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专家判断法

所谓专家判断法,就是邀请专家针对评价的项目予以审视,依据其所拥有的知识和专长,来提供对课程的意见和判断。由于专家具有学术上的权威性、立场上的中立性和判断上的可信性,加之这种方法通常又不需要耗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专家判断法几乎在课程编制的所有阶段都是有用的, 特别是在评价课程内容的正确性方面,专家判断几乎是无可替代的。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新课程草案最好先经过专家评价,改正了明显的缺点之后,再付诸实施。

实施专家判断法的关键是对专家的选择,只有找对了专家,才能获得最好的判断。专家的选择应基于他的专长、能力和对课程改革的热情支持。课程评价需要各种专家,以提供多方面的判断。一般说来,进行课程评价的专家应包括学科专家、教育学家、教学法专家、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编辑人员等。

在课程评价中应如何搜集专家判断的资料呢?目前采用的几种方式各有其优缺点。

第一种是送审法,即将所要评价的项目送请专家审查,确定审查期限, 届时取回资料。比较严密的审查,多半还要提供审查标准或依据。但也有完全放开,任由专家自己决定判断标准的。前者由于审查标准或依据代表了评价者的需要,因此比较容易搜集到所需资料。但如果标准不当,则可能会限制专家的判断。后者则任由专家独立思考,自由地发表意见,不加限制。其缺点在于有时评价者所需的资料,专家认为不重要而不予提供。送审法维持专家彼此间的独立性,每个专家自主地作出判断。

第二种是调查法,分问卷和谈话两种方式。问卷法由课程编制或评价人员设计问卷,请专家填写,再依据收回的问卷,分析专家的意见。谈话法是由评价者同专家面谈,征求其对课程教材的意见。问卷法最大的好处在于能广泛、迅速地实施,谈话法则能深入追踪专家的观点。

第三种是会议法,由课程评价者设计议程,提供有关课程的背景资料, 送请专家事先审阅,提供意见,专家再按指定日期,出席参加会议。通过与会专家的互相讨论、启发,可以使课程评价者更深入地了解专家对新课程的观点和意见。

以上几种方式,可以口头资料为主,也可以文字资料为主。在课程评价中,这些方法可以结合使用。有时可让专家独立判断,有时也可以由他们互相讨论、辩论,再形成判断。如果对于同一个问题,专家们的判断相差甚远, 使得评价者无法进行选择,这时就应深入追踪意见不一致的原因。对于不同的意见应持欢迎的态度,因为不同的意见常常可以给人以新的启发,帮助人们作出新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