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3—1 中小学地理课程设置(1904 年)
年级 |
初 小 |
高 小 |
中 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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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课时 |
主要内容 |
周课时 |
主要内容 |
周课时 |
主要内容 |
|
一 |
1 |
本乡地理 |
2 |
本国地理 |
2 |
地理总论、亚洲总论、中国地理 |
二 |
1 |
本乡地理 |
2 |
外国地理 |
3 |
中国地理 |
三 |
1 |
本乡本府本省地理 |
2 |
外国地理 |
2 |
外国地理 |
四 |
1 |
本国地理 |
2 |
本国地理 |
2 |
外国地理 |
五 |
1 |
本国及邻国地理 |
2 |
地文学 |
《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初小一、二年级教本乡地理,由各地小学堂自编教材;三年级教本县本府地理,由各地方政府组织力量编写;四、五年级的中国地理和外国地理课本有多种,如文明书局印刷的《蒙学中国地理教科书》、《蒙学外国地理教科书》;高小地理课本有《最新地理教科书》、《地理志略》等;中学地理教科书有 10 多种,如《中国地理教科书》、《最新中学教科书瀛寰全志》、《地文学》等。
这一时期地理教学内容有如下特点:①除中学的地理总论和地文学外, 其余均属地方志。②地方志中人文地理比重远大于自然地理;③人文地理知识中,夹杂大量的非地理内容,如军政、邮政、外交、教育、官制等。
这一时期在地理教学方法方面,强调讲授的重要性,且注重文字的通读, 忽略内容的推究,缺乏必要的设备,大都墨守成规。
2、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7 年)的地理教育
这个时期的地理教育,以新学制的颁布(1922 年)为界,也分前后两个阶段。
前一阶段(1912—1922 年)中小学学制为 11 年。初小四年未单独开设地理课,而把地理的初步常识编入国语教科书中;高小三年、中学四年,每个年级都开设地理课,合计 13 课时,比重为 5%(见表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