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林则徐与禁烟运动

鸦片的走私和泛滥造成的严重危害,激起了中国各阶层人民的强烈愤慨。他们纷纷起来要求禁绝鸦片。1838 年夏秋,广东民众在城乡遍贴戒烟劝善的布告,谴责外国鸦片贩子的罪行。同年 12 月,广州地方当局准备处决一名中国鸦片贩子,但英、美侵略者竟然无视中国主权,冲入刑场,袒护鸦片贩子。愤怒的群众不约而集,聚众万余人,包围了洋馆,举行了一次声势浩大的示威。英、美商人吓得躲在洋馆里不敢出来。这次示威集中地反映了中国人民强烈的禁烟要求,显示了正义的力量。

面对烟毒泛滥愈演愈烈和民众强烈的禁烟要求,清朝统治阶级内部在要不要禁烟的问题上,形成了弛禁和严禁两种意见。

1836 年 6 月,太常寺少卿许乃济向道光皇帝上《鸦片例禁愈严流弊愈大亟请变通办理折》,主张取消鸦片输入禁令,准许公开买卖。针对鸦片输入, 道光朝以前采取的手段不外“塞源”(禁止鸦片输入)、“遏流”(查禁内地私销)两个办法,道光朝又加上了“正本”(禁止官民吸食)。现在许乃济则主张:“准令夷商将鸦片照药材纳税”进口,除了“文武员弁士子兵丁” 应严禁吸食外,民间吸食可以“一概勿论”。②但公开允许鸦片贸易毕竟有损国体,所以许乃济的主张一经提出,便遭到许多人的反对。内阁学士朱樽、兵科给事中许球、御史袁玉麟、朱成烈等纷纷上书,驳斥许乃济,请严禁鸦片。袁玉麟批驳说:如果采取“禁官弁士兵,不禁小民”的办法,会导致“坏政体而伤治化”的后果。如果把抽鸦片税当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是见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 卷,第 26 页。

② 《鸦片战争》,第 1 册,第 473 页。

小利而伤大体”。①这些言论驳倒了弛禁官员的荒谬说法,以至在此后一段时期内,朝野上下无人再敢公开主张弛禁。

1838 年 6 月,鉴于鸦片泛滥日益严重,鸿胪寺卿黄爵滋上《严塞漏厄以培国本疏》,痛陈鸦片为害之烈,以为鸦片非不能禁,历年屡禁无效的原因在于稽查官员贪图利益,不能认真查办,以至积重难返。他指出,只是禁止鸦片进口不解决问题,根本办法是禁止吸食鸦片。他说:“无吸食,自无兴贩,则外夷之烟自不来矣。今欲加重罪名,必先重治吸食。”②具体办法是限吸食者一年戒除,逾期不戒者处以死刑,官吏照常人加等治罪。道光帝下令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和各省总督、巡抚各抒己见。围绕着黄爵滋的建议, 不同意见的争论再起。

在参加讨论的大臣中,直隶总督琦善、云贵总督伊里布等 20 人,对禁烟不持异义,但认为严刑禁烟是法重情轻,要求“照定例”禁烟,即维持明禁、暗贩、暗吸的状态,实际上是反对重治吸食者的严禁措施。

湖广总督林则徐等 8 人坚决支持黄爵滋的主张,力主严禁鸦片。林则徐在有名的《钱票无甚关碍宜重禁吃烟以杜弊源片》中,详细阐述了鸦片泛滥的危害和严禁的必要。他驳斥主张弛禁的论调说:“或谓重办开馆兴贩之徒, 鸦片自绝,不妨于吸食者稍从末减。似亦持平之论。而臣前议条款,请将开馆兴贩,一体加重,仍不敢宽吸食之条者,盖以衙门中吸食最多,如幕友、官亲、长随、书办、差役,嗜鸦片者十之八九,皆力能包庇贩卖之人,若不从此严起,彼正欲卖烟者为之源源接济,安肯破获以断来路?”他明确指出: 照旧例执行,弊病太多,“与其用常法而有名无实,讹诈正无了期,何如执重法而雷厉风行,吸食可以立断”。他大声疾呼:“若犹泄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 以充饷之银”。①他还草拟了《严禁鸦片章程》6 条,对黄爵滋的建议作了重要补充。林则徐等人的严禁主张虽然出于维护清朝统治的考虑,但在鸦片流毒天下害国害民的严峻形势下, 完全符合中华民族的利益。

一直被鸦片问题困扰着的道光皇帝痛感鸦片泛滥已经造成政府财源枯竭,军纪废弛的严重后果,决定采纳林则徐等人的严禁主张。1838 年 12 月, 道光下令将许乃济革职,特命林则徐进京陛见,商讨禁烟事宜,并发谕旨, 要各省“同心合意,不分畛域,上紧查拿,毋得稍行松动”。②12 月 26 日, 林则徐抵京,经过多次召见,被任命为钦差大臣,节制广东水师,前往广州厉行禁烟。然而在统治阶级中,当政的穆彰阿等“保位贪荣,妨贤病国”的满汉权贵多是禁烟政策的反对者,长期为道光帝所宠信,后者的态度随时会因他们的影响而改变。林则徐的广州之行,险象丛生。然而他毕竟是一位意志坚定而有远见的政治家,明知前途坎坷,却抱定为国为民除巨患的决心, 知难而进。

林则徐(1785—1850),字少穆,福建侯官(今福州市)人。少负经世之志。1811 年成进士,历任江苏按察使、陕西和湖北布政使、东河总督、江苏巡抚、湖广总督等职,以关心民生疾苦,办事干练著称。在湖广总督任内,

①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 1 册,中华书局 1964 年版,第 12—16 页。

② 《黄少司寇奏疏》,《鸦片战争》,第 1 册,第 487 页。

① 《林则徐集》,奏稿中,第 600—601 页。

②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 5,第 124 页。

他就曾力禁鸦片,成绩卓著,对这次查禁鸦片,更充满信心。

1839 年 1 月,林则徐离京南下,3 月,抵广州。当地人民群众高昂的反侵略斗志,使林则徐深受鼓舞。他说:“察看内地民情,皆动公愤,倘该夷不知改悔,惟利是图,非但水陆官兵,军威壮盛,即号召民间丁壮,已足制其命而有余”。林则徐会同两广总督邓廷桢、广东水师提督关天培加紧整顿水师,加强海防。一再晓谕鸦片吸食者立即呈

缴烟土烟具,限期戒绝。并发布谕帖,勒令外国烟贩将存储于趸船的鸦片“尽数缴官”,并具结保证“嗣后来船永不敢夹带鸦片,如有带来,一经查出, 货尽没官,人即正法。”林则徐还严正声明:“若鸦片一日未绝,本大臣一日不回,誓与此事相始终,断无中止之理”。①广东民众积极支持林则徐的禁烟措施。城乡各地纷纷呈缴烟膏烟具,揭发检举鸦片贩子。虎门附近的群众自发组织起来,一发现走私鸦片的商船,立即吹响螺号,出动船只缉捕,并纵火将其焚毁。在广大民众的支持下,禁烟运动迅速走向高潮。

英美烟贩则极力阻挠、破坏禁烟。林则徐到达广州之前,他们闻讯即已把鸦片趸船转移到外洋,躲避风头。英国驻华商务监督查理·义律有意抗拒, 3 月 24 日,他从澳门赶到广州商馆,煽动烟贩们拒交鸦片,指使大烟贩颠地逃出广州。由于林则徐事先作了周密的布置,颠地出逃未能得逞,被截回广州商馆内。随后,林则徐下令包围商馆,撤出其中的中国雇员,断绝了广州和澳门之间的交通,并根据违例封舱的惯例,下令停止中英贸易。义律无计可施,于 27 日被迫同意呈缴鸦片。但他却以英国政府代表的身份命令英商缴烟,并鼓动美商缴烟,保证烟价由英国政府赔偿,故意把鸦片纠纷扩大为中、英两国政府之间的问题,为英国发动的侵略战争制造借口。英美烟贩先后被迫缴出鸦片 19127 箱,又 2119 袋(其中美国烟贩缴出 1540 箱),共计 2376254 斤。

1839 年 6 月 3 日至 25 日,林则徐会同两广总督邓廷桢、广东水师提督关天培等至虎门,督令将收缴的鸦片全部当众销毁。这就是著名的“虎门销烟”。销毁办法系在太平镇海滩高地挑挖两个纵横各 15 丈、底部平铺石板的大池以便交替使用。销烟时,先由沟道车水入池,撒盐成卤,抛入切开的烟土泡浸,再抛下石灰,顷刻汤沸。鸦片一遇灰盐,立成渣沫,颗粒悉化。等到海水退潮时,启放涵洞,随浪入海。广州人民满怀对禁烟斗争的胜利喜悦, 涌向虎门海滩观看销烟壮举。外商也多到现场参观,他们“摘帽敛手”,向林则徐表示敬意。虎门销烟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尊严,打击了外国侵略者的气焰,以实际行动向全世界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外侮的决心。

虎门销烟后,林则徐宣布开放中英贸易,但要求进口商船出具甘结,保证永不夹带鸦片。义律则不甘心失败,百般阻挠英商具结,竭力制造事端。1839 年 7 月,英国水手在九龙尖沙嘴行凶,殴毙村民林维喜。林则徐多次要求义律交出凶手,义律不但拒不交凶,而且一再进行军事挑衅。英国侵略军先后在九龙、穿鼻、珠江口海面袭击中国水师,但均被击退。

面对英国侵略者的武装挑衅,林则徐与关天培等官员一道,积极筹备战守。他们抓紧对各处炮台进行加固或改造,在虎门的上、下横档一带,增设两道栏江铁排链,并从国外购进了 200 门新式大炮,分列两岸。林则徐相信

① 《谕各国夷人呈缴烟土稿》,《鸦片战争》,第 2 册,第 243 页。

“民心可用”,他在大力整顿水陆官兵的同时,积极倡导“由民间自行团练, 以保村庄”,①并招募渔民、蛋户丁壮 5000 人,编为水勇,日夜操练,以配合水师对敌作战。他还公开发出号召,一旦敌人兵船进入内河,人人可以持刀痛杀。在林则徐、关天培的部署下,广东军民同仇敌忾,众志成城,与英国侵略者展开英勇斗争。

为了在对敌斗争中做到知己知彼,林则徐注意了解外情。他组织人员不仅翻译了澳门新闻纸,以掌握侵略者的动态,而且还翻译了其他一些西方出版物,以了解世界大势。林则徐还很注意把握对敌斗争的策略。他反对西方殖民者一切危害中国利益的侵略行径,但并不禁止外国商人进行正当的贸易,提出了“奉法者来之,抗法者去之”的正确方针。虎门销烟后,林则徐在香山县(今中山县)宣布了对外贸易新规定,强调“一切未带鸦片之夷船应声明愿即开进黄埔,一俟验讫,即行卸货。⋯⋯一切私行夹带鸦片之夷船应即遵令呈缴鸦片,可免议处;一俟悉数缴实,可准进口开舱贸易”。②这种规定受到一些正直外商的称赞。当义律向这些外商挑拨离间时,他们不为所动,转而支持林则徐维护正当的中外贸易。到 1839 年底,具结后开进广州贸

易的外国商船已有 62 艘,其中有美国船 45 艘。林则徐还不顾清政府高级官员不得与外国人往来的惯例,直接与外国人接触,征询意见,向他们宣讲清政府的禁烟政策,沟通了中外之间的必要联系。实践证明,林则徐的这些开明与理智的主张、做法在当时的禁烟运动和对外交涉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① 《议复团练水勇情形折》,《林则徐集》,奏稿中,第 881 页。

② 转引自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 1 卷,第 27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