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川幕府的封建统治

德川幕府统治时期,设在江户的幕府是全国最高统治机关,国家大权掌握在幕府将军手中。将军称为“征夷大将军”,他依靠以老中(有时在老中上面设置大老)为首的幕府官僚进行统治。天皇及其公卿(宫廷贵族)住在京都,天皇被剥夺了一切大权,只不过是全日本精神上的最高统治者。

全国分为大小不一的许多封建领地,其中最大的是幕府将军的领地,其面积占全国土地的四分之一,三大都市(江户、大阪、京都)也归幕府直辖。天皇及公卿也拥有领地,这些领地合在一起,年收入在十二万石左右。其余的领地分属于两百六十几个封建领主——大名。大名的领地称曰藩,因之大名又称为藩主,他们的领地在名义上是由将军分封给他们的,所以他们要向将军效忠,并且向他负担军事上的或其他义务。在军事上,幕府控制的军队最多,约八万余人,而大名手下的兵力最多也不过一万人。大名分为三类: 一、“亲藩大名”,是德川将军的同族;二、“谱代大名”,是德川家的旧臣,或在德川幕府建立前臣服于德川家的大名,他们可以担任幕府显要官职; 三、“外样大名”,是 1600 年关原之战①后臣服于将军的大名,他们不能参加幕政,因为他们与将军的关系最为疏远。为了控制“外样大名”,幕府要求他们都把家属安置在江户,实际上是作为人质,以防备他们“作乱”,大名在藩内是最高统治者,握有行政、立法、司法及军事大权,居民都处在他的管辖之下。

将军和大名都养有许多武士(这是狭义上的武士,从广义上说,将军及大名也是武士),全国武士有 40 万人之众。直属于将军的武士,有“旗本” 和“御家人”之分,前者地位优越,可以参加幕政,而且德川家的领地有三分之一是属于他们的。大名手下的武士,有“权门武士”和下级武士之分, 前者是高级门第出身的武士,可以参加藩政。武士中除旗本外,一般都没有领地,他们靠将军或大名所发给的禄米为生。武士是世袭的职业军人,负有跟随将军或大名作战的义务。他们有携带佩刀的特权。

以上便是所谓幕藩体制,在这个体制下,全国居民分为“士”、“农”、“工”、“商”四个等级。“士”便是统治阶级,其中包括将军、公卿、幕府及藩的官员以及武士,共约占全人口的 10%。“农”、“工”、“商”是被统治阶级。“农”便是农民,农民约占全人口的 80%,他们是将军、天皇、公卿、大名及旗本的领地上的直接生产者,他们必须向封建领主缴纳封建地租或年贡(大部分为实物,一部分旱田则缴纳现款)。地租按照“五公五民”、“六公四民”甚至“八公二民”的比例缴纳,可见剥削是很重的。领主还要求农民服各种劳役,其中最突出的是“纳乡”,在这个制度下,领主外出旅行沿途所需脚夫、马匹等都向附近农民征发,这对于农民是一个沉重的额外负担。领主为了加强剥削,用种种方法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剥夺他们的许多自由:迁徙的自由、转业的自由以及买卖或处理耕地的自由等等。甚至农

① 这是德川家康将军平定全国的一次决定性的战役。

民想在土地上种植自己认为最有利的作物的自由也被剥夺了。各村实行“五家连坐”制度,一家拖欠地租或“犯罪”,其余四家都要负连带责任。大多数农民每年生产出来的粮食,在缴地租、年贡后,所余无几,无法维持全家温饱。领主们公然说:“把农民弄得不死不活,是政治秘诀。”在农村中, 除了租种领主土地的农民(称为本百姓)外,还有无地的贫农,如“水吞”、“小前”等,他们连参加村内公共事务的权利也没有。

“工”指手工业者,“商”指商人,他们都被称为“町人”,是封建等级中的下层。幕府为了防止封建经济瓦解,对町人的活动加以严厉的限制。17、18 世纪以来,经过幕府或各藩的批准,在各地成立所谓“株仲间”的封建行会组织,只有加入这个组织的人方能从事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这实际上就是使“株仲间”垄断了工、商业。“株仲间”对于加入这个组织的手工业者和商人进行密切的监督,监督手工业者的产品质量,调整商人出售的商品的价格,控制贸易等等。手工业者及商人还负担沉重的赋税。在政治上, 他们也处于无权地位,甚至人身也得不到保障。武士如果认为他们“失礼”, 就可以根据“格杀勿论”的法律用剑杀死他们。

在“士、农、工、商”之外,还有三四十万“贱民”,“贱民”分为“秽多”和“非人”二种。“秽多”被视为先天的“贱民”,永世不得改变身份, 他们只能从事制皮革、制草履、屠宰等“卑贱”职业。“非人”除世袭者外, 也有平民因犯罪而被贬为“非人”的,他们靠卖艺、乞讨度日,有时也被幕府拉去充当牢房看守或刽子手。他们的身份比“秽多”还要低。“贱民”在社会上蒙受种种歧视和迫害。这是一种等级森严的制度,等级之间不能通婚, 而且士之子恒为士,农工商之子也恒为农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