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由民权运动与 1889 年宪法

明治维新以后,明治政府掌握在封建地主和大资产阶级手中。新建立的政权采用“天皇制”形式,宣布由日本天皇亲自执政,由一批主要是地主、武士特别是萨摩、长州两藩的武士出身的官僚和军阀控制政府和军队。当时明治政府既无宪法又无议会,控制政府的官僚和军阀,以天皇的名义,可以任意发号施令。实质上,日本仍是一个君主专制国家。

新政权的改革措施并未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农民依旧过着贫困的生活。因此明治维新后,农民斗争不仅没有停息,而且有了新的发展,仅从 1871

年到 1874 年,就发生了八十余次农民暴动。地税改革期间,农民的反抗更加

激烈。其中规模最大的是 1876 年 12 月由三重县开始的起义,它迅速波及爱知、岐阜和歌山等邻县,有数十万农民参加。起义者袭击官府,焚毁各种文件簿册,捣毁监狱,释放犯人。

① 列宁:《帝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分裂》,《列宁选集》,第 3 版,第 2 卷,第 714 页。

这些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沉重地打击了天皇政府。1877 年 1 月,政府被迫宣布将地税从原来征收地价的 3%,降为 2.5%。当时,民众歌唱道:“竹枪冬冬冬,撞出二分五”。但这些微小的让步不能改善日本农民在半封建土地所有制残酷压迫下的悲惨处境,农民的斗争继续发生。

农民要求改变现状的斗争,鼓励了资产阶级。明治维新后,随着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力量增大了,他们不满于政治上的无权地位。尤其是中、小资产阶级对明治政府更深怀怨懑。这是因为明治政府在经济上依靠大商人和大资产阶级,给予他们种种特权和经济上的扶植,但是中小资产阶级却一无所得。中小地主也对政府的政策不满,明治政府的土地法令虽然确认了他们的土地所有权,他们是受益者,但是高额地税对他们非常不利, 因而遭到他们强烈反对。另外,部分士族(中下级武士)也不满政府的改革措施。明治维新后,废除武士制度,使他们不仅失掉了往昔的荣誉,甚至连生活也失去保障。反动的封建武士在 1877 年 2 月,曾发动一次史称“西南之役”的士族暴动(又称西乡隆盛之乱)。又有部分士族,特别是他们中间的知识分子,倾向于中小资产阶级和中小地主,并成为他们在政治上的代言人。在 1873 年,因主张“征韩论”而被萨、长“藩阀”排挤下野的参议板垣退助、后藤象二郎、江藤新平、副岛种臣等人也站在反对政府的立场上。

1874 年 1 月,板垣退助(1837~1919 年)等向政府提出建立民选议院的

建议书,并组织“爱国公党”,成为自由民权运动的发端。同年 4 月,板垣又和士族出身的片冈健吉(1843~1903 年)等在土佐创立“立志社”,宣扬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论”。1875 年,立志社与其他性质相近的地方团体代表在大阪集会,将爱国公党改为爱国社,在全国展开了宣传活动。

在自由民权运动的初期阶段,主要的参加者是不满“藩阀”政府的士族和士族知识分子,他们很多人受到“天赋人权论”的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思想影响,客观上反映了资产阶级地主的政治要求。但这一运动是在强大的农民斗争的背景下展开的,从 1877 年开始,出现了自由民权运动同农民斗争相结合的趋势。1877 年 6 月,片冈等人向天皇提出弹劾政府的建议书,着重指责政府以人民的税款资助特权商人和高额地税的政策。这主要是代表中小地主、资产阶级的意见,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农民的要求。1878 年 11 月, 爱国社在大阪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全国社团的联合领导组织;参加这次大会的代表杉田定一(1851~1929 年)回到家乡后,领导了越前七郡农民进行了反对官府擅自规定地价的斗争,并宣传自由民权的主张,他起草的理由书中写道:“所谓官、民,同样是人。同样是人作的事,就没有说人民不对、官就绝对不错的道理”。这样,就把人类平等的主张和人民斗争结合起来了。

1880 年 3 月,爱国社在大阪召开了第四次大会。会上,爱国社改为“国

会开设促成同盟”,会员很快发展到 13 万人,运动的发展终于迫使明治政府

于 1881 年 10 月颁布诏书宣布十年后(1890 年)开设国会,颁布宪法。

1881 年 10 月,由参加民权运动的各团体,在东京组成了自由党,选举板垣退助为党的总裁。自由党主张建立立宪政体,提倡“主权在民”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1882 年 4 月,原政府中参议大隈重信(1838~1922 年)组织立宪改进党,主张实行英国式的立宪君主制,倡导“主权属于君民之间”。自由党和立宪改进党都是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但自由党的政治主

张较激进,它的地方组织常与农民结合在一起,领导人民进行反专制政府的

斗争;而立宪改进党,则吸收了与萨、长“藩阀”关系较浅的大资产阶级, 从一开始就是运动中的温和派。

政党的活动,很快就引起政府的恐惧。政府一方面采取严格限制与镇压的措施,另一方面又采取收买党魁和挑拨离间的手段。例如让三井出钱收买了自由党副总裁后藤象二郎,并通过后藤笼络板垣,板垣终于不顾大多数党员的反对,在运动方兴未艾时,于 1883 年,接受政府公费出国旅行,放弃了反对专制政府的斗争。立宪改进党乘机攻击自由党,揭露它与三井的关系。自由党则反唇相讥,揭发改进党与三菱的关系。两党互相攻讦,使政府阴谋得逞。地方党组织领导的农民斗争也引起自由党上层领导集团的不安。于是在 1884 年 10 月,自由党宣布自动解散。

争取自由民权的斗争并没有因为自由党的解散而停止。从 1884 年到1886 年,相继发生“秩父事件”、“饭田事件”、“名古屋事件”、“静冈事件” 等自由党人领导的下层群众的反政府的起义。由于起义是分散的,终于在政府的镇压下失败。但是,自由民权运动的历史意义是巨大的。它是日本近代史上的一次资产阶级民主运动,向广大人民传播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并迫使政府颁行了宪法。

在残酷地镇压了民权运动之后,政府为欺骗人民和适应资本主义发展, 决定给天皇制披上一件立宪外衣。1882 年,日本政府委派伊藤博文起草宪法。

伊藤博文(1841~1909 年),长州藩士出身。早年留学英国,归国后参加“尊王攘夷”和明治维新运动。明治初年任参与、外国事务局判事等职, 1871 年以副使身份随岩仓具视赴欧美考察,归国后曾因参加币制改革、财政整理等工作而受到重视。为了颁布宪法,1885 年明治政府废太政官制,实行内阁制,伊藤任日本第一任内阁总理大臣(首相)。此后四次出任首相,三次出任枢密院议长,并在 1900 年创立了政友会。他是日本侵略朝鲜和中国的主谋者之一。1906 年他任朝鲜统监,封公爵,1909 年在哈尔滨被朝鲜爱国者安重根刺死。

伊藤博文以一年半的时间出国考察欧洲国家的宪法和政治制度,最后选中了最反动的普鲁士宪法为蓝本,制定宪法,1889 年 2 月,以天皇名义正式颁布。

宪法在名义上宣布君主立宪,实质上天皇仍保有绝大的统治权利。宪法开宗明义就宣布:天皇神圣不可侵犯,是国家元首。天皇享有绝对的权力, 有批准法律、任免大臣、召集和解散议会、宣战、媾和、统帅海陆军等权力。按照宪法规定,日本国民不称为公民而称为“臣民”。宪法允许臣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和结社的自由,但又以“在法律范围内”为附带条件,实际上限制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议会分为贵族院和众议院。贵族院由皇族及华族组成。众议院由选举产生,但宪法规定,只有缴纳直接国税 15 日元以上(满一年以上),超过 25

岁的男子才能享有选举权;具有同样财产资格的 30 岁以上的男子,才有被选举权。1890 年举行第一次选举时,取得选举权的才 45 万人,只占总人口的1.24%。

宪法规定设立枢密院和内阁。枢密院由高官和大臣组成,是天皇的顾问机关。内阁大臣只对天皇负责而对议会只间接地负“道德上”的责任。在内阁中,海陆军大臣的权力最大,他们可以直接向天皇上奏。因为日本政府中

军人多出身于萨、长两藩,政府为他们所把持,所以天皇制政府当时也被称为“藩阀”专制政府。

宪法还规定,议会只参与法律的制定,而法律经议会通过后,还必须经过枢密院审议和天皇批准,才能成为法律。国家预算的提案权属于政府而不属于议会,如果议会不同意政府提出的预算,内阁只要采用上年度的预算即可。因此,政府不受议会左右。

可见,1889 年宪法只不过是巩固了明治维新后在日本确立起来的近代天皇制度。但是,宪法毕竟承认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参政权,根据法律行使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原则,确立了同行政机构分离的立法、司法体系等等,这就使日本的国家形态和以前的绝对专制主义有所区别。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自由民权运动的成果。

宪法的颁布,使公开讨论政府的政策有了可能性。自由党与改进党作为议会中的反对派又重新活跃起来,并进行了修改宪法的斗争。但是日本政府的对外扩张政策符合有势力的资产阶级集团的利益,因而就在实质上摧垮了议会中的反对派。甲午战争后,两党都不再提出改革的要求,资产阶级自由民权运动也就停止了。

19 世纪末,自由党与改进党联合成为宪政党,1900 年又改为政友会。伊藤博文做了政友会的总裁。日本资产阶级政党完全同官僚、军阀结合在一起, 成为对内实行军事警察反动统治,对外积极发动侵略战争的天皇专制政权的三大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