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如何对待闹事

如前所述,从 1956 年秋至 1957 年春的半年间,我国工人罢工、学生罢课、群众性游行请愿和其他类似的事件,比以前有了显著的增加。在农村, 少数合作社社员闹退社。如何对待少数人的罢工、罢课、游行、请愿等一类“闹事”,成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内容。毛泽东在 1957 年春的一些讲话中多次分析了发生少数群众闹事的原因、闹事的性质,提出正确对待闹事的态度和处理闹事的方法。

他指出,发生少数人闹事的主要原因是领导上的官僚主义,脱离群众和工作中的错误;另一个是对工人、学生缺乏思想政治教育;再有是少数反革命分子和坏人的利用。他认为:有些领导者官僚主义十分严重,没有民主, 一百年也不能解决问题,这样就逼出一个大民主来,于是乎罢工、罢课。对这种反官僚主义,我们如果不允许,我看是不对的,应该允许,虽然宪法上没有罢工的条文。他不同意将闹事说成反革命,说成是要造反。他说,我们并不提倡罢工、罢课、我们提倡反对官僚主义,用批评的方法来解决。但是如果这办不到,对严重的、顽固的官僚主义者,用罢工、罢课、游行示威、请愿等方法是应该允许的。他说:罢工、罢课、游行示威、请愿等是克服人

民内部矛盾、调整社会秩序的一种补充方法。他认为,少数人闹事要完全避免是不可能。六亿人口,一年有一百万人闹事是正常的,六百分之一。有少数人闹事,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倒是足以帮助我们克服官僚主义。

毛泽东不赞成闹事,但既然闹事发生了,那就不用简单的方法去处理, 不要草率收兵。他说:“对于少数人闹事,第一条是不提倡,第二条是有人硬要闹就让他闹。我们宪法上规定有游行、示威自由,没有规定罢工自由, 但是也没有禁止,所以罢工并不违反宪法。有人要罢工,要请愿,你硬要去阻止,那不好。我看。谁想闹谁就闹。想闹多久就闹多久,一个月不够就两个月,总之没有闹够就不收场。你急于收场,总有一天他还要闹。”“这有什么好处呢?就是把问题充分暴露出来,把是非搞清楚。使大家得到锻炼, 使那些没有道理的人,那些坏人闹输。”又说:“对闹事的人要做好工作, 加以分化。把多数人、少数人区别开来,”“除了大规模的真正的反革命暴乱必须武装镇压以外,不要轻易使用武力,不要开枪。段祺瑞搞的“三一八” 惨案,就是用开枪的办法,结果把自己打倒了。我们不能学段祺瑞的办法。”

闹事是社会矛盾激化的表现,因此,应当利用闹事来作为改善工作、教育干部和群众的一种特殊手段,解决平日所没有解决的问题,将坏事变为好事。

根据毛泽东多次讲话的精神,1957 年 3 月 25 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处理罢工、罢课问题的指示。指示说:“由于国内的敌我矛盾已基本上解决, 人民群众和他们的领导者之间的矛盾,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显露出来了。” 这是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的矛盾。一般他说。

应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解决,“不需要采有罢工罢课游行情愿这一类方式。采取这种方式,一般地是不符合于人民利益的”。指示批评了有的领导者不了解或者不愿意承认官僚主义和工作中的错误是造成闹事的主要原因,而且往往混淆了两种性质不同的矛盾,用类似处理敌我矛盾的方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指示指出:为了防止罢工罢课一类事件发生,根本办法是随时注意调整社会主义社会内部关系中的存在问题。首先是克服官僚主义,扩大民主,其次是加强群众中思想教育工作。

今天的情况和 1956~1957 年时有很大不同,但少数人,“闹事”仍难以避免。毛泽东关于闹事的一系列论述,对我们仍不无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