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胜利后的荷兰

革命胜利后的荷兰是一个联邦国家,三级会议是最高权力机关,每省不论代表多少只有一票表决权,重要问题须全体一致通过,其他问题根据多数意见决定。国务会议是三级会议的常设机关,有委员 12 人。委员的名额分

配按每省纳税的多少决定;荷兰和西兰两省纳税最多,有 5 名委员,实际把持国务会议。执政是国务会议的首脑,拥有最高军政大权,由奥兰治威廉家族世袭担任。执政出缺,由荷兰省长代理。首都设在海牙。

荷兰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17 世纪的荷兰,工商业和航运业突飞猛进。莱登的呢绒、哈连姆的亚麻布驰名欧洲。莱登年产呢绒 7—12 万匹。制糖、印刷、宝石加工、精密仪器的生产也进步很快。荷兰经济发展的特点是商业胜过工业,国际贸易胜过国内贸易。国家维护商业资产阶级利益,商业税和航海税很低。阿姆斯特丹是国内外贸易和工业生产的中心。荷兰的造船业最为发达,占当时世界首位。商船吨数占欧洲的 3/4。荷兰商船遍航世界各地,被称为“海上马车夫。”波罗的海贸易, 东方的香料贸易,大多控制在荷兰商人手里。资本主义生产发展了,劳动人民的状况却日益恶化。工人的劳动时间长达 12—14 小时,且工资微薄,物价上涨,生活困苦。农民仍受封建剥削,赋税有增无减,政治上没有权利。17 世纪初,荷兰已开始血腥的殖民掠夺。1602 年成立东印度公司,排挤葡萄牙在印尼势力,垄断香料贸易。1621 年成立西印度公司,垄断西非和美洲的贸易;在北美建立新阿姆斯特丹城,后被英国占领,改名新约克,即今纽约。

在荷兰共和国,阶级矛盾和中央与地方的矛盾有时很尖锐,并以卡尔文教内的派别斗争形式表现出来。莱登大学教授雅各布·阿明尼乌(1560—1609 年)认为:卡尔文的先定论不合理,因为人得救与否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 是否改恶从善,并非全由上帝决定;上帝本欲拯救每一个人,不幸出现亚当和夏娃的堕落,才决定谁得救谁沉沦。阿明尼乌的有条件先定论,称堕落后先定论。另一位神学家、莱登大学教授弗兰茨·戈马乐(1563—1641 年)则认为:早在亚当和夏娃堕落以前,上帝早已决定谁得救谁沉沦,完全否定自由意志作用。这种无条件的先定论称堕落前先定论或绝对先定论。坚持地方分权的荷兰省长约翰·范·奥尔登巴内维德特支持阿明尼乌派。主张中央集权的荷兰其和国执政莫里斯支持戈马尔派。1610 年和 1511 年,两派分别向三级会议提出自己的主张。莫里斯出面干预,于 1618 年 11 月召开多特勒支会议裁决。大会通过决议谴责阿明尼乌派,重申卡尔文教的正统观点,并制定多特勒支宗教法规。这次会议被称为卡尔文教的特兰托会议。1619 年 5 月, 奥尔登巴内维德特被处决。阿明尼乌派信徒纷纷逃往英、法和德国。1625 年莫里斯死后,迫害松弛。阿明尼乌派对英国 17 世纪的清教运动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