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校长与下属共事

河南汤阴县第二职高 葛致仁

校长与下属共事,即校长领导下属工作,校长与下属共同工作以及校长与下属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交往。校长的下属,一般来说是指校长以下的中层领导及其他同事。如: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还有等级组长,教研组长等。

校长与下属共事的准则是:亲密有间、赏识有度、高度信任、协调纵横、平时以身作则、关键时刻勇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