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课程编制的理论基础第一节 课程的分类
为了探讨化学课程编制的理论基础,需要先讨论课程的分类。因为课程理论与课程分类有关,不同的课程形态往往有不同的理论基础。
就学习者受教育的环境来看,课程大多分为两类,即学校课程(学习者在校内受教育)和社会课程(学习者在校外受教育)。学校课程又分显在课程和潜隐课程两类。所谓显在课程是指课程计划规定的课程,如课程表中排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课程,或者课程表上未排定的课外活动。学科课程有教学大纲和教科书,有教师讲授。课外活动虽无教学大纲和教科书, 但也有一定的计划和教师指导。
所谓潜隐课程,是指课程计划上未明确规定的、无形的、但在学校教育中却起着重要作用的那些课程。像校风、校纪,学校的传统,学校的荣誉, 学校的规章制度、惩奖条例,师生关系和同学间关系等,都属于这类课程, 它们无时无刻不对学生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社会课程是指学习者在校外即在社会上受教育的课程。这类课程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两类。学生从出生到成年进入社会,相当长一段时间要受到家庭教育的影响,父母、亲属是学生最早接触的教师。家庭教育对于人的一生成长往往能起到巨大的作用。所谓社会教育,就是指学生以社会为课堂, 以群众为教师,在生产、生活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受到锻炼、磨砺,使自己逐渐成熟起来。毛泽东同志所说的“社会是个大学校”,就是这个意思。
就学习者受教育的内容看,课程可分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五个方面。
就学习者在受教育时独立活动的程度看,课程可分为独立活动程度小的和独立活动程度大的两类。独立活动程度小的,如学校课程,家庭教育,学生总是在教师、家长、成人的影响之下进行学习的。独立活动程度大的,如社会实践活动,受教育者作为社会的平等成员参与社会活动,从中受到教育。
学校显在课程根据课程间分化与综合程度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学科课程。按学科分科设课,如语文课、化学课、生物课等,都属于学科课程。
相关课程。保持原学科的划分,寻求两门或几门学科之间的某种共同点,在教学上互相配合,以达到加强课程之间横向联系的目的。如物理与数学、物理与化学,均属于相关课程。
融合课程,又称合科课程。即把有内在联系的不同学科合并为一门新的学科,如把动物学、植物学与生理卫生合并为生物。
广域课程,又称综合课程,是对知识更高的综合。一般说来,它包含某一完整的知识分支,或两个及两个以上知识分支的内容。如包含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天文的自然科学或综合理科,就属于广域课程。
核心课程。这个词有两个涵义,一个涵义是每个学生必须学习的基础内容,与此涵义相当的课程如美国的《跨学科入门化学》(IAC),其基础部分就是核心课程。另一个涵义是以人们关心的某些社会问题为核心来组织课程内容。我国高中开设的《环境保护》就属于这类课程。这类课程完全打破了学科界限,是对知识内容进行高度的综合。
活动课程,又称经验课程、儿童中心课程。这种课程以儿童从事某种活动的动机为中心来组织,通过儿童的活动来学习知识、技能和解决问题。在活动当中教师只当顾问、参谋,根据活动的需要,教给儿童有关的知识和技能。由于儿童的兴趣和活动是多样性的,因此这种课程完全打破了学科界限,是高度综合的。
上述课程,从学科课程到活动课程,知识综合的趋势越来越强。反过来, 从活动课程到学科课程,知识分化的趋势越来越强。也就是说,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是两个极端,其余均属过渡状态,如图 2-1 所示。
根据上述分类方法,世界各国开设的化学课程可分为单科化学、综合理科、核心课程和问题中心课程几类,以开设单科化学和综合理科的居多,核心课程和问题中心课程近来也有所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