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义的爆发

云南地处西南边疆,境内多山,土地瘠薄,各族人民在清朝地方官吏、土司头人和地主豪强的重重剥削压迫下,生活异常困苦。清政府每年向云南征收赋税达白银四十万四千二百两以上,各级地方政府的费用和官吏的“养廉”以及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随征科派。鸦片战争失败后的赔款,也分摊到云南各族人民头上,使其负担越来越重。

清王朝为镇压人民的反抗,在云南驻有绿营兵近四万人,每年所需俸饷及军械弹药、恤赏等费甚巨,其中半数以上由地丁银中支取,余由江南各省的协饷银补给。太平天国起义后,江南各省自顾不暇,断绝了协饷银的来源, 于是云南地方当局进一步横征暴敛。“军费不足,则加赋税;赋税不足,则抽厘金;厘金不足,则逼捐输”①。各地团练更是“任意科敛,弊窦丛生”②。云南各族人民遭受残酷的压迫剥削,被迫起而反抗,以致“聚众抗粮”、“闭门拒赋”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转移云南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目标,统治阶级不断挑起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云南是多民族的省份之一,有汉、回、彝、白、哈尼、壮、傣、苗、景颇等几十个民族。除汉、回两族外,清统治者对其他民族统称之为“夷”。回族人数约占全省人口的十分之一二。由于统治阶级的挑拨,回族和汉族之间不断发生纠纷。早在嘉庆初年,就因回汉上层分子争夺厂矿利益,开始发生仇杀。道光朝以后,回汉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械斗和仇杀的次数越来越多,并愈演愈烈。这种情况,使得云南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

1855 年(咸丰五年)冬,云南临安府(治今建水)的汉族地主恶霸和楚雄府(治今楚雄)回民为了争夺楚雄府南安州(治今楚雄南)石羊厂银矿, 发生纠纷。楚雄府知府崔治中等地方官吏乘机施展“暗中挑拨,意在两伤, 借邀功利”的伎俩,“见临人(按:即临安府汉人)势强,则召临人杀回人; 见回人势强,又使回人以杀临人”① ,导致事态扩大,矛盾激化,从争吵发展到回汉械斗。

1856 年春,临安汉族恶霸煽动汉人入南安州和楚雄府城捕杀回民,“老

① 马如龙:《晓谕滇垣绅民》,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回民起义》——以下简称《回民起义》——(二),第 72 页。

② 岑毓英:《通筹滇事酌拟八条请旨遵办折》,《岑襄勤公奏稿》卷二,第 7 页。

① 马观政:《■垣十四年大祸记》,《回民起义》(一),第 293 页。

弱鲜得免者”②。楚雄府的汉族官绅也残暴地屠杀回民。临安汉族恶霸等在广通(今禄丰县广通镇)、罗川(今禄丰县西南)、禄丰等地逞凶之后,拟前往省城昆明屠杀回民,回众起而自卫。新兴(今玉溪)回民首领马凌汉率回民千余,在距昆明二十里的小板桥,将临安汉人恶霸打败。这本来是正当的自卫行动,却被统治阶级污蔑为“纠众谋逆”、“阴谋作乱”。云南巡抚舒兴阿和团练大臣黄琮竟“饬各府厅州县聚团杀回”,署布政使清盛也下达了对昆明回民“格杀勿论”的命令。①

统治阶级策划的对云南回民的野蛮屠杀,终于迫使回民群众走上武装起义的道路。同年 6 月,姚州(今姚安)回民首先起事,7 月即攻占州城。各地回民相继响应。在滇西,杜文秀起于蒙化(今巍山),蔡发春起于顺宁(今凤庆),杨荣、虎应龙起于鹤庆、丽江;在滇南,马德新(字复初)起于新兴,马如龙起于临安北面的曲江,马凌汉、杨振鹏起于昆阳(今晋宁),徐元吉起于澂江(今澄江);在滇东,马联升起于曲靖,马荣起于寻甸。回民起义的烽火遍及云南全境。与此同时,汉族和彝、哈尼、白、壮等兄弟民族也纷纷起义。哀牢山区李文学领导的彝族人民起义队伍,一开始就同杜文秀领导的回民起义军并肩战斗。其他起义队伍也或者单独作战,或者与回民起义军彼此支援,相互配合,有的则直接参加了回民起义的行列。这时,虽然民族仇杀事件在不少地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但是以杜文秀为代表的各族人民群众,通过斗争实践,逐步认识到封建官吏和地主武装团练才是回汉仇杀的真正罪魁祸首,是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从而摒弃民族相仇的偏见,走上了共同反对清朝封建统治者的武装斗争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