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地理教育学的对象与任务一、地理教育学的产生与意义

地理教育学是近年来在我国教育科学领域内兴起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的

学科。但是,作为地理教育学建立和发展基础的地理教学法,在我国却出现得较早。由于地理教学法的出现是以地理教育这一特定教育现象的存在为前提的,因此我们在阐述地理教育学(含地理教学法)产生的时候自然要涉及到地理学和地理教育的演化问题。

(一)地理教育与地理教学法

地理是一门相当古老的科学,萌芽于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知识。远在有文字记载以前,人类为了生存,就需要从环境中获取生活资料,为了生产与交往,就需要了解其生息繁衍的居住环境,考察周围的地理事物和现象,区别一个地方同另一个地方的差异⋯⋯。在这些逐渐扩大起来的活动中,人类积累了地理知识,同时,为了使这种逐渐积累的地理知识世代相传,就产生了地理教育现象。在原始社会,限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及地理知识的贫乏,这种地理教育现象是极为朦胧的,往往与神话, 甚至与迷信相伴而生。人类进入奴隶社会以后,社会的分工、生产力的发展、文字的形成,以及交往的频繁,大大地促进了地理教育的发展。这时,不仅地理书籍大量涌现,如我国的《山海经》、《禹贡》,埃及的《大地的记载》, 希腊的《地理学》等,而且学校教育也逐渐开始形成,地理知识开始成为学校教育内容的组成部分。我国封建社会的官学系统及书院、私塾的教材中都包含有《禹贡》等一些地理方面的论著,西欧中世纪的基尔特学校中还开设了类似于“商业地理”等内容的课程。然而,独立形态的地理教育在这个时候还没有形成。例如,在我国封建社会里的地理知识通常是和经学、史学、易学等融为一体的,在欧洲则是把地理与商业、殖民、航海等教学内容混合在一起的。到了我国封建社会的晚期,地中海沿岸一些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地方已开始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至 16 世纪,西欧开始进入资本主义时期。由于商业、航海业及交往的不断发展和扩大,对市场竞争、原料的掠夺日趋剧烈,因而对地理学和地理教育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于是便产生了学校地理教育。这种单独设科的学校地理教育始于 17 世纪中叶,为捷克大教育家夸美纽斯所主张。在我国,地理教育是历史悠久的,但学校单独设科的地理教育却形成得比较晚。1895 年,天津中西学堂最早设置了“地理”(舆地)课程。1903 年清朝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规定经、文、格致、农、商等科皆应设置地理课程。从此,我国的学校地理教育才在全国范围逐渐发展起来。

学校地理教育一经产生,就出现了一个地理教学方法的问题。开始时,

人们只是摸索、积累着自己的经验或零散地学习他人的经验。师范教育出现以后,为了有效地提高教学水平,产生了“教授法”课程。1902 年颁布的《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在第十节“师范馆课程分年表”中规定:“⋯⋯中外舆地授以教地理之次序方法”,即授以地理学科的教授方法。1922 年陶行知先生提出“教学做合一”的思想,认为“教的法子要根据学的法子”,主张改“教授法”为“教学法”。1925 年颁布的《新学制师范课程标准纲要》正式使用了“教学法”这一名称,并规定该课程为师范院校的必修课。随后,各地师范院校地理系均开设了“地理教学法”课程,并有一批地理教学法方面的文章和书籍发表与出版,如竺可桢先生的《地理教学法之商榷》、褚绍唐先生的《中学地理教学法述要》。新中国成立以后,地理教学法虽然走过一个曲折的道路,但发展还是比较迅速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地理教学法在注意吸收现代教育科学、地理科学最新理论的同时,加强各高师院校之间的校际联合,使学科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

(二)地理教学法与地理教育学

地理教学法诞生至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从其发展历史来看,地理教学法的教学和研究对于帮助师范院校学生热爱地理教学工作,熟悉和掌握一定的地理教学原理和方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建立起一支稳定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地理教学法教师队伍;成立了隶属于中国教育学会的中国地理教学研究会,有计划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地理教学研究活动;编辑、出版了一批多层次、多风格的地理教学法教材和地理教学指导书;开展了一些地理教学的实验研究,如导学法、程序教学法在地理教学中的实验研究等;创办和出版了多种类型的地理教学研究的刊物和报纸,推动了地理教学法研究成果的传播和交流。

同时,在长期的地理教学法教学和研究工作中,其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也日益显露出来:地理教学法的研究对象单一,学科体系不明确;地理教学法侧重地理教学经验的总结,理论抽象概括的层次较低;地理教学法注重对教师“教”的研究,忽视对学生“学”的研究⋯⋯

在当前世界性新技术革命的冲击下,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新的科学方法论不断涌现,教育学、地理学界的学术研究也出现了一些新思想和新观点, 有些重大的学术理论问题甚至出现了否定之否定的情况。与教育改革的世界大潮相适应,我国地理教学改革也在不断深入,地理教学法的上述缺陷和不足越来越被广大师生所认识。传统的地理教学法已不能适应现代地理教育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巨大的改革。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以地理教学法为发展基础的地理教育学在 90 年代之初诞生了。

(三)建立地理教育学的意义

1、地理教育学的建立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现代社会是一个整体的观念,它要求政治与经济、科学与技术、文化与教育都必须在适应现代化的基础上产生和谐的关系。这也给地理教育提出了培养目标整体性的要求,它决定了地理教育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而且还应培养能力、发展智力,对学生科学世界观的形成等起到积极作用。这种多方面的培养任务单靠以传授教学技能为主的地理教学法是无法完成的,只有把在地理教育中如何育人作为重要研究内容的地理教育学才能承担起这项艰巨的任务。从教学的社会性来说,教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社会是教学的环境,社会的需求制约着教学的目的与方向。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学

生适应社会环境的需要,在当今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现实生活中,也就是要适应知识日益整体化、劳动日益协作化、人际交往日益广泛化、信息交流日益网络化、生活日益快节奏化的需要。因此,要加强研究地理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使地理教育不断有新内容、新方法和新进展。地理教育学的建立顺应了这一社会的需求,它把地理教育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作为本学科的基础,将地理教育学的各项研究内容置于社会的大气候之下,适应社会、改造社会将成为地理教育学的最终奋斗目标。

2、地理教育学的建立是地理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

在科学领域内,由于研究课题的逐渐扩展、知识总量的不断增加,导致了学科的逐步分化,科学发展的总趋势是分科越来越细。但在科学分化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种通过综合促进科学发展的新趋势,于是便产生了一系列的交叉学科。这种交叉开始时只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领域内各自的交叉,但很快就发展为打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界限而形成两个领域的交叉,进而大大地促进了整个科学事业的发展,如教育工程学、教育结构学、教育经济学等都是这样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地理教育学的建立,适应了科学发展的这种趋势,它是地理科学与教育科学相互交叉与渗透所产生的新兴交叉学科。就其内涵来说,虽然地理教育学继承和包容了地理教学法的全部内容,但它的整体性、综合性和理论性都是地理教学法所不能比拟的。地理教育学的建立是地理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作为一门学科的出现,已有别于地理教学法,而升华为更加适应于师范院校地理专业的一门基础学科和骨干学科。

3、地理教育学的建立是培养新型地理教师的需要

中学地理教师主要来源于高等师范院校地理专业的毕业生,他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学地理教育的发展与提高。因此,全面提高未来师资的素质,不仅是如何加强地理师资队伍的建设,培养新型地理教师的需要,同时也是高等师范院校地理专业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现代社会要求学校教育通过各学科的教学和教学改革,能培养出全面和谐发展的新人,要求教师能把传授知识和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以及培养非智力因素密切地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新型的地理教师,不仅要精通地理科学的专业知识,而且也要精通地理学科的教育、教学理论,熟悉地理教育的基本原理, 了解地理教育的过程和规律,掌握基本的地理教学技能和技巧。因此,地理教育学的建立,对未来地理教师的培养及现有中学地理教师的素质提高,都有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