分若干期付清货款;后者是在签订合同后,买方需付一小部分货款作为定金,
大部分货款在交货后若干年内支付。
总之,在国际结算实务操作中,不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都应遵循安全收汇为主的原则,就商品行情、客户资信情况而选择不同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