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经验教训

1957 年夏季反右斗争严重扩大化的错误使“双百”方针的贯彻受到严重的干扰和损害,在形式上,“双百”方针没有被废止,但实际并未认真执行。在 1961~1962 年的调整时期,曾一度纠正违背“双百”方针的错误,使情况向好的方面变化,但很快又被“左”的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所中断。“文化大革命”中,这一方针更是“名存实亡”,林彪、江青一伙搞文化专制主义。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尤其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双百”方针才得于贯彻。

毛泽东提出了“双百”方针,可是在他生前,这一方针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原因何在?教训是什么?我以为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对中国社会的阶级斗争形势作了主观主义的估计,接连不断地搞政治运动,搞大批判,这是最根本的原因。由于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结果把大量非阶级斗争性质的问题说成是阶级斗争的反映,把学术性质的争论说成是政治问题,把属于人民内部的是非问题当成敌我问题。在 1957 年,把帮助共产党整风而“鸣”“放”出来的许多意见视为“右派”向党进攻,当然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可言。看来,要贯彻好“双百”方针,首先要对阶级斗争形势有一个正确的估计。估计过头了,阶级斗争气氛搞得浓浓的, 那就使人成“寒蝉”,很难“争鸣”,只能搞“大批判”。当然要是看不到阶级斗争,尤其是意识形态领域中的阶级斗争,就会放弃必要的思想斗争, 任错误思想自由泛滥,这同样不利于“双百”方针的贯彻执行。

第二,对“双百”方针的阐述上存在某些不足。毛泽东讲百花齐放,但他又常常把放出的“百花”简单分为“香花”与“毒草”两类。至于什么是“香花”,什么是“毒草”,香花与毒草是属于认识问题,还是属于政治问题,是人民内部的是非问题,还是敌我问题,对此,他没有展开论述。可在实际生活中却往往把香花与毒草当成政治问题。毛泽东承认,在各个学术部门可以有许多派,许多家。可他又讲,就世界观来说,在现代基本上只有两家,就是无产阶级一家,资产阶级一家。在 1957 年,有人认为“百家争鸣” 很危险,共产党只有一家,其他九十九家把共产党包围了怎么办?他说,用不着害怕,因为在社会科学里,在世界观这方面的问题,不是什么百家争鸣, 而是两家争鸣。这百家里头,按其性质分类,可以分为两家争鸣。这表明, 他是带着强烈的阶级观点看待百家争鸣的。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科学文化方面的学术争论,最后往往扣上“政治帽子”和“哲学帽子”,或者是“无产阶级的”、“唯物主义的”、“辩证法的”,或者是“资产阶级的”、“唯

心主义的”、“形而上学的”。陆定一说:毛泽东提出的“百家争鸣实际上是两家争鸣”的话,“对科学和艺术部门来说是不对的。照此去办,科学和艺术部门只能是一言堂,而且会使‘政治帽子’流行起来。对科学和艺术中的学派、流派,乱贴政治标签,用简单化的办法来区分何者为资产阶级的, 何者为无产阶级的,是不科学的,也就无复‘百家争鸣’可言”。①

由于历史条件所限制:毛泽东及整个理论界对“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阶级斗争之间的关系;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之间的争论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学术上、艺术上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与政治上的民主、自由之间的关系;如何正确认识实行双百方针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的巨大促进作用;如何估计实行双百方针将会遇到的阻力,如何才能克服这些阻力,以及如何为实行双百方针创条件等等”问题,没有能展开深入的研究与说明。②

第三,习惯势力的作用。共产党是执政党,这就有可能使一部分领导人自觉或不自觉地养成了利用行政手段解决学术上的争论的习惯,并且还形成了“有权就有理”的坏俗见,结果许多争论最后是领导人说了算。由于这种情况,许多争论者也希望由领导人作出谁是谁非的判决。

第四,不能正确处理来自“左”右两方面的干扰。在贯彻“双百”方针过程中必然会遇到来自“左”右两方面的干扰。在这方面:一是要正确判断“左”右两种干扰那一种是主要的,是“左”的,还是右的,若搞错了,就不能实行好“双百”方针;二是要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反“左” 时要防右,反右时要防“左”,防止忽“左”忽右,走极端;三是对错误倾向的批评也应是说理的,而不应是粗暴的、扣帽子的,应允许被批评者进行反批评,切忌只讲一种意见。

在本节结束之前还应指出:虽然在 1957 年以后,“双百”方针未能很好贯彻执行,但毛泽东对一些非意识形态方面的纯学术问题仍然是采取不加干涉、自由讨论的态度。如关于逻辑方面的争论。他虽然日理万机,但很感兴趣,一直关注着争论情况。1956 年,周谷城教授在《新建设》2 月号上发表了《形式逻辑与辩证法》,提出在认识活动中“辩证法是主,形式逻辑是从; 主从虽有区别,却时刻不能分离”。周不同意当时流行的“辩证法是高级逻辑,形式逻辑是低级逻辑”的说法,由此引起了争论。争论中,周谷城是少数派,毛赞成周的观点。但他不公开加入这一争论。1958 年周编了一本有关形式逻辑与辩证法的论文集,写信请毛泽东作序。毛泽东在回信中说:“两次热情的信,都已收到,甚谢!大著出版,可资快读。我对逻辑无多研究, 不敢有所论列;问题还在争论中,由我插入一手,似乎也不适宜。作序的事, 不拟应命,可获谅解否?”①又如,关于《兰亭序》的真伪问题。《兰亭序贴》自唐太宗李世民认定为东晋书法大家王羲之真迹以来,虽有人提出过异议, 但似乎成了定论。郭沫若根据南京附近新出土的东晋《王兴之夫妇墓志》和

《谢鲲墓志》发表了《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刊《文物》1965 年第 6 期),论证《兰亭序》的文章不是王羲之的原作,并从字体上否定《兰亭序》系王羲之所书。郭文发表后,南京市文史馆馆员高二适写

① 陆定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历史回顾》,《光明日报》1986 年 5 月 7 日。

② 于光远:《双百方针提出三十周年》,《人民日报》1986 年 5 月 16 日。

① 毛泽东:《致周谷城》,《毛泽东书信选集》第 544 页。

了《〈兰亭序〉的真伪驳议》一文,不同意郭老的意见。高将自己的文章寄给报刊,但未能发表,后给了章士钊。章将高文转寄给毛泽东。毛在 1965

年 7 月 18 日复信章表示:“争论是应该有的,我当劝说郭老、康生、伯达诸同志赞成高二适一文公诸于世。”②郭沫若在文中提到康生、陈伯达,故毛在信中说及康、陈二人。并随即给郭老去信,提出:“笔墨官司,有比无好”。

③后高文在 7 月 23 日的《光明日报》上发表。“笔墨官司,有比无好”。确实,只有通过争论,学术才能繁荣,科学才能发展。

② 毛泽东:《致章士钊》,《毛泽东书信选集》第 602 页。

③ 毛泽东:《致郭沫若》,《毛泽东书信选集》第 60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