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殖民统治和殖民地经济

列强在瓜分非洲的同时,逐步建立了一套统治和剥削非洲各国人民的制度。

英国起初实行的是直接统治制度(例如在开普殖民地),到 20 世纪初开始推行狡黠的间接统治制度。这个制度的首倡者是弗烈德里克·卢加德。他在担任尼日利亚总督时,提出统治这些民族的最简便的途径是保持部落管理形式,并颁布了“土著政权法”、“土著法院法”、“土著收入法”。这三个法律构成了间接统治制度的基础。根据“土著政权法”,中央和省一级的政权由英国人掌握,至于地方则保留传统的土著权力机构,由当地的封建上层分子和酋长掌握。他们由英国总督委任,“但不得作为独立的统治者而应作为附属的统治者对人民进行治理”。他们可以设置警察,但不能组建军队。他们负责维持地方治安,向居民收税。这种制度后来推行到英国在非洲的大多数殖民地。

法国在其非洲殖民地主要推行直接统治制度,实行“同化政策”,由法国政府委派总督和各级行政官吏,推行法国的法令,统治殖民地人民。法国在占领突尼斯、摩洛哥之后,实行保护国制度,保护国制度同间接统治十分相似。这些保护国的军事、外交、财政、司法大权都在条约中规定由宗主国掌握。德国也是实行的直接统治制度,不过它多是任命军事长官统治殖民地。后来在喀麦隆北部、布隆迪和卢旺达也实行保护国制度。

在经济上殖民者夺占非洲人民的大片土地,开办农场,或者出租给当地农民耕种,实行封建的或半封建的剥削。1910 年,在阿尔及利亚的欧洲私人地产总面积达到 184.7 万公顷。在南非,白人只占总人口的 21%,但占有 90

%的土地,土著居民被赶到贫瘠的沙漠地带和山区。在德属东非,5400 名殖民者占有约 90%的土地。在扎伊尔,242 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的经营权掌握在殖民者手中。

宗主国在许多国家推行单一作物制,以适应本国和世界市场的需要,而不顾殖民地人民对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的需求。埃及、苏丹、乌干达等国变成了棉花栽培区,桑给巴尔种植丁香,黄金海岸生产可可,尼日利亚、塞拉利昂、达荷美和象牙海岸则成了棕榈油的主要供应地。这些产品由宗主国资本家以压低的价格强行收购,垄断经营。

强迫劳动制在许多非洲国家盛行。比利时殖民者规定扎伊尔成年男子每月要交纳一定数量的野生橡胶,有的地区高达 9 公斤,如不能按期完成定额, 就要遭到鞭挞、截肢,甚至砍头,枪毙。这种在强迫劳动制下得到的橡胶被称为“鲜血染红的橡胶”。强迫劳动制是葡萄牙剥削安哥拉和莫桑比克人民的主要形式,1899 年的法令规定:凡 14 岁至 60 岁的“土著人”,都有承担强迫劳动的“责任”,每人每年必须至少服劳役六个月。他们还以“契约劳工”的形式,把安哥拉人送到圣多美种植园,把莫桑比克人送到南非金矿劳动。英国在乌干达规定,每个非洲成年人每年必须无偿劳动 30 天。

非洲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已经着手开采的是钻石、黄金、锰、锡、铜、煤等。矿产的开发都由垄断资本家控制,例如以谢西尔·罗得斯为首的英国资本家控制着南非钻石和黄金的生产,比利时和英国资本家组织的“上加丹加矿业联合公司”控制着扎伊尔铜矿的开采。为了掠夺非洲的资源,欧洲资本家除投资采矿业外,还纷纷投资开办银行,修建铁路,架设电报线路,兴办海上和内河航运,建立加工和修造工厂。19 世

纪末 20 世纪初,非洲变成了各国垄断资本一个新的重要投资场所。

列强对非洲各国的侵占和掠夺,其血腥的程度并不亚于万恶的贩卖黑奴时期。例如:在利奥波德二世统治时期(1885~1908 年),扎伊尔的人口就减少了近一半。由于欧洲殖民者抢占大片肥土沃壤,许多非洲的农民离开了自己世代相传的家乡,被迫到荒漠之区生息。由于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入和商品涌进,非洲各地一些原有的手工业、冶炼业被摧毁了。

尽管帝国主义为着自己的卑鄙利益,采取极其野蛮残暴的手段,把千百万人投入苦海。但是,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这个时期却是非洲社会变革的开始。千百年来因循停滞的社会细胞受到了冲击,开始崩溃,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遭到破坏。同时,在沿海和矿业中心,近代化的大城市开始兴起,资本主义大农场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也在旧的地基上出现了。第一代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在比较先进的非洲国家开始形成,受过西方资产阶级教育的第一批知识分子被培养出来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没有像殖民者所期望的那样成为帝国主义的奴才,而是走向反面。青年阿尔及利亚运动、青年突尼斯运动、埃及祖国党、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的成立,预示着非洲反帝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