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经验的普遍意义

苏联教科书在谈到中国资本主义所有制变化为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时, 只讲了对民族资本的改造,而没有讲对官僚资本的没收政策。毛泽东批评教科书讲得不全面。他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的比重是 8: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立即没收了官僚资本,把占全国工业、运输业固定资产百分之八十的官僚资本主义企业转变为全民所有制,这就是把中国的资本主义的主要部分消灭了。他又指出: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包含着两重性,一方面反对官僚资本就是反对买办资本,是民主革命性质,一方面反官僚资本是反对大资产阶级,又带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

教科书把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改造资本主义当成一种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特殊形式。毛泽东认为,教科书的意思实际上把我国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来改造民族资本主义,当成例外的、个别的、特殊的经验,否定这种经验的普遍意义。接着毛泽东阐述了中国经验的普遍意义。他说:西欧各国和美国资本主义发展水平很高,少数的垄断资本占统治地位,但同时也还有大量的中小资本家。据说美国的资本是集中的,又是分散的。在这些国家革命成功以后,垄断资本要没收,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中小资本家也一律没收吗?是不是也要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来改造他们呢?他还说:我们的东北可以说是资本主义发展很高的地区,以上海和苏南为中心的江苏省也可以说是资本主义发展很高的地区,既然我国的这些省区可以实行国家资本主义,那么世界上同我们这些省份类似的国家为什么不可以实行这个政策呢? 他指出:我们对于民族资本主义的改造经过三个步骤,即加工定货、统购包销、公私合营。就每个步骤来讲,也是逐步实行的。这种办法使生产没有遭到破坏,而且在改造过程中有所发展。他认为,我们在国家资本主义问题上是有很多新鲜经验的,公私合营以后,给资本家定息,就是一项新经验。

毛泽东对中国改造民族资本主义的经验具有普遍意义的阐述是正确的。

因为,资本主义无论怎样发达,垄断资本无论怎样集中,但总有大量的中、小资本的存在,还有更多的人持有少量的股票。在没收垄断资本之后对中小资本实行赎买,进行和平改造,给一般的股票持有者以定息,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完全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