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尼斯沦为法国保护国

突尼斯地处非洲大陆北岸山峦重叠的突出部分,物产丰饶,素有“地中海国家珍珠”之称。

突尼斯在 1574 年被土耳其占领。1705 年侯赛因·本·阿里在当地封建主支持下,建立了侯赛因王朝。突尼斯名义上仍隶属于奥斯曼帝国,实际上执行独立的内外政策,抗拒奥斯曼素丹的政令。

法国侵入阿尔及利亚以后,极力向突尼斯渗透,扩大它在北非的势力。1836 年奥斯曼帝国素丹派海军进攻突尼斯,希望恢复直接统治,法国也把军舰开到突尼斯沿海进行干预。土耳其在战争威胁面前退缩了。1837 年法军侵入突尼斯,但在英国干涉下撤退了。

突尼斯政府力图推行政治、经济和军事改革,借以增强国力,抗击外来侵略。它建立了一支新式海军和陆军(包括七个步兵团、两个炮兵团和一个骑兵团),创建军事学校,聘请欧籍教官执教。发展工业,建立军毯织造厂、面粉厂、食品厂、皮革厂、火药厂、大炮制造厂,开采铅矿,聘请法国技师和工人,购买欧洲的机器设备。1847 年开始建设邮电系统。1861 年颁布“宪法”,宣布设立咨询议会。议会由 60 人组成,其中 20 名为军政官员,40 名选举产生。宪法允许外国人经营工业,但不得购买不动产。在 1863~1871 年间,英国、奥地利、普鲁士、意大利和法国人还是取得了购买不动产的权利。

这次改革没有触动封建制度的基础,而且由于军费支出大量增加,宫廷的挥霍和官吏的贪污,造成了财政极端困难。政府为了弥补开支,便大量举债。1862 年内债已达 2800 万法郎,外债到 1869 年核定为 12,500 万法郎, 80%属于法国资本。

欧洲资本,特别是法国资本大举打入突尼斯市场。在农业方面,到 1881 年法国人已购买了十万多公顷土地;在工交方面,法国公司获得了突尼斯铁路建设租让权,1879 年开办了“突尼斯银行”;1872 年英国公司建成了第一个煤气厂(后转让给法国公司);1868 年意大利获得了赖萨斯山铝矿开采权, 法国则在杰巴兴办了同样的企业。

到 19 世纪 70 年代末,法国已用经济的、财政的、政治的罗网控制了突

尼斯。在 1878 年柏林会议上,英、德答应不阻挠法国占领突尼斯后,法国便加紧准备占领突尼斯。

① 另说 2750 万法郎。

1881 年 4 月 24 日,法军借口赫鲁米尔事件①,从阿尔及利亚攻入突尼斯。装备精良的法国侵略军满以为突尼斯“不堪一击”,但他们在菲兹到卡勒一线和哈扎尔·门库尔地区遇到了激烈的抵抗,克夫城周围的部落同仇敌忾, 挫败了法军的几次强大进攻。后来,由于暗藏的法国间谍电报局长鲁瓦打开城门,法军才攻进克夫城。5 月 1 日,8000 名法国海军陆战队在宾泽特登陆。5 月 12 日,法军包围巴尔杜王宫,胁迫穆罕默德·萨克多贝伊下令突尼斯军队停火,签署《巴尔杜保护条约》。条约规定:“凡法军当局认为必要占领的任何据点均可占领”;确认法国总监在突尼斯的权力;未经法国同意,突尼斯不得与其他国家建立直接联系或缔结独立的国际条约。

保护条约一签字,全国到处爆发反法起义。起义的中心是斯法克斯城。法国强迫贝伊派兵前往镇压,但派去的一千多名突尼斯士兵也站到了起义者一边。附近的农牧民也纷纷起义,并在阿里·本·哈利发率领下开进了斯法克斯城。在克夫地区有阿里·本·阿马尔领导的起义,在上草原地区有艾哈迈德·本·优素福领导的起义。

但是,抗法运动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统一领导,法国得以各个击破。1881 年 7 月法军集中力量攻打起义中心斯法克斯城。该城陷落后,哈利发率众退往南方继续抗法。9 月,法军增至五万余人,分三路向起义者据守的凯鲁万城进攻。凯鲁万失陷后,抗法游击队仍在南方各地坚持。

1883 年,法突签订《拉·马尔萨协定》,规定突尼斯必须进行法国政府认为必要的行政、财政和司法改革,由法国总监主持内阁,总管一切内外事务。突尼斯就在这种保护制度下变成了法国的殖民地。

这种保护国制度的特点是形式上有两个最高权力,一个是总监代表的宗主国权力,另一个是贝伊所代表的被保护国的权力,实际上是被保护国的权力掩盖了宗主国的殖民专制统治,而实权始终掌握在法国总监手里。1884 年法国总统颁布命令,授权法国驻突尼斯总监可以全权代表“法国政府同意在突尼斯颁布和实行贝伊殿下的一切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