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社的社会经济及文化教育措施

巴黎公社不但在政治上创造了无产阶级民主,而且在社会经济文化教育领域内也实行了许多旨在改善劳动人民和无产阶级状况的措施。公社领导人虽然没有提出完整的改革纲领,但是他们在许多文告中多次表明了实现劳动解放和反对剥削的决心和意图。4 月 5 日,国民军中央委员会在告人民书中写道:“这是一场伟大的斗争,这是寄生与劳动、剥削与生产之间的搏斗”, 并且要求“一切从事劳动和真心实意寻求解决社会问题的人”团结起来共同努力。4 月 19 日,公社在一份告人民书中写道:公社革命意味着“使无产阶级受奴役、给祖国带来不幸和灾难的军阀统治、官僚体制、剥削、投机、垄断和特权的寿终正寝”。

公社的社会经济措施,一般说来都是针对实际问题,并且根据群众的要求而实行的。

4 月 20 日,公社颁布关于禁止面包房夜工制的法令,开工不得早于清晨

  1. 时。这是面包工全体联合会要求的结果。面包工人已经为此斗争了两年以上。现在这个要求终于在工人自己的政权下实现了,因此工人莫不为之欢欣鼓舞。5 月 15 日,面包工人举行隆重集会,热烈庆祝这次胜利。有 1500~2000 人参加,会后工人们手执红旗奏乐向市政厅进发。红旗上绣着口号:“1871 年的社会的共和国!”“白昼劳动万岁!”“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

4 月 27 日,公社颁布法令,禁止私人的和社会的企业当局对工人、职员进行罚款及克扣他们的工资,并且申明:破坏这项法令者,将由法院严加追究。它还规定:本年 3 月 18 日以后以惩罚为名而课的罚金及克扣的工资,必须在本法令颁布后两个星期内发还给受害人。

在 5 月 12 日公社委员会会议上,劳动与交换委员会负责人弗兰克尔就对公社军需科与私人包工头之间所订的缝制军服的合同调查结果,作了报告。原来,从 4 月 25 日起,与公社政府订立合同的裁缝包工头,降低了工人一半的工资和制服的质量。因此,弗兰克尔在报告中建议公社直接与裁缝工人合作社订立合同,他说:“我们不应当忘记:3 月 18 日革命完全是由工人阶级完成的。而且,我们是选择社会平等为自己的原则的。假如我们不为这个阶级谋利益的话,那末我们就看不到公社的存在有何意义。”会议讨论的结果, 通过了一项法令,翌日公布。该法令委托劳动与交换委员会修改一切早先所订立的合同,并且命令以后直接与工人合作社订立合同。它还规定:“包工条件及价格由军需科、合作社的工团及劳动与交换委员会的代表团决定。” 这个法令虽然是工人的重大成就,但是它是在公社失败前不久颁行的,所以收效甚微。

3 月 29 日,公社颁发了免交房租的命令。在巴黎被围期间,交易中断, 生产停顿,中下层人民的生活陷于极端贫困境地。但围困解除后,房主立即催交房租,这就造成了千家万户的困难,只有那些在围城时发国难财的商人及富翁有力量交纳房租。命令规定在围城期间收入来源断绝或收入减少的房户可以免缴 1870 年第四季度及 1871 年第一、第二季度的房租,而在围城期间收入正常的公民可以照旧交纳房租,但是必须把房租交到市经费保管所。这个措施显然有利于中下层人民。

5 月 6 日又发布典当物归还原主的法令,要求在 1871 年 4 月 25 日以前典押,而且价格不超过 20 法郎的动产(家具、衣服、衬衣、被褥及劳动工具), 从 5 月 12 日起无偿退还给原主。

4 月 20 日,公社成立了工人工作介绍所,由巴黎 20 区的区长负责。为了改善工人住宿条件,4 月 25 日公社下令没收逃亡富人的住宅,供无

家可归的工人居住。

另外,早在 3 月 20 日国民军中央委员会就下令把期票的支付延期至 1871

年 10 月 1 日;4 月 18 日,公社又命令所有的债务均延期三年偿还。

以上各种措施虽然是民主主义性质的改革,但是这样有利于劳动人民而不利于资产阶级的改革,只有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才有可能实现。

公社在社会经济领域内所实行的最有意义的改革措施,便是在 4 月 16日颁布的关于把从巴黎逃亡的工厂主所抛弃下来的工业企业转交工人生产合作社的法令。法令责成工团成立“调查委员会”,由这个委员会负责完成如下工作:一、统计被遗弃的工厂数目,精确记载这些企业的现状,登记其中的工具;二、提交关于立刻使这些工厂复工的实际办法的报告;三、草拟这些工人合作社的章程草案;四、成立仲裁法院,以便在企业主归来时规定最后把工厂转让给工人合作社的条件及工人合作社向厂主所交付的报酬数量。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法令是在公社委员会全体与会者无一人提出异

议的情况下通过的。

这个法令的实质内容便是用赎买方式把一部分工厂从私人所有转变为集体所有,从而带有明显的社会主义性质。因此,这个法令在劳动者中间引起了很大的兴奋,工人们热烈地参加这个工作。金属工人走在前头,机器工人工团及冶金工人工团在 4 月 23 日召开了金属工人大会,大会决定派两名代表参加调查委员会。大会在发给两名代表的训令中要求他们务期做到:“消灭人剥削人这个奴隶制度的最后形式。”裁缝工人工团向全体工人发出呼吁书,

号召他们赶快着手建立调查委员会。呼吁书写道:“任何时候,任何一个政府也没有授予工人阶级以更好的机会。放弃利用这个机会,意味着对于劳动解放的背叛。”

在法令颁后一个月内,巴黎工人从事了大量的组织工作。可惜公社存在时间甚短,这个法令未能见诸实行。

罗浮尔军械厂的体制改革,也带有向社会主义改革迈进的趋向。5 月 3 日,罗浮尔军械厂的工人根据公社的指示,讨论、制定了该厂管理章程,确定了该厂的管理体制。章程首先确定了工人参加管理工厂的原则。这个原则充分体现了工人群众当家作主的精神。它规定:上至工厂代表,下至工长均由工人大会直接选出,成立有工人代表参加的工厂管理委员会,由它来监督厂内各项工作。章程还规定了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严格的劳动纪律,确立了既不同于高薪制,又不是绝对平均主义的工资标准。这个章程得到了公社的批准。

上述社会经济方面的改革法令,一般地都是左派蒲鲁东主义者在公社委员会上提出来的。4 月 16 日法令的提议者就是机械工人出身的左派蒲鲁东主义者阿夫里阿尔。罗浮尔军械厂的章程也得到当时兼任炮兵器材局局长的阿夫里阿尔的支持。

公社之所以能在社会经济方面进行一些有利于工人和劳动人民的改革, 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劳动与交换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负责人就是与马克思接近的左派蒲鲁东主义者弗兰克尔。弗兰克尔在这次革命中很想有一番作为,为劳动人民谋一些福利。他在 1871 年 3 月 20 日给马克思的信里写道: “如果我们能对社会关系进行根本的改造,3 月 18 日就会成为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最有成效的变革”。他在信里还请求马克思帮助,请他提供关于社会改革的意见。弗兰克尔也很注意联系工人群众。早在 4 月初他就专门成立了一个“倡议委员会”,附属于劳动与交换委员会,其成员来自工人协会联合会、二十区中央委员会、第一国际巴黎联合会以及工业、科学团体等组织。倡议委员会搜集了许多工人群众的意见,经过讨论研究后向公社提出建议,也帮助草拟过几项关于社会经济的法令。该委员会还协助贯彻公社所颁布的法令。

弗兰克尔曾研究了对市场的监督问题,也研究了工资问题。他还和阿夫里阿尔一道参与了罗浮尔军械厂的章程(特别是有关劳动时间和工资)的制定。弗兰克尔提出了八小时工作制。

公社所实行的这些社会经济措施,使广大劳动人民初次尝到社会经济解放的滋味,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在保卫巴黎的战斗中,巴黎人民奋不顾身地英勇战斗的原因之一。

然而在社会经济措施方面,公社也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未能没收作为法国的主要金融杠杆的法兰西银行。公社容忍这个银行继续掌握在与凡尔赛有密切联系的旧管理局手中。因之,这不但是一个经济上的错误,而且也是政治上的错误。恩格斯认为假若公社掌握了这个银行,“这会比扣留一万个人质还有更大的意义”①。由于公社没有接管法兰西银行,该银行才得以向凡尔赛汇去 25,700 万法郎,从而加强了反革命力量。

公社的这个错误,蒲鲁东主义者不能辞其咎。当时公社派去监督法兰西

①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第 12 页,人民出版社,1971。

银行的贝雷就是蒲鲁东主义者。贝雷的见解是:如果夺取银行,“则将是对于凡尔赛政府、公社、整个国家、法国信用事业和全体商业界的严重打击”。他这话反映了蒲鲁东的观点,因为后者认为决定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是生产, 而是交换。布朗基主义者阿木鲁曾提议占领法兰西银行,他说:“必须用武力去占领银行,因为银行站在反动的、和我们明显敌对的立场上,⋯⋯正因为它不情愿服从我们的支配,我们更要占领它、管理它。”5 月 12 日,在布朗基主义者的倡议下,经公社治安委员会的同意,国民军第二十区的工人营包围了银行。但是由于公社驻银行代表贝雷的多方阻挠,终于没有占领它。

公社对学校教育十分重视,并且在文化教育领域内进行了巨大的改造工作。

公社教育委员会的负责人是博学多才的学者、国际会员布朗基主义者瓦扬。参加教育委员会的还有著名艺术家库尔贝和政论家、诗人让-巴·克雷芒。

用世俗教育全面代替宗教教育,是公社改革学校教育的最重要的步骤。天主教会是第二帝国的重要支柱之一,它的势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

角落,并且全面控制了教育部门。各级学校,不但办学者是教士,而且许多教师也由教士充任,他们向学生灌输宗教迷信思想。

4 月 28 日,瓦扬签署了一项命令,要求巴黎各区“把宗教教育加速改造成为世俗教育”作为一个紧急任务,并责成“教育组织委员会”具体领导进行这项工作。于是学校中的教士被清洗了,世俗教师代替了教士教师,学校中的宗教仪式及宗教偶像也被取消了。

在教育方面的另一个改革措施,便是提高教师的地位,提高他们的物质待遇。

在 3 月 18 日革命前,法国教师处在政治上无权的地位。教师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帝国政府,充当波拿巴主义的宣传者,稍有不满,就会随时被辞退。教师薪金很低,男教师的年薪一般为 700~850 法郎,男助理教师年薪为400~ 450 法郎。女教师待遇更低,绝大多数女教师的年薪只有 550 法郎,而女助理教师只有 350~400 法郎。因此,教师的生活得不到保障。

在公社期间,教师地位提高了。公社政府要求学生:“听教师的话,听从教师的教导,尊敬他们,因为他们把你们培养成对人对己更加有用的人, 是应该受到尊敬的。”公社政府大大提高了教师的薪金。公社的一项法令指出:“鉴于 3 月 18 日革命前教师的薪金低到可笑的程度”,公社决定:助理

教师最低年薪定为 1500 法郎,教师最低年薪定为 2000 法郎。法令强调男女平等,女教师与男教师薪金待遇完全相同。

公社的教育政策,大大激发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许多教师工作积极主动,各级学校出现欣欣向荣的气象。还有一些教师投身于政治斗争,成为公社活动家。如公社杰出的女英雄路易丝·米歇尔原来是蒙马特尔区小学教师。由于教师都站在公社一边同凡尔赛作斗争,在公社失败后,他们受到凡尔赛政府的迫害。据统计,有 106 名教师受到军事法庭判决。

公社改革教育的另一个内容,便是普及初级教育。瓦扬在一个文件里写道:为了“使公社的革命能用教育改革来确定它的真实的社会主义性质,保证每个人得到社会平等的真正基础”,就要让“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普通教育”。为了使劳动人民子女能够入学,公社实行免费教育。入学的儿童不但免缴学费,而且还可以免费领到学习用品。

公社也兴办职业教育,以培养各式各样的职业人材。

公社奖励文化艺术。它邀请先进的艺术家、建筑家参加公社成立的艺术委员会。领导该委员会的是库尔贝。公社关心艺术普及,为广大人民开放图书馆和博物馆。

公社所实行的无产阶级民主和各种有利于劳动人民的社会经济及文化教育措施,在短时间内就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巴黎在第二帝国时代是一个藏垢纳污的罪恶之渊薮,盗窃、凶杀事件屡见不鲜。但是在公社时期, 这些罪恶都绝迹了。据拉法格记载,自从 3 月 18 日以来,“就没有听说过发生偷窃和暗杀的事”。