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清军战败的原因及其影响一、清军战败的原因

(一)清政府实行对内镇压人民起义、对外妥协投降的反动政策

英法侵略者为了扩大在中国的殖民特权,进行了历时四年的侵华战争—

—第二次鸦片战争。由于它们既要尽量扩大殖民特权,又要保存清政府为其效力,所以不得不把军事进攻的目的限制在迫使清政府承认其所提侵略要求的范围内。英法两国领土不大,兵力有限,既要在欧洲争霸,又要向全球扩张,还要镇压殖民地人民的反抗,不可能集中大量兵力侵华(四年之间,侵华军由二千余人逐次增至二万余人)。它们同中国远隔重洋,运输补给困难。加以英法之间存在矛盾,只是在侵华利益上暂时一致。而中国又如此之大, 决非区区数万之兵可以占领。因此,它们只能借助外交上的阴谋诡计和威胁恫吓,利用清政府的昏庸怯懦,以有限的军事进攻,达到其攫取更大殖民特权的目的。

中国在这场战争中有许多有利的条件。首先,反侵略战争的正义性,能够激发爱国军民的极大义愤。其次,清军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而且在本土作战,补给容易,地形熟悉,又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援,处于以逸待劳的有利态势。大沽清军第二次抗登陆作战获胜表明,只要具有坚定的抗战决心, 进行充分的准备,采取符合敌我情况的战法,加上正确的作战指挥,侵略军是完全可以打败的。但是,由于清王朝政治上腐朽反动,不仅不能利用有利条件,而且采取了对内镇压人民、对外妥协投降的反动政策,从而导致了战争的失败。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中国人民在清王朝残酷剥削压迫下,掀起了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爆发了以太平天国为主的农民起义战争,使清王朝陷入了摇摇欲坠的危境。英法侵略者趁火打劫,乘机发动侵华战争,以达到其既迫使清政府屈服,又保住清王朝统治的殖民主义目的。清政府从维护其封建统治阶级的特权出发,采取了适应英法等外国侵略者需要的卖国政策,在英法军事胁迫、政治讹诈面前,不惜丧权辱国,谋求与侵略者妥协,换得对人民起义的镇压,保住其反动腐朽的统治,因此,自始至终坚持对外“息兵为要” 的方针。

依据对外“息兵为要”的方针,清廷在兵力使用上,注重对内镇压,放松对外御侮。据不完全统计,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清政府用于镇压太平军、捻军、天地会和西南各民族起义武装的军队约有四十余万人,而用于抗击英法联军的军队则仅二十余万,其中不少是未经战阵的京营禁旅和临时从东北等地抽调来的部队。他们“初经行阵”,经不起洋枪洋炮的打击,以致往往

“望尘而靡”。①在海防战备方面,除广东虎门地区外,沿海各省的海防均甚薄弱,炮台陈旧,一攻即破。此外,派往沿海各省的督抚大员,有的消极避战,有的临阵脱逃,虽有某些将领和军民英勇抵抗,终究形不成统一的抗战力量,更无法发展成为象恩格斯当时所期望的普遍开展的人民战争,致使侵略军得以使用有限的兵力,长驱直入。尤有甚者,正当北方战事未艾之际, 上海的买办官僚竟向英法侵略军求援,并雇用美国流氓华尔组织“洋枪队”, 联合进攻太平军。这是清政府卖国政策的必然结果,也是导致战争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