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化学课程论与化学教学论的关系

课程论和教学论都是教育学的下位理论,而课程论是从教学论中分化出来的。化学课程论是一门学科课程论,它是在普通课程论的基础上结合化学学科的特点衍化而成的,因此它的形成比化学教学论更晚。

为了说明化学课程论与化学教学论的关系,先来研究原苏联与美国教育学在关于课程理论研究重点上的差异①,见下图。

美国的教育学

原苏联的教育学

从上图可以看出,原苏联的教育学着重研究课程编制的指导思想和课程编制的结果,而美国的教育学着重研究课程编制的指导思想和课程编制的过程。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由于两国教育制度的不同。原苏联的教育实行中央集权制度,课程计划、教学大纲是由国家颁布的,教科书也是由国家出版机构统一编写出版的,因此,编制课程的问题可由中央少数专门机构去研究,地方教育行政及广大教师只需要研究如何最佳地贯彻执行,无需为课程编制操心。所以,课程问题仅仅以较小的篇幅,包括在教育学或学科教学论之中讨论。建国以来,我国学习原苏联的教育模式,对课程问题的处理与苏联相似。因此,课程理论的研究长期得不到发展。

美国教育实行地方分权制度。地方教育行政和学校校长、教师都有权决定课程计划,选择和编写教材,每个纳税人都有权对课程问题发表意见。因此,美国的教育学不仅关心课程编制的指导思想,而且也关心课程的编制过程。而对课程编制的指导思想和课程编制过程的研究,就是课程论的核心内容。由于在美国关心和研究课程理论的人多,研究成果也多,这部分内容自然早就从教学论中分化了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与教学论并列为教育学的下位理论。

我国是一个幅员广大、人口众多的大国,各地区之间在经济、文化、科学技术水平诸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全国共同使用一套教科书是行不通的。为了加速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繁荣教育事业,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多种需要,国家教委于 1986 年决定改革教科书编审制度。新的编审

① 王伟廉:课程研究领域的探索,四川教育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5 页。

制度规定,不再由人民教育出版社一家独自编写出版教科书,而是实行由国家教委颁布统一基本要求的各科教学大纲,鼓励地方、有条件的专家、教师都参加编写教科书,经国家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后,即可公开出版发行。这样允许同一学科有多种不同体系、不同风格的教材面世,以便让地方教育行政、校长、教师自由选用。这样一来,激发了地方教育行政、教育科研人员和广大教师对教科书编写的关注,产生了研究课程理论的客观需要。在这个背景下,我国有关课程论的研究,如雨后春笋一般,蓬勃地发展起来。近几年来,不仅在报刊上发表了一批讨论课程教材的文章,翻译了国外有影响的课程理论著作,还出版了我国自己编写的课程理论专著。广大化学教师、化学教育科研人员和化学教材编审人员,结合化学教育的特点,总结我国多年来化学课程教材编制的经验,踊跃探讨有关化学课程教材编制的理论问题,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化学课程论这门学科。由于化学课程论的研究起步较晚,现在还仅仅是一棵刚刚萌芽的幼苗,内容比较贫乏,体系也未定型,显得十分稚嫩。但是笔者相信,它在广大化学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培育下,假以时日,终有一天会茁壮成长为一棵大树,独立于教育科学的学术之林,为推动和指导我国化学课程的开发,发挥它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