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藩置县

1868 年 4 月 27 日公布“维新政体书”,规定天皇有无限权力,在天皇下面设有太政官,辅佐天皇,太政官下面设行政、议政和司法三个部门。表面上是三权分立,实质上大权集中在天皇及其重臣手中。因此,革命的结果在日本建立起来的是君主专制制度。

1868 年鸟羽、伏见之战结束后,新政府一步一步地取消幕府的封建领

地,改设 8 府 21 县。但是,绝大多数藩国领地依然如故,政令无法统一。在戊辰战争尚在进行之际,大久保利通、木户孝允、坂垣退助等人就开始劝告藩主们认清大局,主动退还版籍。于是,萨、长、土、肥四藩于 1869 年 1 月提出“封土奉还表”,以示忠诚。1869 年 6 月,新政府正式宣布“版籍奉还”,命令大名交出对土地和人民的封建领有权,同时任命原来的大名为藩知事,以原领地收入的十分之一作为他们的俸禄。但是这个改革只是初步的, 因为藩的内部组织原封未动,藩政仍操在大名手中,只不过他必须在基本方针方面服从中央罢了。因此尚待进一步改革。

明治政府刚一成立,伊藤博文就向木户孝允建议立即废除藩国,行府县之制,以实现国家统一。他说:“废封建,置郡县,统一兵力、财力于朝廷, 而谋国力之进展,舍此别无可取之路。”大久保利通也有同样见解。在大久保利通等人的推动下,1871 年 7 月,新政府发出“废藩置县”的命令,完全取消大名作为封建领主的统治权,废除藩国制度,全国行政区重新划分为 3 府(东京、京都、大阪)、72 县,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府、县知事管理。大名离开藩国,迁居东京,从国家领取俸禄。新政府之断然采取这个措施,一方面是因为新政府有实力,不怕大名造反,另一方面也给大名们许多好处,使其不愿反抗。中央政府不但发给他们俸禄,而且还要将各藩所欠的债务①也包了下来,替他们偿还。

此外,新政府先后在 1868 年 5 月和 1869 年 1 月废除各藩在其边境上所置的关卡。1868 年 8 月还下令禁止各藩私铸货币,实行全国统一币制。

这样,日本成为名符其实的中央集权的国家。这就为全国性市场的形成打下了基础,为日本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前提。

在中央,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下级武士实力派接连不断地改组政府,逐步减少公卿藩主在中央政府中的作用。在 1875 年萨摩藩主岛津久光隐退时, 中央政府内已经没有藩主了,除两名公卿外,全是萨、长、土、肥出身的倒幕派。因之中央政府成员的阶级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明治政府成为资产

① “维新”一词采自中国《诗经》:“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① 从 1873 年起由新政府负责解决的各藩的债务达 34,864,582 日元。

阶级化的下级武士所控制的政府。

革命后的政府之所以采取了专制主义形式,而没有实行资产阶级立宪制度,也是日本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当时幕藩体制刚刚废除,将军和大名的统治刚刚被取消,旧势力的威胁依然存在;而且为了把封建的日本改造成为资本主义的日本,一个艰巨的任务摆在面前,所以日本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来完成除旧布新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