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英国侵略滇藏

当美、日侵略台湾之时,英国也加紧了对中国西南滇、藏地区的侵略。缅甸是与中国云南接壤的邻邦。英国在武力征服印度后,于 1824 年、1852

年两次发动侵缅战争,占领了下缅甸。此后,英国将其侵略目光转向中国云南。英印政府不断派人偷越中缅边境,潜赴云南地区测绘地形,刺探当地政治、经济、风习等情报。事后他们向英国政府报告说:修筑一条经缅甸至云南的铁路,英国“就能有效地开发云南的资源,且可使我们与中国西南的财富和资源发生直接联系”。①1874 年,英国组织了一支近 200 人的武装“探路队”,由英军上校柏郎率领,准备由缅入滇。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却向总理衙门谎称,有几名英国人将赴滇游历,要求总理衙门发给护照。为保证此次“探路”成功,英国派遣其前驻烟台领事马嘉理经湖北、云南等省先期到达缅甸的八莫,接应“探路队”。

1875 年 2 月,马嘉理等在并未知照云南地方官府的情况下,引导着这支

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 96,第 28 页。

② 《刘壮肃公奏议》,卷 1,第 17 页。

① 转引自王绳祖:《中英关系史论丛》,第 76 页。

庞大的“探路队”进入云南。当他们行至腾越西南蛮允景颇族山寨时,遇到了当地民众的盘查。马嘉理等态度蛮横,竟然开枪行凶,打死中国边民多人。愤怒的民众当即开枪还击,打死了马嘉理及随员数名,柏郎率领的“探路队” 被迫退回八莫。这就是所谓的“马嘉理事件,”又称“云南事件”或“滇案”。

“马嘉理事件”完全是英国无视中国主权,悍然入侵中国领土引起的。但英国为扩大其在华的侵略权益,故意扩大事态,称这一事件是当地官府秉承朝廷旨意,唆使兵勇所为,将边民殴毙洋人案扩大为国家间的敌对行为, 并于 1875 年 3 月 19 日向清政府提出与“马嘉理事件”有关和无关的六点要求。清政府此时正忙于应付日本侵台和沙俄侵占伊犁问题,急于息事宁人, 遂答应了其中虽然十分无理但尚属与“马嘉理事件”有关的三条要求(包括要求派员赴云南“观审”;再派探路队去云南;赔款等),但对与此案无关的“优待”公使及通商税务等问题则予以婉拒。英驻华公使威妥玛十分骄横, 公然辱骂“中国所办之事,越办越不是,就像一个小孩子,活到十五六岁, 倒变成一岁了”。狂妄叫嚣:“非先换总署几个人不可”。①他多次中断谈判, 以绝交、战争相威胁。

清政府极为担心中国边疆危机同时并起,唯恐与英决裂,“不仅滇边受害,通商各口先自岌岌莫保。南北兵力皆单,已有之轮船、炮台,断不足以御大敌。加以关卡闭市,饷源一竭,万事瓦解。”②遂屈服于英国的压力,捕杀了 20 多名被指为“凶手”的中国边民,并于 1876 年 9 月 13 日与英国签订了《中英烟台条约》,(又叫《芝罘条约》)。其主要内容是:中国派专使赴英就“马嘉理事件”赔礼道歉,并赔偿白银 20 万两;允许英国派员到云南考察,以商订滇缅边界及通商章程;凡内地各省及通商口岸发生涉及英人生命财产案件,英国可派员前往观审;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大通、安庆、湖口、武穴、陆溪口、沙市等允许外轮停泊,上下客商货物;各口岸租界内的洋货免征厘金,无论华商、洋商,将洋货运入内地,只纳子口税,其它各项内地税全免;英国人可到甘肃、青海、西藏等地“游历”, 开辟印藏交通等。《烟台条约》还扩大了英国在华的其他侵略特权,为其进一步侵略中国西南地区提供了便利条件。

英国早就觊觎着中国的西藏地区。18 世纪中叶,英国东印度公司就曾不断派人潜赴西藏地区搜集有关政治、经济、地理等方面的情报,并力图诱使西藏地方当局与之建立商务关系。19 世纪以后,英印当局一面以“游历”、“考察”等为名,继续派遣间谍分子潜入西藏刺探情报,一面加紧侵略和控制与西藏接壤的尼泊尔、哲孟雄(锡金)、不丹等国,建立侵略西藏的基地。

《烟台条约》签订后,英国自恃已取得进入西藏的条约依据,于 1886 年组织了一个以英印政府秘书马科蕾为首的“商务代表团”,经哲孟雄进入西藏。这一“商务代表团”中有测绘、翻译、医务人员,还有印度士兵 300 人,却没有一名商人。他们在干坝宗遭到当地宗本和藏民的阻拦。马科蕾以武力相威胁,扬言将率兵 3000 入藏。当地人民无所畏惧,坚决表示:若英国人恃强入藏,“閤藏僧俗大众,纵有男尽女绝之忧,”亦必“复仇抵御,永远力阻,别无所思”。①马科蕾一行被迫退回印度。

① 《与英国威使晤谈节略》,《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 3,第 32—33 页。

② 《论滇案不宜决裂》,《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 3,第 47 页。

① 《清季筹藏奏牍·文硕奏牍》,卷 2,第 7 页。

西藏地方政府为防止英国人再次侵略西藏,在热纳宗的隆吐山置兵设卡,实行自卫。英国驻华公使竟照会总理衙门,要求清政府饬令西藏地方政府从隆吐山撤兵,声称“中国如不饬令退回,即调兵驱逐”。②与此同时,英国不断向哲孟雄调集军队,准备向西藏发动大规模军事进攻。

1888 年 3 月,英军突袭隆吐山驻防藏兵,悍然发动了第一次侵藏战争。藏兵在多尔济仁(孜本)的指挥下,依托有利地形,用土炮、火绳枪、弓箭等简陋武器英勇抗击以近代化枪炮武装的入侵者。英军不甘失败,又调来重炮和援军,向藏兵发起猛攻。经过数日激战,隆吐山失守,藏兵退守纳汤。西藏地方政府一面向清政府请援,一面从前、后藏征调 1 万余名藏兵集结于亚东地区,积极准备反攻。

昏聩腐朽的清政府,屈服于英国的压力,斥责积极支持西藏人民抗英的驻藏大臣文硕“识见乖谬,不顾大局”,①并将其革职,改任升泰为驻藏帮办大臣,令其“开导”藏民,尽快实现与英国停战议和。

1890 年 1 月,升泰以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的弟弟赫政为助手,前往印度的

加尔各答与英印总督兰士顿谈判,并于同年 3 月 17 日签订了《中英会议藏印

条约》,共 8 款。主要内容是:哲孟雄由英国保护;西藏与哲孟雄边界以咱

利山一带山顶为界;有关游牧、通商等问题,在本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 6 个月内,由两国委派大臣再议。

1891 年底,中英双方根据《藏印条约》有关规定再开谈判。经过两年的

反复谈判,清政府代表何长荣与英国代表柏尔于 1893 年 12 月 5 日在哲孟雄

大吉岭签订了《中英会议藏印条款》,又叫《藏印续约》,共 13 款。主要内容是:中国开放亚东为商埠,允许英商自由通商;五年内藏、印、哲贸易免税;英国人在西藏享有治外法权;限制藏民在哲孟雄的传统游牧权力等。从此,英国打开了西藏的大门,其侵略势力不断深入,乃至公然进行策动西藏“独立”的罪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