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
随着各省政权的相继建立,创设统一的中央政府问题被提到了日程上来。
建立全国性的革命政权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既定目标,也是独立各省为统一步调,进一步加强对清王朝作斗争提出的迫切要求。但是,因地方主义形成的江浙、湖北等地方集团,都力图控制中央政府。在湖北、上海两地,几乎同时都开始了筹建中央政府的活动。11 月 9 日,首义的湖北以都督黎元洪名义通电各省,请派代表赴鄂商议成立中央政府。同时,集中在上海的革命党人与立宪派已有在沪建立各省联合机构的成议。12 日,江苏都督程德全、浙江都督汤寿潜联合上海都督陈其美通电各省,要求派代表赴沪会议设立临时议会机关。15 日,上海召开第一次各省代表会,定名“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联合会虽议决承认湖北军政府代行中央军政府职权,但是强调代表会应在上海召开。湖北方面表示异议,派居正等到上海,坚持代表会应移往武汉举行。同时,多数省代表已经抵鄂,黄兴、宋教仁等同盟会重要领导人也在武汉。上海方面只好同意各省代表赴武汉开会,但仍要求各省留一人在沪,以“联络声气”。
这时被清政府重新起用的袁世凯正耍两面派手法。他在北洋军队攻陷汉口、汉阳取得军事胜利后,即令停止进攻,以诱惑革命党人接受和谈。11 月30 日,各省代表会在汉口英租界举行。汉口代表会成份十分复杂,革命派与立宪派几乎占相等的多数,另有少数旧官僚、封建士绅,甚至还有清方的密探在内。12 月 3 日,会议通过两项重要决议,一是《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二是决定“如袁世凯反正,当公举为大总统”。这表明,包括革命派在内, 南方各派势力从一开始便对袁世凯抱有幻想。
会议期间,12 月 2 日江浙联军攻克南京。加之汉阳失守后,黄兴及其追随者自武昌返回上海,上海成了革命党人聚集的中心。这增强了江浙集团的地位。宋教仁、陈其美等人于是决定联合江浙立宪派迅速在南京成立临时政府,电催汉口代表速返上海。同时,由江苏、浙江、上海三个都督和留沪各省代表匆匆选举黄兴、黎元洪为大元帅、副元帅,并由大元帅负责筹组南京临时政府。湖北方面极表反对,通电要求取消黄兴的大元帅职位,汉口代表会也不认其选举为合法。这样,上海的选举只好作罢。
12 月 12 日,各省代表由汉口、上海齐集南京,决定于 16 日选黄兴为临时大总统。这时又传来袁世凯的议和代表唐绍仪已抵汉口和袁本人主张“共和”的消息,于是决定缓举总统,虚位待袁,暂时承认上海所举之大元帅与副元帅。但是,江浙军人以汉阳败绩为借口反对黄兴为大元帅,黄兴本人也执意不就。代表只好再议决由黎元洪为大元帅,黄兴为副元帅。21 日,黎元洪致电代表会,接受大元帅名义,并委黄兴代行大元帅职权。时黄兴获悉孙中山即将归国,遂推辞赴南京组织临时政府。
12 月 25 日,孙中山抵上海,革命派的声势大振。他们立即决定推举德高望众的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立宪派和旧官僚也认为在争取袁世凯反正以前,过渡总统“非孙莫属”。12 月 29 日,孙中山当选为临时大总统。
1912 年 1 月 1 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
次日,通电各省改用阳历,以 1912 年为中华民国元年。
临时政府的人选,经反复磋商,最后由孙中山、黄兴提出一个包括革命派、立宪派和旧官僚在内的九名国务员名单,1 月 3 日经代表会通过:陆军总长黄兴、海军总长黄钟英、外交总长王宠惠、司法总长伍廷芳、财政总长
陈锦涛、内务总长程德全、教育总长蔡元培、实业总长张謇、交通总长汤涛潜。孙中山根据同盟会确定的“部长取名,次长取实”的原则直接任命的各部次长,除海军次长汤乡铭外,都是同盟会的重要骨干。
鉴于原《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只有大总统而无副总统,宋教仁以湖南代表身份提议增设一名副总统,获代表会通过。1 月 3 日遂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
1 月 28 日,在南京成立临时参议院。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由立宪派和旧官僚充任的实业、交通、司法、财政、海军六部总长均未到任。汤寿潜“力辞交通”,远走南洋;程德全认为革命派“一意孤行,颇难说话”,一直“养疴沪上”;张謇对实业部毫无兴趣,根本不去就职。他们不愿与革命派共事,主要原因是未能控制南京临时政府。各部几乎都由次长代理,即政府的日常事务实际上均由同盟会员主持。同时,参议院 43 名议员中,同盟会员占 33 名,立宪派占 8 名,其他 2 名。可见,南京临时政府虽然包括革命派、立宪派、旧官僚三种势力,但革命派居主导地位,它是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领导的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政府。
孙中山、黄兴等出席南京临时参议院成立典礼
孙中山在就任临时大总统发表的宣言书中宣布:将“尽扫专制之流毒, 确定共和,以达革命之宗旨。”①临时政府的总方针是,对内实现民族、领土、军政、内政、财政的统一;对外“当尽文明国应尽之义务,以期享文明国应享之权利。满清时代辱国之举措与排外之心理,务一洗而去之,与我友邦益增睦谊,持和平主义,将使中国见重于国际社会,且将使世界渐趋于大同”。此种主张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睦邻友好、维护民族尊严的内外政策,体现了现代文明国家的根本准则。尤其是强调团结与统一的对内政策,对于促进当时各自为政的独立各省同心同德,一致对敌,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法令。在政治方面,根据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的资产阶级原则, 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人民,人民享有选举、参政权和居住、言论、出版、集会、信教的自由。通令保护华侨,禁止买卖华工。严禁人口买卖,禁止蓄奴,承认“蛋户”、“惰民”等所谓“贱民”在政治经济各方面享有与其他人同等的权利。为保护人民权利,命令官府焚毁刑具,禁止刑讯;整顿吏治, 严禁违法乱纪。同时,革除“大人老爷”的称呼,剪除辫子,禁止缠足、赌博、种植和吸食鸦片等等;在经济方面,颁布了保护工商业的法规,废除清代的一些苛税,鼓励人民兴办实业,欢迎华侨在国内投资;在文化教育方面, 宣布为资产阶级政治服务的教育方针,提倡男女同校,废除小学读经,教科书“务合于共和民国宗旨”,禁用清政府学部颁行的教科书。《大清会典》、
《大清律例》、《皇朝掌故》等,一律废止。
一个政权的性质,不仅决定于它掌握在谁人的手中,更主要还在于它所推行的政策实际上代表哪个阶级的利益。南京临时政府的内外政策,集中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同样说明了它是资产阶级的革命政权。
但是,其局限也是明显的。同盟会“平均地权”的主张,在临时政府的
① 《孙中山选集》(第 2 版),第 90 页。
所有法令中都没有反映。地主阶级的利益未受根本触动,广大农村封建生产方式依旧存在。南京临时政府既未能积极反映农民的利益和要求,它也就不可能获得最广大的农民阶级的支持。
临时政府主张对外维护民族尊严,但它又承认清政府同列强缔结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及其所借的外债、所承诺的赔款和所让与的种种权益。它的目的是幻想得到帝国主义的承认与支持。它暴露了临时政府对帝国主义的严重妥协性。事实上,列强始终不肯承认南京临时政府。
南京临时政府从一成立便陷于严重的财政危机。原先清朝的许多苛捐杂税业已废除,帝国主义把持的海关税却拒不交付临时政府,地丁等常税又被独立各省截流,而军政用度浩繁,难乎为继。黄兴等拟向商界筹款,遭张謇等人阻挠;临时政府乞求帝国主义贷款,又遭冷落;孙中山甚至准备将汉治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以求日本贷款,结果又引起反对的风潮,立宪派借题发挥,进行恶毒攻击,于是只好作罢。告贷无门,而军需孔亟,每日至陆军部索饷者不下数十起。驻扎南京周围的军队嗷嗷待哺,“日有哗溃之虞”, 致使黄兴“寝食俱废,至于吐血”。①
南京临时政府更深刻的危机,还在于作为它的领导核心的同盟会软弱无力。同盟会早就处于涣散的状态。1912 年 3 月,同盟会改组,由秘密转为公开。其新纲领虽然规定“以巩固中华民国,实行民生主义”为宗旨,但由于放弃了“平均地权”的主张,较之旧纲领,却是后退了。改组后的同盟会将包括黎元洪在内的一大批官僚政客拉入组织,愈形涣散、庞杂。许多同盟会骨干为谋求个人利禄,又不惜分离出去,与立宪派、旧官僚组合成各色政治团体,反对同盟会,拆临时政府的台。孙中山等少数坚持革命初衷的革命党人,处境孤立。
南京临时政府由于在政治、经济上处于软弱的地位,和其主持者革命派的涣散无力,在中外反动势力的双重压力下,最终不能不归于夭折。但是, 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毕竟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大事件。它敲响了清王朝的丧钟,宣告了中国两千年封建专制制度的终结。它作为辛亥革命胜利的重要标志,有力地显示了中国的历史开始进入了民主共和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