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封建自然经济的解体和资本主义关系的萌芽

到 18 世纪初为止,日本基本上维持了自然经济,不但粮食,而且举凡日常所需要的生活用品,大部分是农民自己生产的。各藩的经济也都是以自给自足为原则。由于实行锁国政策,对外贸易只限于以中国、荷兰及朝鲜为对象,并且在严格限制的范围内进行。因此整个日本也过着自给自足的经济生活。日本社会恰像一潭死水。

然而从 18 世纪初以后,自然经济逐步过渡到商品经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有的农民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除上缴外还有剩余,并且作为商品出卖。也开始生产经济作物——桑、棉、菜籽、靛蓝植物、蜡树、漆、甘蔗、茶及烟草等。同时,以这些产品为原料的农村家庭手工业生产也发展起来。商品经济及农业生产发展的结果,农村的阶级分化也日益显著,在“本百姓”中有少数人上升为富农,他们雇用短工耕种大片土地。有的富农成为商人包买主,他们事先把原料(棉花)贷给农民,叫他们以自己的工具织成布匹,然后付以现金作为报酬。也有的人先把织机供应给农民,责其在家中为他织布。这两种情况实际上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分散的工场手工业形式。再进一步发展,一些商人包买主自己设立棉纺织工场,招雇“机织下女”从事纺织。于是集中的手工工场形式开始在棉纺织业中出现。到 19 世纪初,丝织、造纸、酿酒等生产部门都出现手工工场。手工工场场主不仅来自富农,而且也来自各藩的城市商人。

进入 19 世纪以后,在一些先进地区,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已逐渐占了统

治地位。大阪地区就是如此。1842 年宇多大津村有 18 家织布行使用工人 137

人,其中雇佣工人就有 87 人。19 世纪中叶,关东地区的丝织业中约有 260

家手工工场,每家有织机 6 架至 10 架。1854 年日本全国雇用工人 10 人以上

的手工工场有 300 个,到 1867 年已超过 400 个。不过,在整个工业生产中, 手工工场还没有取得统治地位。

在农村,也有许多富农和商人从封建领主那里承包开垦新田,把新田出租给农民,成为新地主。还有的富农、商人和高利贷者向贫苦农民放贷,在债务人过期无力偿还时,便将他们抵押的土地据为己有,于是他们也成为新地主。新地主土地的最高所有权仍属于封建领主,因此他们必须按年向领主缴纳年贡;而另一方面他们则向租佃土地的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农民每年生产所得有 70%到 80%被领主和新地主夺去。新地主除出租土地者外,还有人雇用长工或短工亲自经营农业,变成经营地主。这些新地主固然靠剥削农民、雇农而存在,但是他们本身也受封建领主的榨取、压抑。

这样,到 19 世纪中叶,资本主义关系在城乡生长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