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英国侵华部署与清政府的海防战备一、英国远征军的组成和作战部署

英国政府作出发动侵华战争的决定之后,即着手组织远征军。至 1840 年初,这支侵略军基本组成。海军舰队以驻印度海军司令伯麦为司令,由十六艘军舰、四艘武装轮船和二十余艘运输船组成。这十六艘军舰中,三艘来自英国本土,三艘来自开普敦②,五艘来自印度,另五艘已先期在中国海面活动。侵华陆军共四千名,其中包括从锡兰(今斯里兰卡)抽调的英军第 18

团,从印度加尔各答抽调的英军第 26 团和第 49 团,此外,还抽调了一个印度混合营和两个炮兵连、两个工兵连。所有陆军由布尔利上校统率。战争过程中,侵华英军以印度为主要基地,英国驻印度总督奥克兰受命筹组陆军, 并对海军的行动予以合作。

1840 年 2 月,英国政府对懿律和义律下达了作战训令,给侵华远征军规定了如下任务和实施步骤:(一)到达广东海面后,立即封锁珠江口,扣留一切中国船只。由于广州距北京太远,所以不在那里进行任何陆上的军事行动。(二)封锁珠江口之后,立即北上,切断台湾和厦门之间的运输,封锁钱塘江口、长江口和黄河口,占领舟山群岛中最适于作司令站以便长期占领的岛屿,并扣留一切中国船只。(三)前往北直隶湾(即渤海湾),递送《巴麦尊子爵致中国皇帝钦命宰相书》,以武力为后盾,与清政府进行谈判,逼迫它接受英国政府提出的关于道歉、赔款、割地、通商等要求。(四)如果清政府拒绝谈判,或者谈判决裂,海军司令就应该根据他所指挥的兵力,采取最有效的办法进行更加活跃的敌对行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派一支兵力进入黄河,在黄河与运河的交叉点切断南北诸省的交通;或派一支兵力进至长江与运河的交叉点,掳走那里的船只与货物;如果认为兵力足够,还可以占领厦门。训令指出:“给海军司令留有最充分的自行决断的余地,以便他根据他自己的判断,用最有效的办法进行他的敌对行动;在这样情况下,如果中国政府拒绝满足我们或中止谈判,或迫使陛下全权代表中止谈判,那么海军司令的敌对行动就不该停止,也不中断,一直等到中国全权代表签下足称满意的协定,并由皇帝诏准该协定的时候为止。”训令还给全权代表“保留广阔的自行决断的余地”。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