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二次鸦片战争

(1856 年 10 月—1860 年 11 月)

1856 年,正当太平军与清军在长江中游及天京外围激烈搏斗,各地各族人民武装起义风起云涌,严重威胁着清王朝封建统治的时候,英国侵略者向中国发动了新的武装进攻,第二年扩大为英法联军的侵华战争。侵略者发动这次战争的目的,在于攫取比《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更大的殖民特权。它实质上是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1842 年)的继续和扩大,因此称为第二次鸦片战争。这次侵华战争的直接出面者是英国和法国,卖力支持和趁火打劫的则有沙俄及美国。它们狼狈为奸,相互配合,以战争手段迫使既自大又软弱的清王朝作出让步,满足其侵略要求,进而彼此勾结,共同镇压以太平天国为主的人民起义。因此,“第二次鸦片战争就是中外反革命结合过程的具体表现”。①

① 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上册,弟 16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